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月30日訊 據國家文物局網站消息,國家文物局日前印發2023年工作要點,提出2023年將全面加大文物保護工程力度。啟動壁畫彩塑文物和廊橋專項保護行動;實施一批石窟寺、石刻文物重大保護項目,健全國家和區域兩級石窟寺協調保護研究機制;推進應縣木塔等文物建築保護研究示範項目;啟動文物保護工程全流程管理網上平臺相關工作,出版《文物建築保護修繕工程手冊》。
同時,2023年將加強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推進《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貫徹落實,啟動編制不可移動文物空間利用專項規劃。推進首都功能核心區文物保護利用,加大京津冀、粵港澳、長三角、川渝文物保護利用協調聯動,試點建設中國文物主題遊徑。協同開展第八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遴選工作。
推進世界文化遺産申報管理。繼續做好“普洱景邁山古茶林文化景觀”“北京中軸線”申報世界文化遺産工作,積極推動“海上絲綢之路”等跨國申遺項目。開展《中國世界文化遺産預備名單》更新,建立預備名單動態管理機制。完善世界文化遺産監測與巡查機制。
加大革命文物保護力度。完成全國第二批革命文物名錄核定公佈和紅色標語類革命文物專項調查,做好全國館藏珍貴革命文物核查定級、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基本資訊和保存狀況核查工作。積極推進革命文物大數據庫建設。研究制定革命文物分類分級認定標準。公佈一批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工作規劃,實施一批革命文物連片保護和整體展示項目。
2023年,還將進一步夯實館藏文物管理基礎工作。制修訂《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委託開展文物定級系列標準研究。完成館藏一級文物備案,指導各地規範開展館藏珍貴文物定級、建檔和備案工作。組織開展館藏珍貴瀕危文物、材質脆弱文物保護修復計劃,持續推進布達拉宮貝葉經等古籍文獻保護利用重點項目。
附:
國家文物局2023年工作要點(全文)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國家文物局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全國文物工作會議精神,堅持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加大文物和文化遺産保護力度,加強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推動文物事業高品質發展,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力量。
一、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1.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深化黨的創新理論武裝,豐富學習形式,提高學習品質。發揮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示範引領作用,確保理論學習全覆蓋。
2.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文物工作的決策部署,通過健全臺賬、定期召開督辦會等方式完善督查督辦機制。完成援藏援疆和定點幫扶工作任務。
3.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完成局直屬機關黨委換屆改選。完善機關、直屬單位和局管社會組織基層黨組織建設,持續開展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和“四強”黨支部建設。適時開展黨建專項督查。
4.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政治監督,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深化糾治“四風”,重點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增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實效,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5.鞏固拓展巡視整改成果。深化落實中央巡視整改主體責任,對已完成整改任務的成效開展“回頭看”。對長期整改任務進行階段性梳理總結。推動局黨組巡視向深拓展、向專發力。制定黨組巡視五年規劃,開展新一輪巡視。
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6.全面準確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納入幹部職工教育培訓的必學內容,引導黨員幹部深刻領會黨的二十大精神實質內涵,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通起來,學以致用、以學促用。
7.紮實做好宣傳工作。利用好局屬媒體、簡報等宣傳陣地和載體,開設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專欄、刊登解讀闡釋理論文章、介紹學習貫徹好經驗好做法、推出學習貫徹先進典型,營造學習宣傳貫徹濃厚氛圍。
8.結合文物工作實際抓好落實。積極推動《國家文物局落實黨的二十大重點任務分工方案》落實落地,結合文物工作實際,細化具體落實舉措,確保黨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文物工作各方面全過程。發揮文物資源的獨特優勢,找準服務大局結合點著力點,助力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三、堅持保護第一,全面加強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9.強化文物法治建設。加快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推進長城、大運河、長征文物保護法規建設,研究文物鑒定認定、低級別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專項制度。建好用好中華司法研究會文物司法分會及文物司法分會專家委員會,加強文物普法工作。
10.統籌推進改革落實和規劃實施。開展《“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健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制度。推動將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範區納入國家創建清單,開展第一批示範區創建情況評估,公佈第二批示範區創建名單。
11.加強文物安全管理。印發實施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專項工作方案。會同全國文物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開展打擊防範文物犯罪和重大文物安全隱患整改督導檢查,聯合督察督辦重大文物安全案件。指導各地加強消防應急演練和安消防設施建設。開展地方政府落實文物安全主體責任情況調查評估,推動落實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制度。開展尋找“最美文物安全守護人”活動。
12.推進文物督察和行政執法。推進國家文物督察制度建設,研究啟動國家文物督察工作。開展文物遙感督察和執法監測,用好“12359”文物違法舉報平臺,約談、曝光一批重大文物違法案件。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一批文物保護領域典型案例。開展文物行政執法督導檢查和指導性案例遴選,落實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13.系統加強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管理。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前期工作。啟動第九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遴選。發佈全國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錄。指導省級文物部門開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名錄匯總發佈工作。加大未核定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力度。推動出臺央屬文物保護指導意見。
14.全面加大文物保護工程力度。推進應縣木塔等文物建築保護研究示範項目。啟動壁畫彩塑文物和廊橋專項保護行動。實施一批石窟寺、石刻文物重大保護項目,健全國家和區域兩級石窟寺協調保護研究機制。啟動文物保護工程全流程管理網上平臺相關工作,出版《文物建築保護修繕工程手冊》。推進文物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完成第一批文物建築預防性保護試點,發佈預防性保護規程。
15.加強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推進《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貫徹落實,啟動編制不可移動文物空間利用專項規劃。推進首都功能核心區文物保護利用,加大京津冀、粵港澳、長三角、川渝文物保護利用協調聯動,試點建設中國文物主題遊徑。協同開展第八批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申報遴選工作。
16.推進世界文化遺産申報管理。繼續做好“普洱景邁山古茶林文化景觀”“北京中軸線”申報世界文化遺産工作,積極推動“海上絲綢之路”等跨國申遺項目。開展《中國世界文化遺産預備名單》更新,建立預備名單動態管理機制。完善世界文化遺産監測與巡查機制。
17.加大革命文物保護力度。完成全國第二批革命文物名錄核定公佈和紅色標語類革命文物專項調查,做好全國館藏珍貴革命文物核查定級、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基本資訊和保存狀況核查工作。積極推進革命文物大數據庫建設。研究制訂革命文物分類分級認定標準。公佈一批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工作規劃,實施一批革命文物連片保護和整體展示項目。
18.夯實館藏文物管理基礎工作。制修訂《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委託開展文物定級系列標準研究。完成館藏一級文物備案,指導各地規範開展館藏珍貴文物定級、建檔和備案工作。組織開展館藏珍貴瀕危文物、材質脆弱文物保護修復計劃,持續推進布達拉宮貝葉經等古籍文獻保護利用重點項目。
19.加強文物鑒定和文物流通管理。加強國家文物鑒定體系建設,推動建設國家文物鑒定中心,與各地共建區域文物鑒定諮詢中心和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加強科技手段在文物鑒定中應用示範,加強各類文物鑒定人才培訓和教育工作。指導各地做好常態化公益性文物鑒定諮詢服務。對各地文物市場行政執法工作開展聯合調研督導。指導上海、海南、北京等地穩步推行文物流通領域各項改革試點。
四、深化文明歷史研究,加強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
20.全面提升考古工作水準。實施中華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國”重大項目,推進邊疆考古和歷史研究,策劃夏商文明研究工程,做好二里頭、殷墟、長江口二號、南海I號等重點考古項目,促進考古成果多渠道傳播普及。推進世界一流考古機構、重點地區考古標本庫房建設,提升考古設施裝備水準和科技支撐能力。
21.做好基本建設考古工作。指導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雄安新區和高速鐵路、公路、大型水利設施等國家重大基本建設、城鄉建設中的考古工作。推動地方進一步落實“先考古、後出讓”制度和配套措施,開展涉海建設工程考古和文物保護管理政策研究。
22.加強文物政策理論研究。圍繞“兩個結合”、中國式現代化、高品質發展等重大主題加強調研,開展文物政策理論課題研究、文物事業高品質發展案例遴選推介等工作。公佈一批反映中華文明精神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髓的文明標識。
23.加強文物科技創新。推動出臺《關於加強文物科技創新的意見》。召開全國文物科技工作會議。完成第八批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遴選。組織實施文物領域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加強文物保護標準化建設。修訂《文物保護標準化管理辦法》。推動文物大數據庫(中國文物雲)建設。舉辦文物保護裝備發展論壇。
24.深入推進文物人才培養和文物學科專業教育改革。實施“全國考古人才振興計劃”,頒布《文物保護工程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規定》《考古探掘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舉辦全國文物行業職業技能大賽。聯合出臺《新時代文物保護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實施意見》。加強文物學科專業建設,指導“文物”“博物館”專業學位建設,推行“文物科學與技術”交叉學科試點工作。
五、讓文物活起來,豐富人民歷史文化滋養
25.推進博物館建設發展。推動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館創建工作。開展2023年度“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展覽和全國博物館志願服務典型案例徵集推介活動。舉辦2023年國際博物館日中國主會場活動。指導中國博物館協會組織實施2019-2021年度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運作評估。加強博物館三權分置改革探索。
26.推進革命博物館紀念館高品質發展。推出一批以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奮鬥歷程為主線的展覽精品,持續開展“見證新時代”主題活動,制播《紅色烙印——革命文物的故事》。編輯出版《中國革命文物故事》。開展國家革命文物協同研究中心建設,示範開展“大思政課”實踐基地建設。
27.建好用好國家文化公園。在長城、大運河、黃河、長江、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中發揮文物資源優勢,實施一批文物保護展示重點項目。完成黃河、長江文物資源調查,健全長城、大運河保護規劃與監測預警體系,印發《長江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規劃綱要》。發佈《長征文化和文物資源保護傳承專項規劃》。
28.促進國家考古遺址公園高品質發展。開展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戰略規劃研究,健全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制度體系,高標準建設二里頭、殷墟等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合作共建漢長安城大遺址保護利用特區,指導、培育長江三峽國家考古遺址公園。
29.提升文物宣傳傳播影響力。深化實施中華文物全媒體傳播計劃,加強國家文物局新聞中心建設,建立全國文物宣傳傳播矩陣。舉辦2023年文化和自然遺産日主場城市活動。持續推出《尋古中國》《中國考古大會》《如果國寶會説話》《何以中國》等文博類精品節目。
六、深化文物交流合作,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
30.全面開展文化遺産外交。配合元首外交和國家重大外事活動,做好配套成果準備和外交成果落實工作。推出“一帶一路”文化遺産合作成果圖冊、中外聯合考古展等配套工作,推進柬埔寨吳哥王宮遺址、中沙塞林港聯合考古等世界文化遺産修復、聯合考古項目。召開“亞洲文化遺産保護行動”高級別會議。做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柏威夏寺國際協調委員會中國主席國履職,積極參與文化遺産領域國際競選,開展相關國際培訓,提升文化遺産國際治理能力。
31.加強流失文物追索返還工作。完善流失文物追索返還工作制度。持續推動防止文物非法進出境政府間協議商簽、續簽工作。加大外國被盜文物返還問題研究。開展流失文物追索返還業務培訓。
32.做好對港澳臺文物交流合作。與香港特區政府商簽文化遺産合作協議,支援港澳參與“海上絲綢之路”文化遺産保護與申報等工作。繼續做好海峽兩岸文化遺産機制性交流項目。
七、加強服務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支撐保障水準
33.強化幹部人事管理。推動落實地方文物部門機構編制待遇,統籌做好幹部育選管用工作。推進直屬單位改革,優化職能配置和崗位設置。加大直屬單位人才引進力度,規範直屬單位選人用人工作。推進文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落實好野外考古津貼政策文件。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
34.加強財政保障。推動設立央屬文物保護專項資金。完善文物保護資金管理,合理安排文物保護項目預算。推進預算績效全過程管理和年度常態化自查自糾機制。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建博物館資金管理動態評估機制,做好2023年博物館紀念館免費開放補助資金測算。聯合財政部印發《文物領域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35.提升政務服務水準。提升重大事項統籌協調推進能力,全力保障黨組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提高政務服務資訊化水準,推動文物資源大數據庫建設。加強文物系統值班應急體系建設。完善局系統國家安全工作機制。推進內部審計制度修訂工作,開展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和部分委託項目跟蹤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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