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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萬進場百萬收場?數字藏品二級交易亟待規範

發佈時間:2022-04-14 09:22:55 | 來源:中國商報 | 作者:趙熠如 | 責任編輯:姜一平

剛開售便被搶空,數字藏品風頭正盛。然而,在依託于藝術鑒賞和版權轉讓之餘,數字藏品的二級交易卻多了些投資、投機的味道。“十萬進場百萬收場”“一局賺到房子首付”的二級交易,是否行走在危險邊緣?數字藏品二級交易何時迎來規範發展?

“等待升值”的買與賣

數字藏品是NFT在國內的名稱。NFT全稱為Non-Fungible Token,即非同質化代幣,是一種藝術品、版權、數字藝術品等的非標憑證,人們購買NFT之後可以擁有藝術品的網路虛擬財産權。

在國內,數字藏品可謂“一件難求”。今年4月,元先行數字藏品平臺發佈《夏萌貓》數字藏品系列,空投1秒內售罄100份,首發9分鐘內就火速售罄2000份;3月,大明宮國家遺址公園的“〇宇宙·千宮系列”數字藏品,累計9分鐘售罄3萬份藏品;同樣還是3月,智慧科技品牌小度限量發行的小度智慧屏X10數字藏品限定版正式開售,超15萬人線上搶購,5000件産品迅速售罄……

然而,在數字藏品首發火爆的同時,其背後的二級交易也在如火如荼地開展。

數字藏品玩家宇辰(化名)是一名大學生,他告訴中國商報記者,通過在幾個數字藏品平臺的交易,他已經賺了4000多元。“我目前還是學生,投入不多,就是玩一下。但是有很多大佬是十萬進場、百萬收場的。大佬都是多個平臺一起玩的。”宇辰告訴記者,比起對數字藏品的喜歡,他購買數字藏品最看重的還是其升值潛力。

發售價為29.9元的某數字藏品,宇辰花費170元買了一件。“錯過了發售,就只能加價買了。但感覺這個以後價格還會漲的。”宇辰告訴記者,“之前花20元買的一件數字藏品,現在已漲到60元了。不過還沒有賣,感覺是有投資價值的。”

數字藏品玩家宏義(化名)也是一名大學生,他告訴記者,他有朋友在“一起NFT”(NFT:非同質化代幣)App上玩數字藏品,直接賺到了房子的首付。

“人家有NFT一哥帶著,當初買的那個藏品現在已經漲到十萬元了。”宏義説,“不過之後還是有新品發售的,我(打算)跟著他們賺賺。”

“數字藏品的價格是被炒起來的。厲害的人猛賺,但一般人不知道怎麼下手,所以需要人帶。”宏義表示,“新品剛發售時不一定能搶到,所以我們買放出來的。也就是説有人搶到新品之後會直接賣出來,我們就去抄底,多買點,然後等市場價格漲上去。”

中國商報記者親測了數字藏品的購買過程。在數字藏品平臺“唯一藝術”官網上,記者登錄賬號和實名認證後,在“衍生物品市場”以3.8元購買了一件“金虎納福”數字藏品,同時獲得了該藏品獨一無二的作品序號。

不過,宇辰告訴記者,這款數字藏品他在2月份時也買了一件,那時候價格還是1.68元,但是現在最貴的都漲到20元以上了。

同時,在唯一藝術上,數字藏品買到手之後就可以直接賣出。將滑鼠移到該藏品上,點擊“寄售”,輸入自己想要賣出的價格,就可以出售了。由於不同的賣家設置價格不同,因此在“唯一藝術”上,會出現同款數字藏品,但售賣價格不同的現象。

“在數字藏品交易中賺到錢的人分為兩種。”一位區塊鏈觀察分析師告訴中國商報記者,“第一種是早期的第一批玩家,他們用各種方法搶了首發産品,接著去二級市場拋售;另一種叫‘野莊’——野生的莊家,他們以類似傳銷的方式去賣掉手中的産品。所以這裡面肯定有一部分人賺到了錢,但也有一部分人賠了錢。”

宏義告訴記者,他們有一個玩家群,群裏有人擁有某數字藏品的優先購特權,可以在該數字藏品發售的前一日就購買到手。這件藏品的發售價格為299元,但通過優先購特權提前購買到手的玩家,將這件藏品轉手賣到了兩千多元。不過,這件藏品目前還沒有開售,但擁有優先購特權的玩家已開始尋找接手的買家了。

“這件藏品以後是否可以升值,就看你敢不敢賭了。”宏義説,“不過這件藏品有很多權益,比如‘節日空投’等,可以吸引很多人來到這個平臺,不愁往外賣。”

不過宏義也表示,他玩數字藏品並非全在賺錢。“之前跟著一個朋友買,賺了點。但後面自己出去玩虧了,虧了七八千元。”

除了用來交易數字藏品的群外,還有一些群是用來匯總發佈各數字藏品平臺的發售資訊的。中國商報記者發現,在某資訊匯總群內,有81%的成員是男性,有54%的成員是00後。

灰色地帶的二級交易

我國對於虛擬貨幣持禁止態度。去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幣、乙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佈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因此國內的數字藏品與虛擬貨幣是完全劃清界限的,也正在去年10月,阿裏、騰訊等平臺的NFT更名為了數字藏品,強調收藏和鑒賞價值,規避其金融屬性。

不過,雖然虛擬貨幣的交易炒作已被明令禁止,但在數字藏品的二級交易問題上,目前國內還沒有明確規定,且各數字藏品平臺對其的態度也表現不一。

今年3月底,騰訊微信大規模封禁了一批數字藏品平臺公眾號,涉及的平臺超十個,均為中小型數字藏品平臺,包括Art Meta元藝數、一點數藏、歸藏元宇宙、畫生 Meta、元本空間等。騰訊幻核等頭部平臺未受影響。

對此,騰訊微信表示,根據國家相關法規,為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微信公眾平臺近日對炒作、二次售賣數字藏品的公眾號及小程式進行規範化整治。

騰訊微信表示,對於僅提供數字藏品展示和一級交易的公眾號,要求提供和國家網信辦已備案認可的區塊鏈公司的合作證明作為資質證明,不支援提供二級交易。小程式目前則只支援數字藏品展示和一級贈送,數字藏品交易和多級流轉屬於未開放範圍,如有發現繞過等對抗行為,會根據違規程度封禁能力或下架處理。

同時,一些平臺明確表示不支援轉賣交易行為,或只開通了轉贈功能,但前提是用戶購買數字藏品需要滿足擁有的時間要求外才可轉贈。

例如騰訊幻核不支援二次交易,不可轉讓贈送,其在服務協議中強調:“支付完成後,除法定情形外,不可進行轉讓或要求退費。”阿裏鯨探需要持有180天才能轉贈,二次轉贈需要持有兩年。阿裏拍賣—數字拍賣頻道則需要持有90天后或受贈滿兩年後,才可轉贈給滿十四週歲的微信實名用戶。

“國內的數字藏品平臺是不可能開放真正意義上的二級交易的。”上述區塊鏈觀察分析師告訴中國商報記者,“但為什麼其中一些平臺看起來像是開放了二級交易?因為這些平臺用的是乙太網的側鏈Polygon,這是一個發過加密貨幣的公鏈下的一個側鏈,這個鏈可以自由轉移,導致好像存在二級交易市場一樣。這就是為什麼國內不允許開放二級交易,但依然能看到這樣的一個玩法的原因。”

中國商報記者多次致電唯一藝術平臺,就唯一藝術平臺內的交易行為是否屬於二級交易,以及平臺是否具備相關資質進行了詢問。

唯一藝術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唯一藝術平臺用的是乙太坊鏈。平臺為客戶提供了交易的場所,但是平臺不參與交易,不參與炒作、哄抬價格等。客戶可以寄售,別人也可以買。如果認為這個是二級交易市場的話,也可以這麼理解。”

至於平台資質問題,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相應資質在官網上有公示,所有的平臺功能都是經過國家允許的。”

記者查詢唯一藝術官網看到,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佈的第七批境內區塊鏈資訊服務名稱及備案編號中,唯藝(杭州)數字技術有限責任公司通過了備案,服務名稱為“NFT資産發行/孵化平臺”。除此之外,唯一的藝術品取得了《企業經營機構證明》《增值業務經營》及ICP備案等。

然而,這並不能代表該平臺取得了數字藏品二級交易的合規批准。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表示,據《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如果想要在正式的交易所開放NFT交易,必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或者需要取得國務院或者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的批准。“事實上,這種合規持牌的批准極難取得。”肖颯表示。

二級交易亟待規範

有業內人士認為,在數字藏品的開放贈送和二次交易的模式下,平臺將面臨構成代幣發行、組織引導傳銷活動、非法集資甚至集資詐騙、洗錢等刑事風險。

“NFT交易平臺的網路化、跨境化、隱蔽性、誘惑性、私下交易、缺乏監管等的特點,可能變成諸多非法金融活動滋生的溫床,如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産安全。”京師通州律所管委會副主任陳維告訴中國商報記者。

去年10月,國家版權交易中心聯盟牽頭,中國美術學院、浙江省杭州網際網路公證處、央視動漫集團、湖南省博物館、螞蟻集團、京東科技、騰訊雲等共同發佈《數字文創行業自律公約》,堅決抵制任何形式的以數字文創作品為噱頭,實質發行和炒作虛擬貨幣的行為;堅決抵制任何形式的數字文創作品價格惡意炒作,防範投機炒作和金融化風險。

“阿裏、騰訊等大平臺不開放二級交易,主要還是為了響應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等相關的監管精神,過去一段時間,NFT領域曾出現炒作亂象,與此前虛擬貨幣的交易炒作行為存在較大程度的趨同性。”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對中國商報記者表示,“二級交易的開放使得數字藏品被層層轉賣,由此引發了後續的炒作行為。目前看,各大平臺對轉賣等行為進行了限制一方面是出於合規需求,另一方面也能夠引導市場理性投資,更加關注數字藏品自身的價值而非投機炒作。”

事實上,各數字藏品平臺都有關於打擊炒作的提示和措施。

唯一藝術在“購買須知”中表示:“依據我國法律要求,特定條件下的數字藏品的二次交易不支援任何形式的變相炒作,我們堅決反對數字藏品炒作、場外交易、欺詐,或以任何其他非法、侵權方式使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今年以來,阿裏鯨探連續發佈多期違規用戶名單並進行處罰,並明確表示,“組織數字藏品場外交易並構成犯罪”和“使用外挂搶購數字藏品並構成犯罪”的違規用戶,除永久封號外,鯨探還將報警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位數字藏品平臺創始人告訴中國商報記者:“一件數字藏品買入之後,很快就可以賣出,這確實屬於二級交易,但對於二級交易是否合法,準確地説是需要逐步規範化數字藏品的交易規則,在監管下展開交易及流通,比如利用‘區塊鏈、元宇宙、數字藏品’等進行的炒作等行為,就屬於違規違法行為;但對於數字藏品的版權交易而言,本身不會受限制。”

數字藏品二級交易的“合規線”,應該劃在哪?有律師表示,如果NFT仍然以虛擬財産的形式在市場上流通,則相關合同應當合法有效。如果NFT基於虛擬貨幣的屬性在市場上交易,則交易行為屬於違法。

國盛證券分析,隨著國內NFT去幣化,更名“數字藏品”,行業法律性質、監督主體將逐步明確。未來將重點發展數字産權證明功能在版權保護和資産確權領域的應用,建立數字藏品的發行、銷售、流通等方面的規則。同時國盛證券表示,騰訊幻核、阿裏數字拍賣、愛奇藝數字文創,都已宣佈接入國家級版權交易保護聯盟鏈。國內數字藏品底層基礎設施的打通,有望出現規範化的統一管理的二級交易市場。

“未來數字藏品相關的交易市場有望迎來規範,預計規範的方向主要有兩方面,一是針對數字藏品發行、交易、保存等主要流程開展規範,包括相應的版權保護機制或行業標準等;二是涉及數字藏品相關的平臺交易管理,比如是否設置相應的準入機制等。”蘇筱芮表示。

“我國對這一新興業務的法律法規還處在被動調整的階段,亟待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主動調整相關行為中出現的一些法律問題,合法、合規地創新與發展。”陳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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