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看,兒童的真假不分、虛實莫辨可以達到何種程度!在《談自己的畫》一文中,他又讚揚孩子們道:
我家沒有一個好凳,不是斷了腳的,就是擦了漆的,它們當凳子給我們坐的時候少,當遊戲工具給孩子們用的時候多。在孩子們,這種工具的用處真真廣大,請酒時可以當桌子用,搭棚棚時可以當墻壁用,做客人時,可以當船用,開火車時可以當車站用。他們的身體比凳子高得有限,看他們搬來搬去非常吃力。有時汗流滿面,有時被壓在凳子底下。但他們好像為生活而拼命奮鬥的勞動者,決不辭勞。汗流滿面時可用一雙污的小手來揩摸,被壓在凳子底下時只要哭過幾聲,就帶著眼淚去工作了。……總之,他們無論幹什麼事都認真而專心,把身心全部的力量拿出來幹。哭的時候用全力去哭,笑的時候用全力去笑,一切遊戲都用全力去幹。幹一件事的時候,把這件事以外的一切別的事統統忘卻。一旦拿了筆寫字,便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紙上。紙放在桌子上的水痕裏也不管,衣袖帶翻了墨水瓶也不管,衣裳角拖在火缽裏燃燒了也不管。一旦知道同伴們有了有趣的遊戲,冬晨睡在床裏的會立刻從被窩鑽出,穿了寢衣來參加;正在換衣服的會赤了膊來參加,正在浴池的也會立刻離開浴盆,用濕淋淋的赤身去參加。被參加的團體中的人們對於這浪漫的參加者也恬不為怪,因為他們大家把全精神沉浸在遊戲的興味中,大家入了“忘我”的三昧境,更無餘暇顧到實際生活上的事及世間的習慣了。《豐子愷散文選》。
他在另一篇文章裏又寫道:
當他熱衷於一種遊戲的時候,吃飯要叫到五六遍才來,吃了兩三口就走,遊戲中不得已出去小便,常常先放了半場,勒住褲腰,走回來參加一歇遊戲,再去放出後半場。看書發現一個疑問,立刻捧了書來找我,茅坑間裏也會找尋過來。得了解答,拔腳便走,常常把一隻拖鞋遺剩在我面前的地上而去。直到劃襪走了七八步方才覺察,獨腳跳回來取鞋。《緣緣堂隨筆·隨感十三》。
孩子們的想像力多麼豐富,生活興味又是多麼濃厚!他們在遊戲時懷著多大的熱情創造著種種幻想的屬於他們自己的世界!他們是多麼認真地對待他們的創造物。實在説來,孩子們對遊戲的這種態度比遊戲本身更重要。遊戲的態度是自由的態度,有了這種態度便不很注意於事物的物質性,也不計較它能否代表某種意義,這樣,兒童就從受束縛的現實中,從成人強加給他們的限制中逃避出來,於是各種生活領域中的界限被消除了,或者説,這種界限在兒童那裏本來就不存在。當兒童以竹為馬,以椅為車時,竹雖不足以代表馬,椅雖不足以代表車,可是兒童覺得這無關緊要。當遊戲中的事物僅成為暗示的工具時,遠遠超越了原來的事物,這當然是孩子們的豐富的想像力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