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對於什麼是公益性文化單位、準公益性文化單位和經營性文化單位,不同的單位政府採用什麼樣的支援與補助政策,都不明確。雖然已有《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非營利組織的有關法規,但是一整套與博物館相關的非營利性組織的政策立法、成立認證、監督管理的系統還未建立完善,尤其是對相關細節缺乏明確的規定,嚴重滯後於非營利性美術館的發展需求。
目前大多數美術館因為註冊非營利組織的門檻過高,而且又因為商標局對“美術館”三個字沒有限制,幾乎所有民營美術館都是以“美術館公司”的方式註冊。無論是政府還是公眾,既沒有法規來限定哪些“美術館公司”是非企業,又不能從“美術館”這個名稱上來區分。但問題是,如果美術館是企業,本身便以賺取利潤為目的,政府為何再給予其免稅的政策優惠,使之成為雙重的獲利者呢?名不正言不順,大多數民營美術館的企業身份,使美術館群在爭取稅收、政策等各方面政府扶持上節節失據。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美術館必須先脫離企業,獲得獨立的社會身份,企業的資金投入只是作為捐贈,而不是向下屬的文化産業部門投資,才能因為這一捐贈行為而享受政策優惠。
當務之急是加強對非營利組織的立法工作,建立統一、明確的相關法律體系,放寬對非營利組織的登記註冊制度。放寬和優化當前美術館的制度空間。政府應當儘快簡化民營非企業美術館的設立手續,降低設立門檻,破除限制。引導和加強美術館的自律機制建設,構建多元的評估體系,促進美術館的健康發展。
美術館的發展應該和政策體制的健全過程同步進行,美術館需要時間完善自身,體制的健全更需要一個過程。只有制定出符合國情的方針政策才能真正促進民營美術館的健康發展。下面,筆者以自身所親歷的中國第一家民營非企業美術館今日美術館的發展軌跡為例,從這個中國第一家民辦非企業美術館的誕生發展歷程,看看在中國以民間資本辦一家非營利美術館所要面對的問題,也以此給國內的同行朋友一些參考與建議:
1.2002年今日美術館註冊時全名為“北京今日美術館有限公司”。可以肯定,大多數人都是在沒有認請美術館的概念和性格的情況下,便去稀裏糊塗註冊了“美術館公司”,政府也批准了“美術館公司”。任何一家“美術館公司”都會簡稱為“美術館”,無論是企業標識(Logo)、還是對外宣傳,都會以美術館的形象出現在公眾視線中,甚至“美術館”的員工也不見得了解其中差別。自2006年9月至2008年12月,在北京市民政局註冊的民辦非企業藝術機構僅有今日美術館和觀復博物館兩家。可以想見,現在幾乎所有的“美術館”都是“美術館有限公司”,這種人人都自稱“美術館”和“非營利機構”的狀況,難免魚龍混雜,使得“美術館”和“非營利機構”的形象在人們心中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