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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十四五”的江蘇文化産業發展戰略

發佈時間:2022-04-14 14:07:46 | 來源:新華日報 | 作者:顧 江 | 責任編輯:蘇向東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推動文化産業高品質發展,健全現代文化産業體系和市場體系,推動各類文化市場主體發展壯大,培育新型文化業態和文化消費模式,以高品質文化供給增強人們的文化獲得感、幸福感。”江蘇省作為經濟文化強省,立足資源優勢,實現文化與創意、科技有機融合,增強文化産品創新能力,促進江蘇文化産業高品質發展更上新臺階。在文化強國戰略引領下,江蘇應繼續從“一體化發展、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文化消費升級、産業集約化、文化走出去、數字化轉型”六個方面來彰顯江蘇文化産業發展的魅力與實力,推進江蘇文化産業高品質可持續發展。

第一,把握國家戰略機遇,外引內聯加速長三角文化産業一體化進程。對內加大政策支援力度培育創新主體,搭建文化大數據平臺,匯聚領域專業人才;對外積極參與長三角文化産業投資聯盟、長三角文旅産業聯盟等文化經濟共用平臺建設,共建文化市場監管聯動機制。為此,江蘇省應當推進一市三省共同建設統一的文化産業相關法律、政策、規劃,為長三角各城市文化産業發展提供參考母本。推進長三角文化産業市場一體化建設,以文化企業資訊系統為載體,構建文化市場資訊互聯、監管互認的區域綜合文化市場管理體系。探索文化與金融跨區域合作新模式,開發長三角文化金融仲介服務系統,助力跨區域的文化産業金融協作機制。針對文化企業主體或項目的資金流特點,由各地政府協同指導、多元機構主體參與共同制定信用評價制度。打造長三角文化産業核心技術發展高地,凸顯江蘇核心競爭力。通過打造長三角世界級文化産業集群,提供雙迴圈內生動力,培育具有國際市場競爭力的産業主體。

第二,高品質推進大運河、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把江蘇段打造成世界文化遺産保護的典型範例。目前,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亟待解決相關概念界定不夠清晰、文化內涵挖掘梳理存在難度、統籌協調能力不強等問題。為此,推進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的工作要點:一是挖掘文化遺産內涵,打造綜合服務平臺。應基於文化遺産軌跡深入研究地方歷史文脈,探索地方文化基因,強調社會資本參與國家文化公園的建設與治理過程。二是建立運河文化帶上的區域聯動機制,實現多維規劃。打破行政區劃界限,建立跨地區、跨部門的長效合作機制,避免重復投資和擠出效應。

第三,構建全域文化消費生態環境,培育文化消費新業態,拓展文化消費新空間。加快推動文化元素融入商業業態,鼓勵把文化消費嵌入各類消費場所。打造文化消費夜經濟,在有條件的文化場所開展夜間文化遊覽活動,增加江蘇地區省級、國家級夜間文化消費集聚區的打造。在文化消費新業態的培育方面,鼓勵打造具有江蘇文化特色的自主品牌與IP,開發一批常態化、特色化文化消費項目和産品,推動傳統文化消費升級。積極培育文化網路消費、定制消費、體驗消費等消費新熱點,引導基於網路平臺的新型消費模式、線上線下消費融合創新、文旅共用經濟以及文化衍生業態的發展。在文化消費空間的拓展方面,加速推進重點文化消費項目的建設,以政府購買服務、消費補貼等方式,引導和支援文化企業提供多元化産品和服務;著力建設覆蓋廣泛的文化消費資訊資源共用服務平臺,積極利用移動新媒體向消費者及時提供最新文化消費資訊。

第四,以文化産業示範園區建設為載體,實現産業高效多元集約化發展。文化産業集聚的概念不再局限于提供生産性服務的空間,而應當升級為集商務辦公、休閒娛樂、文化生産為一體的文化産業生態社區。既要以資源共用、公開資訊、專業化分工、人才彈性流動的形式構建文化企業間知識、客戶、市場深度共用的“O2O創意生態圈”,又要注重産城融合,完善文化産業園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引入醫院、圖書館、文體中心、人才公寓多業態在內的配套設施,充分發揮文化産業園區的溢出效應,強調園區發展與城市規劃聯動,在景觀設計、文化內涵、産業佈局層面與園區周邊空間有機結合。

第五,拓寬文化傳播,推動優質文化産品與服務內容走出去。一是擴大內容文化出口,創造具有高附加值的文化産品和服務。在境外佈局一批具有較強輻射力的文化貿易平臺,積極建立對外文化貿易基地(示範區),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文化出口品牌與服務。積極承接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文化産業創新業務,主動嵌入文化産業國際分工與協作關係網路。鼓勵和支援符合國外受眾特點和文化消費習慣、代表“精彩江蘇”品牌的文化産品和服務以商業方式進入國際市場,不斷擴大貿易份額。二是加強傳統文化産品和服務內容創新,整合資源實現海外聯通。立足江蘇歷史文化資源的深厚根基,深究最本質的文化內涵精髓,探索精準的小切口入題,選取最江蘇文化元素,注重文化資源的挖掘、解構、重構和組合,在傳承的基礎上加強創意創新,在形式和內容方面形成突破,以江蘇特有的文化內涵賦予文化産品不可複製性和不可替代性。

第六,加快文化科技成果轉化,全面推進數字文化産業高品質發展。一是推進文化科技縱深融合,加快文化科技成果産業化推廣。加強文化和科技融合技術研發,將文化和科技融合技術研發納入省基礎研究計劃、省重點研發計劃等支援範圍,部署一批重大文化和科技融合項目。重視文化資源與以5G為核心的科技平臺融合,將科技成果滲透到文化創作、生産、傳播和消費的各個環節,推進文化科技融合研發平臺、技術服務平臺、重點實驗室建設,建設專業化、高水準、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産業科技成果孵化中心,孵化具有原創性技術成果的文化産業項目。二是培育數字文化産業業態,激發數字時代文化市場創新活力。推動網路文學、網路視聽、電子競技、版權衍生等數字文化産業新興業態快速發展,加速全産業鏈、技術鏈和創新鏈的深度融合,催生出新的高附加值的産業價值鏈網路。發揮學會、協會等仲介組織的作用,加快高校、科研單位與産業主體對接平臺的建設,加強文化科技人才的遠端“雲”聘用。推動5G等網際網路資訊技術在江蘇文化企業中的應用,文化消費軟體産品的技術更新,實現內容、渠道和終端産品的全産業鏈融合。

(作者係南京大學長三角文化産業發展研究院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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