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就是理寫到這裡,我們特別要談談感情的理性問題。感情活動是潛意識的。這,我們已談了很多,這裡不再重復。現在要説的是,依我們的觀點,在社會科學領域,特別是在藝術領域,情與理根本上是一個東西,不是兩個東西。率性而行,理在其中,率性便是盡情,可以説有情即有理,合情即合理;無情即無理,逆情必背理。人們常説十年###是情感迷狂與理性衝突的時代,好像人們一時都喪失了理性,但仔細想來,是人們首先喪失了人情、人性,才喪失了理性的,沒有人的感情,六親不認,哪會有什麼理,所以沒有理性正是沒有人情的結果及其表現。情的基礎是欲,欲有物質的,也有精神的;有生理的,也有心理的。偏重物質的、生理的是欲;偏重精神的、心理的是情。情慾是不能分也不可分的。人不但有物質的、生理的需求,還有精神的、心理的需求。我們所説情中之理,乃是生理—心理之理。包括倫理之理,不是物理之理和邏輯之理。如上所述,抒發情感便是一種心理的甚至是生理的需求。而抒情只能是也必然是隨心所欲的,一意孤行的,一廂情願的,就像阿Q“要如何便如何”,“要怎樣便怎樣”那樣。就是説,他只知從主觀願望出發而不考慮實際的、客觀的可能。費爾巴哈説人的心情“並不懂得自己以外的任何規律,就像俗話所説的,狗急跳墻”。“心情除了心情之必要——渴望——以外並不知道什麼別的必然性;心情厭惡自然之必然性,厭惡理性之必然性。”《費爾巴哈哲學著作選集》下卷第181頁。羅素有言:“情感的聯結很少能夠和外界的秩序相符合,它使我們用自身狀態作鏡子去看宇宙,忽而光明,忽而黑暗,全視反映的狀態如何而定。”《哲學大綱》正中書局1948年版第238—239頁。這正是一種生理—心理的需要,是符合規律的現象,為了這種需要,它不顧一切,不顧利害,不顧後果。這叫“情真之極,轉而成癡,癡則非以理解矣。”劉永濟《詞論》。癡情最是看得不透,此所以為癡,在高興至極會哭,悲痛至極會笑,這是生活中常見的。一個人在極度思念、沉迷于某人或某種事物而想入非非的時候,也會説出一些違反事理的“癡語”。癡語是很能表現人物強烈的感情和意緒的。李白詩:“狂風吹我心,西挂咸陽樹。”這是他在山東送友人回長安的詩句,反映了他被讒離開長安後,對長安未能忘懷的強烈感情。從生活真實來説,有如癡人説夢,心怎能被狂風吹挂在樹上呢?還有“南風吹我心,飛墮酒樓前”。這是李白思念他遠在東魯的女兒的詩句,同樣是荒誕的癡語。但它又多麼真實地道出了詩人恨不能一下子就回到東魯家中的急不可待的願望啊!再看辛棄疾的一首詞《西江月·遣興》:
昨夜松間醉倒,
問松:“我醉何如?”
只疑鬆動要來扶,
以手推松曰:“去!”
更是癡態可掬了。有一首藏族情歌:
我日夜的相思,
你是否在夢中看到?
托流水捎去的話,
背水時,你可用瓢舀到?
人在夢中怎能看到對方的相思,清清的流水又怎能捎去心裏的話,而心思又豈是可以用瓢舀得起來的?只因其相思之深才有這種癡語。它深摯、專注,所以説是癡,是因為它與附著物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從常理看來是荒唐、荒誕的。如辛詞中的愁:“是他春帶愁來,春歸何處?卻不解帶將愁去!”愁是春帶來的,春既歸去,為何不將愁帶走?其實人們的愁,春怎能帶走?傅庚生先生説:“癡者,思慮發于無端也,情深則往往因無端之事,作有關之想也。”他還舉了不少例證來説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