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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抑鬱”女生經診斷無病後仍被退學:每個孩子都該被尊重

發佈時間:2024-06-17 10:49:14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梁宇飛等

原題:“疑似抑鬱狀態”女生經診斷無病後遇返校難題:家校僵持致缺課退學

在學校被心理諮詢老師評估為疑似抑鬱狀態後,學生如何才能返校讀書?

16歲的小茵(化名)就遇到了這個難題。她在被學校評估為“疑似抑鬱狀態”後送返家中,經醫院診斷無精神疾病,她想返校唸書時,卻卡在了一份《知情同意書》上。

小茵于2023年9月進入廣東省湛江中醫學校就讀,在開學兩周後,學校評估她有“抑鬱狀態”,建議去醫院進行診治。家長遂帶小茵前往惠州第二人民醫院(惠州市精神衛生中心)看病,經醫生面談和自評量表,醫生最終診斷小茵未出現抑鬱、焦慮、躁狂等病症。

但在家長想讓小茵再次返校時,卻遇到了阻力。

學校要求,除了醫院的診斷證明,家長需簽署一份《知情同意書》。在查看《知情同意書》內容後,家長認為簽署這份《知情同意書》,便是承認孩子患有精神疾病。

家長和學校雙方陷入了僵局。2023年12月底,小茵由於缺課時間過長,學籍被取消。

“我不簽《知情同意書》,(校方)就取消學籍,這樣對小孩子也是很不負責的。”小茵的父親郭先生向澎湃新聞表示,希望校方對孩子學籍被取消一事承擔責任。

而湛江中醫學校就此回應澎湃新聞稱,此前曾告知家長憑相關診斷證明書返校,雙方簽署知情同意書後繼續學習,如未治愈可以辦理請假或休學手續,而逾期則按自動退學處理。退學的處理符合《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要求。

相關心理老師、專家表示,近年來,中小學對於學生心理健康愈發重視,但評估、轉介存在疑似存在心理風險的學生時,各個學校沒有統一印發的指導流程。對於心理問題早發現、早干預、早治療是心理健康工作中的共識,需要加強對於家長、學校的科普,減少各方顧慮。

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陷入僵局的學校和家長

郭先生説,16歲的小茵于2023年9月進入湛江中醫學校就讀,開學十幾天后,他接到了老師的通知,説小茵在校出現異常行為,要求小茵離校返家。

2024年6月5日,湛江中醫學校相關負責人回復澎湃新聞記者,在開學約兩周時,老師收到同學反映,小茵有異常舉動,“有自殘行為”。於是學校請心理諮詢老師介入開展心理輔導。2023年9月20日,學校心理諮詢老師對小茵開展心理輔導,發現小茵情緒波動大,難以自控,並伴有軀體症狀,手腳發麻,呼吸急促,手臂內側有多條疤痕,小茵自述有過多次自殺經歷。

小茵則説,開學後的一天,班主任老師要求她去了一次心理諮詢室,諮詢師問了她一些問題,比如以前的經歷、現在的狀態。小茵表示,當時班主任也有問過她是不是有不開心的情況。對於學校聲稱出現自傷行為,小茵説,“只用指甲抓了(手腕)。”後來,郭先生也了解到小茵的情況,但並不認為是心理問題相關的徵兆,“只是發泄情緒的方式”。

湛江中醫學校稱,2023年9月20日,學校將小茵的狀況告知小茵父親,建議家長帶小茵前往有資質的醫院做全面的檢查及開展相關的治療。雙方經溝通,9月21日,小茵由老師從學校送回到家中。

2023年10月底,郭先生帶小茵前往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就診。據醫院官方簡介,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創建於1966年,是三級精神心理專科醫院,現為三塊牌子(惠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惠州市精神衛生中心、惠州市榮軍優撫醫院)一套人馬。經醫生面談和自評量表,醫生最終診斷小茵未出現抑鬱、焦慮、躁狂等病症。該醫院10月31日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顯示,該來訪者目前情緒平穩,無不適主訴,各項心理評估無異常,可進行正常的學習生活。

2023年11月下旬,學校方面給郭先生發來一份《知情同意書》,並表示,需提供三甲醫院的診斷證明,再簽署這份《知情同意書》可返校上課。

但在查看內容後,郭先生拒絕了簽名。這份《知情同意書》內寫明,“該學生出現疑似抑鬱狀態症狀,經過心理輔導老師的評估,建議家長帶往更專業的機構做進一步確診治療;或已經確診有心理精神疾病而家長堅持送孩子到校讀書的,需簽署此協議。”他認為,簽署這份《知情同意書》,便是承認孩子患有精神疾病。

對於《知情同意書》,湛江中醫學校表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為了學生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當學校發現學生有心理方面的異常表現後,學校有責任和義務將學生的狀況及時告知學生家長,所以請家長簽署《知情同意書》,告知家長其子女在校的具體情況,提醒家長加以關注學生的心理狀況,同意授權學校在特殊情況下對該生進行必要保護和就醫措施,配合學校共同加強學生的教育管理。

湛江中醫學校表示,自2023年10月27日,班主任多次告知郭先生如小茵康復可憑醫院診斷證明書回校複學,如未治愈可以辦理請假或休學手續。

此後,雙方對能否返校、是否簽署《知情同意書》未達成一致,溝通陷入僵局。據家長提供的聊天記錄,2023年11月29日、12月2日,校方曾提出和家長家訪面談協商事宜,但最終都並未成行。

2023年12月11日,學校向郭先生發送一份《離校學生勸返通知書》,其中寫道,“同學因開學10余天時出現疑似抑鬱狀態,為了您自身健康著想,經與您的父親溝通,其同意您于2023年9月21日回家到相關醫院進行診治。您經過歷時一個月治療和休養後,雖然校方同意您憑相關診斷證明書返校,雙方簽署知情同意書後繼續學習,但是您一直沒有返校……于2023年12月22日前與校方溝通並返校就讀,逾期按自動退學處理。”

2023年12月25日,郭先生接到學校通知,小茵已被視為自動退學,由班主任代辦自動退學手續,取消了在校學籍。對此處理,校方解釋,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要求,學生一學期曠課累計90課時及以上的,可以給予退學處理。

學校要求家長簽署的《知情同意書》

專家:應對學生心理異常情況缺乏明確制度

郭先生告訴澎湃新聞,“我不簽《知情同意書》,(校方)就單方面取消學籍,這樣對小孩子也是很不負責的。”

一位在上海某中學就職4年的心理老師告訴記者,如果發現疑似存在心理風險的學生,心理老師便會介入,開具《知情同意書》,建議家長帶孩子前往醫院就診。“在我們學校,無法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時,就需要開具《知情同意書》,表示學校已經對此事做過處理。”

但她表示,在評估、轉介存在疑似存在心理風險的學生時,各個學校沒有統一印發的指導流程,一般是憑藉心理老師的專業能力和個人經驗做出判斷。“一些指導手冊資料也是大家自行傳來傳去。”她説。

她提及,在實踐中,有的學校也並不遵循指導手冊建議的轉介流程,實際操作流程往往更簡化。對於是否建議學生病假、休學,班主任、校領導等行政層面往往有決定權。

上述心理老師表示,家長和學校容易出現對立、互相不理解的情況。“家長覺得學校要把我的孩子勸退、怕麻煩,學校會覺得家長也不想管孩子。但如果都是想為孩子好,溝通起來應該沒有這麼困難。”

近年來,中小學對於學生心理健康愈發重視。2023年4月,教育部等十七部門印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強調心理健康測評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其中提及,需要規範心理健康監測,定期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測評。縣級教育部門要組織區域內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測評,用好開學重要時段,每學年面向小學高年級、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等學生至少開展一次心理健康測評,指導學校科學規範運用測評結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檔案。

澎湃新聞獲悉,許多地區如上海市、廣東省面向學校、教師對於中小學學生心理危機干預處理都有編寫指導手冊,但並無統一的具體流程規範。

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吳增強從事學校心理輔導與兒童青少年心理的研究30多年。吳增強介紹,目前,為少數情緒、行為出現異常的學生提供轉介,是學校心理健康服務的重要內容。

但他表示,目前從法律法規的角度,對於學生心理健康服務的轉介、複學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制度。在實踐中,也有少數學校處理不當,而引起家校矛盾。“比如自傷行為,有的孩子是宣泄壓力,有的是追求刺激,有的是模倣、好奇。對於這種情況,我們要重點關注,也不能馬上就要他回家。班主任和心理老師就應該要進一步了解情況,展開針對性的輔導,對於問題比較嚴重的學生,要建議家長去醫院做專業評估和治療。”吳增強説。

他建議,對於心理問題早發現、早干預、早治療是心理健康工作中的共識,需要加強對於家長、學校的科普,減少各方顧慮。如果學校、家長、醫院互相信任,形成合力,才能夠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評論:

“疑似抑鬱”學生返校何以困難重重?

梁宇飛(河西學院)

學生小茵(化名)于2023年9月進入廣東省湛江中醫學校就讀,在開學兩周後,學校評估她有“抑鬱狀態”,建議去醫院進行診治。家長遂帶小茵前往惠州第二人民醫院看病,經醫生面談和自評量表,醫生最終診斷小茵未出現抑鬱、焦慮、躁狂等病症。但在家長想讓小茵再次返校時,卻遇到了阻力。

步入現代社會,考試升學、求職就業的激烈競爭,帶給了學生們較為沉重的壓力,學齡兒童的心理健康問題,也在逐步上升為監護人和教育者們不得不關注和解決的問題。不僅如此,教育界和各地學校,對於存在心理健康問題學生的定位和認知也應當與時俱進。怎樣合理對待和照顧面臨心理問題困擾的學生,怎樣以一個公正的態度看待這些學生,都非常值得基層教育管理者們思索和考量。

從學校的角度出發,可能會認為“心理問題學生”難以完成現下學習任務,影響他人學習,或者難以保障自身安全,進而對他們實行勸返。但基礎教育仍然應該最大限度地覆蓋每一個學齡學生,為他們提供增長知識、融入集體、參與實踐的機會。況且,當事學生已經經過權威專業醫療機構的認證和檢查。校園的心理諮詢室,無論如何都不能代表和超越正規的醫療機構,輕易地對學生下“存在抑鬱症狀,不適合上學”的輕率定論。

或許,有關負責人總會想,一旦學生在學校出了問題,家長問責過來,自身擔待不起,故而視心理問題學生為麻煩,唯恐避之不及。所以,這就要求家校雙方都以一個理性的態度看待問題。學校不該把責任和問題一股腦地拋給家長,家長也不該把孩子的監護任務統統劃歸給學校。只有雙方都有擔當,都密切關注學生成長,做合作者而不是對位者,才能營造一個良好的教育環境,才不會讓“疑似抑鬱”的學生返校面臨重重困難。

一個基本的事實是,孩子由於“心理健康問題”上不了學,暴露出了部分地區學校對學生心理健康知識的認識不深徹,工作不重視。如果基層的教育管理者,總是對一些存在心理健康問題的學生持抵制態度,不直面問題,那麼問題也就永遠得不到解決。每一個孩子都該被悉心呵護,被重視、被尊重、被正視。

説一千道一萬,要想徹底解決少年兒童面臨的心理健康問題,除了提升家庭教育和幸福感之外,更要著力從根源上打破內卷化的怪圈,緩解當今學齡兒童和青少年的心理壓力和焦慮情感,給他們喘息和放鬆的機會。要將“雙減”政策落到實處,真正為學生創設一個自由寬鬆的學習氛圍和學習環境。(中國網心理中國綜合澎湃新聞、紅網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