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性的機構也可以從事盈利行為來保障機構的運作,這一點我們在第一章第三節《美術館屬於誰——作為非營利組織的美術館》中已經提到了。
我們必須進一步認識到資金問題是關係美術館生存與發展的根本問題之一。目前中國的美術館在收藏、研究、主動策展、人才引進、教育推廣及爭取優勢資源等方面存在很多不足與缺陷,其中資金問題很關鍵,其他問題在某種程度上都與資金或多或少有所關聯。
美術館的投資是長期性、持續性的,即使是國有美術館,國家撥款相對於美術館發展所需要的資金而言也是不夠的,更何況民營美術館沒有任何撥款。在沒有優厚的捐助鼓勵政策的情況下,指望幾股民間資本進行無限期無止境的投入是完全不現實的。因此,美術館必須具備一定的賺錢模式、途徑、能力,來解決至少是部分解決自身發展所需要的資金問題。有穩定的經濟來源,美術館才能恰如其分地發揮其作為一個社會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的公益性功能。
在這樣的基本思想的指導下,談論盈利收益不再是美術館的禁忌,甚至是衡量其營運績效的判斷之一。美術館積極把市場需求作為考量專業化的組織架構及營運管理方式的一個角度,著力爭取社會資源;借用企業行銷、企業管理的方法,鎖定目標社群與觀眾,把握宣傳及推廣機會,策劃相關教育、展覽活動;增加環境設施、餐飲服務、啟動藝術商品開發;既豐富、加深、延展了觀眾的美術館體驗,同時也為美術館帶來更多的觀眾與收入。
在我國目前的政策與體制條件之下,完全依靠美術館自身的發展力量來解決資金問題有很大的困難。但不可否認美術館學術建設的每一項活動都具有商業價值。作為權威的學術機構,美術館的判斷對藝術市場的風向有很強的指導意義。由美術館認可並展覽的藝術作品的價格,都會得到提升。每年在卡塞爾文獻展(KasselDocumenta)上倍受關注的藝術家和作品都會在巴塞爾藝術博覽會(ArtBasel)上賣個好價錢,這是行業中不爭的事實。美術館可以收取展覽門票、會員費用,美術館所提供的教育服務也具有一定的含金量。美術館的餐飲、藝術商店從設立而言是對大眾藝術體驗的延伸與拓展,但從形式、經營方式而言就是賣場,盈利是其開設的主要目的之一。
這並不意味著美術館的任何活動都可以商業化,受金錢與市場的支配。那麼,既然美術館的學術建設具有商業價值,美術館也可以通過商業活動獲得收益,那麼到底以什麼標準來判斷一個組織是否為公益性的組織?什麼樣的商業活動不損害美術館的公益性相反有益於公眾服務功能的發揮?什麼樣的商業活動是美術館必須要避免的——也就是美術館與其他藝術商業機構尤其是畫廊的界限在哪,相互之間又有什麼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