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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稿 | 原生家庭愛有度,新生家庭才能幸福無度

發佈時間:2023-10-08 09:39:35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關梅林

結婚後,對待原生家庭不能全盤否定,徹底決裂,亦不能完全依賴,毫無界限,有界限的愛與互動才更健康。

關梅林博士

積極心理學家,中科院心理所校友會副秘書長,國家級精品課主講教師,中國心理衛生協會青少年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林業大學應用心理專業研究生副導師。

大家一定聽説過“媽寶男”“扶弟魔”這樣的詞語吧,這是人們給結婚後與原生家庭界限不清的男性和女性貼的問題標簽。

可見,很多人在婚後沒有建立好與原生家庭的邊界,從而給婚姻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和挑戰。

如何與原生家庭相處,應該保持怎樣的界限,是每個人在結婚前必須做好的功課。

懂得感恩原生家庭,新生家庭才更有力量

原生家庭,是指一個人出生和成長的家庭,與之對應的是新生家庭,即我們結婚後所組建的家庭。

不過,一提起原生家庭,很多人立刻想到的就是創傷、痛苦和不愉快的成長經歷,所以,這個詞在很多人心目中自帶消極屬性,要為成年人的很多問題擔責,也是婚後要小心觸碰的一种家庭關係。

其實,對原生家庭負面的認知本身就是一種認知偏差,是沒有真正客觀、理性、公平地看待原生家庭為一個人的成長以及婚姻生活提供的重要支援和貢獻。所以在談到如何與原生家庭相處時,首先要認真思考一下它對於我們的意義是什麼。

大家都知道,原生家庭對於一個人的成長是非常重要的,在生命早期給我們提供了模倣的榜樣,告訴我們如何認知外部世界,並且負責對我們的行為進行反饋和強化,即對我們認為好的事情進行獎勵,不好的事情進行批評與懲罰。所以,它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我們的行為習慣、思考和處理問題的方式,甚至影響我們的價值觀。

但是,仔細反思與斟酌後就會知道,這種影響不全是消極的,不全是痛苦和創傷,我們身上的很多好習慣、好的為人處世之道可能都是從原生家庭中學習獲得的。所以,如果認可配偶身上的某些積極品質並願意與他走進婚姻,我們就要感恩原生家庭對配偶的養育。當然,也要覺察原生家庭對自己的給予。總之,我們是可以帶著積極情感與配偶或自己的原生家庭互動的。

即便步入婚姻,我們仍可能從彼此的原生家庭中獲得很多支援,比如買房時的經濟支援、老人幫助照顧孩子等,這種婚後的支援更是一種善意的給予,不能視為家人理所當然的付出。所以,充分認識到原生家庭的價值和貢獻,是我們討論與原生家庭如何相處的重要前提。

中華民族的傳統家庭美德向來是相互守望、相互扶持,所以,一個懂得感恩、擁有智慧的小家庭,一定不是忙著與原生家庭劃清界限或發生各種衝突,而是要想辦法保護這樣一段支援性的關係,從而享受婚姻和大家庭帶來的資源與力量。

那麼,我們可以給予原生家庭什麼樣的積極互動呢?要從理解彼此的父母及家人的需要入手,必要時甚至要將自己代入到未來的角色中。畢竟有一天我們也會成為孩子的原生家庭成員,現在的一言一行可能會成為孩子的重要示範,也可能會成為將來自己被孩子對待的方式。所以,如果一時不知道有些事情怎樣處理,可以想像一下,我們希望自己如何被孩子對待。這樣一種將心比心的共情性思考,可以較快地幫助我們找到很多問題的答案。

我們可以給予原生家庭的資源和支援是多方面的,包括物質資源、情感資源及行動支援等。物質資源可以是金錢支援,可以是過年過節的禮物,也可以是平時分享好東西;情感支援可以是經常與爸爸媽媽打個電話問候一下,或者找時間陪伴父母度過一段休閒的時光,聽聽他們的建議,回應一下他們關心的問題;行動資源則是動手幫助父母解決一些困難,讓他們感受到孩子反哺父母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以上這些力所能及的給予,既表達了我們的感恩之情,也可以和原生家庭維持一種互助的關係,其實是一種特別智慧、有益的互動方式。

懂得樹立合適邊界,互動才會有度又有愛

當然,在與原生家庭互動時要有邊界,但這個邊界並不是為原生家庭單獨設置的。

實際上,任何人與人的相處都要有邊界,包括夫妻間的相處也不會因為愛而合二為一,抹殺“生命是獨立個體”的根本屬性。比如我們不能因為愛一個人,為了讓他開心而吃讓自己過敏的食物。可見,任何關係都要有邊界,沒有邊界的關係肯定不是健康的。

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媽寶男”“扶弟魔”這樣子女不願意與原生家庭分離的現象。他們不分離的原因有時是一種依賴的習慣、對獨立的恐懼,有時是一種對原生家庭非理性的責任和義務感。當然,也有一些情況是父母不能接受與子女分離,強行維持與孩子的親近關係,完全忽視或不尊重孩子已經長大成人並且開始建設自己的家庭生活的事實。

那麼,應該與原生家庭保持什麼樣的界限呢?

步入婚姻後,我們一定要主動轉換角色,知道自己不再是一個無拘無束的單身漢,而是一個選擇了婚姻這樣的生活方式,享受著婚姻帶給自己的諸多收益,要積極承擔婚姻的責任與義務的社會成員。我們不僅要從情感層面上理解婚姻,更要從法律層面上理解婚姻,在與自己的原生家庭互動時,要尊重配偶的感受、想法和權利,而不是認為自己完全可以單方面支配婚後的收入、時間,以及單方面決定處理事情的優先權。

遇到重要的家庭事務時,夫妻要共同商量、討論,然後本著如何讓家庭更健康發展的原則去處理具體事務。當然,本著互愛互信的原則,我們可以授權配偶獨立處理一些小事。甚至有時我們會幫助配偶做一些回饋父母的事情,這種對配偶的理解、共情會在很大程度上讓其感動、感恩,從而有利於建設一種更加積極的婚姻關係。

如果在處理與原生家庭互動的某些事情上,夫妻間存在較大分歧怎麼辦呢?比如我想給父母買一套房子,但是配偶不同意。請記住,如果我們動用的是婚後收入,那麼,從法律層面上就必須要得到配偶的同意。所以,倡議的人要主動和配偶溝通,説明這樣做的理由,説服配偶支援自己的倡議。如果不能得到配偶的支援,倡議的人肯定不能單方面行動,這是對法定責任的尊重。

當然,如果對方堅持否決一個倡議,而且沒有給予足夠的解釋、溝通讓倡議者真心接受時,兩人可能都會産生負面的感受,並有可能影響未來的婚姻關係。所以,互相體諒、互相理解、有商有量永遠是處理此類分歧的最佳原則。

另外,對於原生家庭的一些不合理要求大膽説“不”,也是處理邊界問題的重要原則。比如扶助弟弟不是姐姐的義務和責任,姐姐沒有界限地一味援助,既無法幫助弟弟學會承擔責任,也無法讓弟弟明白生活需要量力而行,同時也直接損害了姐夫的權益,影響了姐姐婚姻的穩定,所以,這種“扶弟”行為從長遠來看是弊遠大於利的。如果姐姐和姐夫具有良好的經濟條件,也願意給弟弟一些支援,在夫妻共同商定後是可以幫助弟弟的,但前提是要讓弟弟明白這些幫助是暫時的,並非可以長期索取的途徑。同時,弟弟應對來自親人的幫助表達真正的感恩。

對於大多數人來説,拒絕弟弟可能還是容易的,當生身父母提出一些讓自己非常困擾的要求時,説“不”就會變得非常艱難。我們希望回報父母,希望讓父母感到安慰,害怕讓父母失望,但是,父母提的要求又無法讓自己或配偶接受,這時候,我們會感到兩難。

其實,父母需要被愛,但也需要保持理性、尊重的規則,要能夠接受孩子説“不”。對父母説“不”的時候,我們要表達對父母的理解、耐心,與父母溝通、積極解釋自己的困難並努力尋找可接受的替代方案,相信大多數父母是可以理解一個耐心溝通的孩子的。

總之,原生家庭是我們的大家庭、大後方,與它有愛有度的互動會幫助我們建設更健康的婚姻。(《婚姻與家庭》雜誌特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