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省文旅廳獲悉,近年來我省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産條例》,緊緊圍繞建設文化強省戰略目標,大力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共有八個項目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非遺名錄名冊,其中,南音、媽祖信俗、中國剪紙(漳浦、柘榮)、中國傳統木結構營造技藝(閩南民居)、送王船習俗(與馬來西亞聯合申報)共五個項目入選“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中國木拱橋傳統營造技藝、中國水密隔艙福船製造技藝兩個項目入選“急需保護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福建木偶戲傳承人培養計劃》入選“非物質文化遺産優秀實踐名冊”,是我國迄今在國際非遺保護三個系列上獲得“大滿貫”的唯一省份。
另外,有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145項、代表性傳承人143人、文化生態保護區1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1個。省、市、縣還有眾多非遺項目納入名錄管理。
“文化遺産承載著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是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保護好福建文化遺産,這是歷史賦予我們的重任,也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韆鞦的事業,對凸顯福建歷史文化價值,延續福建歷史文脈具有重要意義。”多年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管理工作的梁祥霖説。
梁祥霖表示,“非物質文化遺産”這個概念正式出現的時間比較晚。2003年10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2屆大會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概念自此傳播開來。在這之前,國內對非物質文化遺産是以民族民間文化、民俗文化,少數民族歷史、語言、風俗、藝術等形式進行保護。2011年2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出臺,其內涵豐富,具有里程碑意義。
我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為基礎,積極探索實踐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整體性保護,非遺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日趨健全。2020年1月,頒布實施了《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産條例》,目前福建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管理辦法》正在徵求意見中。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已入選首批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客家文化(閩西)生態保護區入選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客家文化(閩西)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經省政府同意頒布實施。
“厘清非遺家底,是非遺保護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有效傳承和合理利用非遺資源的前提。”梁祥霖説,要全面掌握非遺資源的種類、數量、分佈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還要運用文字、錄音、錄影、數字化多媒體以及實物蒐集等方式,對非遺進行真實、系統、全面的記錄,建立檔案和數據庫。這是一項龐大而煩瑣的工程,也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近二十年時間,我省大力推進非遺保護傳承創新、傳統工藝振興、文化遺産與文化旅遊融合、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等,非遺的活化利用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尤其是與旅遊産業結合,助力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成功實踐,走出了一條融入現代生活、體現當代價值、展現高品質發展新動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