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説之説,就是對説之説的逆向思維,它是另一種認識論。不説之説的對立面就是我們慣於運用的“正面藝術”或者“有內容的藝術”。這種藝術觀念已經是我們主要的思維形態,20世紀70年代它成為衡量藝術的標準,“開放”後,它成為當代藝術最普遍的方法論。就這個意義來説,當代藝術的思維結構沒有根本性的轉變,它是延續過去的思維形態進行著當代性的構建,或者以相同的思維結構進行現代性的發展,這是認識論的艱難。就這個意義來説,當代藝術的認識論只是對過去的某種挪變、填充,其本質上的飛躍還需認識論的發展。在我看來,《史記》之所以不朽,因為它忠於事實的記錄,而不是個人的記錄,在這部著作裏,我們很少看到司馬遷“這個人”,這是一種真正的“個人的不相關”的感覺。 在我看來任何一種藝術形態,個人表現也好,社會性表現也好,都不是問題,因為這僅僅是藝術家的某種方法,重要的還是作品的本身必須體現認識論的發展,這是一切藝術作品,一切藝術觀念,面臨的艱難困境。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裏這段話説得很好:“哲學的正確方法是:除了可以説者外,不説。”(參見章太炎,《國學大師説佛學》) 藝術之説的根本性是藝術原則所決定的。那麼什麼是藝術原則?藝術原則就是維護藝術本源、藝術學術、藝術存在、藝術發展最基本的內在性。藝術作品之所以存在,之所以發展,根本的原因,藝術是一種獨立的、固有的、神聖的、具有自身理念的學説。其基本事實是,這個原則促進了藝術不斷地發展,並使我們有了古典藝術到現代藝術再到當代藝術。假如沒有藝術自身的原則,今天的藝術根本不可能得以發展,也不會如此的繁榮,今天的藝術或許還在作坊內,僅僅是工藝而已。但是藝術自身的原則促使它形成後不久,就有了一種獨立的價值,並使它不斷在文化發展中找到自身的空間,形成今天這樣的藝術形態。顯然,正是藝術的原則造成了它的不可替代性並具有自身的學術意義,即藝術為人類可視之物,當隨社會形態的變化而變化,始終與社會有著密切的聯繫,並且具有普遍的社會關注力。正是由於藝術自身的這種原則,藝術不由意識形態左右,權力左右,商業左右,藝術始終是自在自為地存在。相反,藝術的原則卻在不斷地顯示自身的力量,並且維護著藝術原有的價值。藝術的原則説到底,是人的生命力顯現,其背後就是支撐生命的重要因素,那就是人的精神。也就説,人是精神的顯現者,更是實踐者,生命最主要的事實之一就是精神的顯現,或稱為生命的意志。而這種意志具有廣泛的展示性,藝術無疑是它一個不可或缺的方面,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説藝術就是展示人本身。其精神性,意志的客觀化,使人脫離更多的本能,因此藝術只對於人,只有人才擁有藝術並顯現藝術的存在性。例如,人不能把食物倒在地上來招待客人,也不能粗俗地對待他人,這不僅與禮儀有關,而且與道德有關。相反,社會越發達,人對藝術的渴望就越強烈,人的文化性就越豐富,從社會學來説這是文明的體現,但更是人的學識、知識的體現,這已成為人的生活方式、社會的文化現象。顯然,“無用之用”,體現了藝術的永恒性,因為人的社會,其本質就是精神的呈現,它需要更多的精神現象,更多的文化現象。就是一個農民,也需要整齊性,也需要視覺的感受。就這個意義來説,現代的本身就是現代的精神理念,它就是人對世界的把握,人對自身的把握。為藝術之説,同樣是為人之説。 説之説,從根本上體現了藝術的原則,因為藝術具有文化的信仰形態。黑格爾認為:“藝術從事于真實的事物,即意識的絕對對象,所以它也屬於心靈的絕對領 195 域,因此它在內容上和專門意義的宗教以及和哲學都處在同一個基礎上。”他還認為“最接近藝術而比藝術高一級的領域就是宗教。——藝術只是宗教意識的一個方面”(參見黑格爾,《美學》)。一個普遍的現象是,隨著現代性的發展,人們對藝術的關注已經遠遠超過人們原有的對宗教的關注,當代社會人們對藝術的態度已近宗教的意識,當然這種宗教的意識是極為寬泛的,並且完全是自由的。這就是藝術為什麼要説,而且不得不要説的根本理由;或者不説為説的主要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