魯迅論創作目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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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10-16 13:29:20
| 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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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是強調創作的目的和效果愈造成虛假這個道理,魯迅曾用做夢與説夢之別來加以説明:“做夢是自由的,説夢就不自由。做夢,是做真夢的,説夢,就難免説謊。”《南腔北調集·聽説夢》。做夢所以自由,因為它不識不知,沒有什麼目的,不是要通過什麼表現什麼,不能有意為之,所以它真,也不能不真。即使是説謊,也是老老實實説謊,決無令人信以為真的企圖。説夢,則是有目的、有意識的自覺活動,故難免摻假。所以魯迅説:“與其説所謂真話之假,不如來談談夢話之真。”冰心所説的創作就是寫出“真中的夢,夢中的真”,也有此意。做夢雖假,卻是假中見真,説夢雖真,卻是真中有假。而“一般的幻滅的悲哀”,“多不在假中見真,而在真中見假”。《三閒集·怎麼寫》。對這一點,魯迅是有切身體驗的:“記得年幼時,很喜歡看變戲法,猢猻騎羊,石子變白鴿,最末是將一個孩子刺死,蓋上被單,……大概是誰都知道,孩子並沒有死,噴出來的是裝在刀柄裏的蘇木汁,……但還是出神地看著,明明意識到這是戲法,而全心沉浸在這戲法中。萬一變戲法的定要做得真實,買了小棺材,裝進孩子去,哭著抬走,則反索然無味了。這時候,連戲法的真實也消失了。”同③。這些話,生動地説明瞭“假中見真”與“真中見假”的區別。變戲法所以能“假中見真”,關鍵是無意求真,故能得真,如果假戲真做,反而失真。在觀眾那一面,則明知是假,偏要真看,有意求真,反而覺假。魯迅所講的是藝術辯證法,也是創作心理學。魯迅所以“寧看《紅樓夢》,卻不願看新出的《林黛玉日記》,它一頁能使我不舒服小半天”的道理也就在這裡。還有清末學者李慈銘的《越縵堂日記》也使魯迅非常反感:“我看了卻總覺得他每次要留給我一點很不舒服的東西。為什麼呢?一是鈔上諭。……他提防有一天要蒙‘禦覽’。二是許多墨涂。寫了尚且涂去,該有許多不寫的罷?三是早給人家看、鈔,自以為一部著作了。我覺得從中看不出李慈銘的心,卻時時看到一些做作,仿佛受了欺騙。翻翻一部小説,雖是很荒唐、淺陋、不合理,倒從來不起這樣的感覺的。”《三閒集·怎麼寫》。這當然是因為前者的寫作有某種目的,有意作假,卻希望別人相信是真,明明是有意欺人;而後者雖假卻無意讓人信以為真,因而倒有幾分真意,並非有意騙人。魯迅認為,“文人作文,農夫握鋤,本是平平常常”,出乎自然的事,如果意別有在,有意為之,“若照相之際,文人偏要裝作粗人,玩什麼‘荷鋤戴笠圖’,農夫則在柳下捧一本書,裝作‘深柳讀書圖’之類,就要令人肉麻。”《致鄭振鐸》1934年6月2日。在評論《二十四孝圖》時,他也説,“諷刺和冷嘲只隔一張紙,我以為有趣和肉麻也一樣。孩子對父母撒嬌可以看得有趣,若是成人,便未免有些不順眼。放達的夫妻在人面前互相愛憐的態度,有時略一跨出有趣的界線,也容易變成肉麻。老萊子的作態的圖,正無怪誰也畫不好。像這些圖畫上似的家庭裏,我是一天也住不舒服的。你看這樣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太爺整年假惺惺地玩著一個‘搖咕咚’。”《朝花夕拾·後記》。孩子對父母撒嬌,是出於天真,自己並不意識,也沒有什麼目的,表現了孩子的童心之美,所以使人“看得有趣”;老萊子懷著“不可告人的目的”,有意作態,裝憨賣傻,儘管動機可嘉,卻也只能令人肉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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