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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53.5%的學生遭受過校園欺淩 身心傷害深遠

發佈時間:2024-04-25 14:58:27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汪寧

夜幕下,泛著微微白光的角落裏,12歲的初一女生王惠被多人連續扇耳光、腳踹。甚至,她被逼下跪。多人在現場圍觀,有人不停地吆喝,有人還不斷發出笑聲。他們一邊拍攝視頻,一邊威脅王惠不準哭。不久,王惠的臉被打得通紅,一遍遍抹著臉上的眼淚,卻沒有吭聲。

這是王惠的父親王磊發給記者的一段視頻,時間是2024年3月,事發地位於湖南吉首市某中學校園內。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楊合慶表示,校園欺淩是指發生在學生之間,一方蓄意或者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壓、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傷害、財産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行為。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課題組在2020年至2022年針對3108名未成年學生的調研顯示,53.5%的學生遭受過校園欺淩。

近日,記者採訪湖南、河南、廣東、浙江、江蘇、山東等地10余名曾遭遇校園欺淩的學生發現,多數學生受到欺淩後,不敢及時告訴家長和老師,可能引發多次被欺淩,其所帶來的身心傷害深遠,甚至引發精神疾病。然而,在不少老師看來,這些行為常被認為是學生之間“開玩笑、鬧著玩”。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涉婦女兒童案件情況。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形勢依然嚴峻,校園暴力問題不容忽視。數據顯示,近三年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共審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判處未成年人罪犯98426人,佔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

沉默

被人毆打後,王惠沒敢告訴父母。王磊説,3月19日晚上11點左右,學校校長、年級主任和老師等人來到家中,跟他説今天孩子被其他同學打了,並詢問孩子的身體狀況,以及明天是否能正常上學。

次日,女兒哭著説眼睛疼,心裏害怕,不想上學。王磊意識到不對勁,接著他發現女兒身上的外傷痕跡明顯,臉和眼睛都有紅腫,肚子還有淤青。隨後,王磊報警,並把孩子送到醫院檢查。

王磊提供的診斷證明顯示,王惠耳膜穿孔,同時身體有多處挫傷。抑鬱自評量表顯示:中度抑鬱症狀。

他介紹,在派出所做筆錄時,他得知女兒之前多次被打,多數打人者是同班同學,還有初二和初三學生,而被打的地方在廁所等監控死角。“孩子多次被打,從來沒告訴過我們,她不敢説。有次孩子放學,我發現她嘴角流血,一再問她,她堅稱不小心撞門上了。”王磊説。

王磊提供的視頻顯示,女兒王惠曾被多人多次毆打(央廣網發圖片來源於視頻截圖)

“孩子跟我説不敢告訴家長,直到別人説接下來要打死他,他才開始害怕。”山東聊城市朱亮説,2023年,兒子在聊城市某鎮中心小學讀五年級時,不止一次被同學打,有時打人者多達十五名,導致孩子背部腿部多處受傷。

“因身材比較胖,有同學給孩子起外號‘胖子’‘豬’,並在課後輪流對孩子打巴掌。”朱亮説,孩子老實,被打後他不敢告訴老師,只是推開他們。

朱亮表示,他了解到,孩子在讀三年級時就被多人打過。2023年3月17日,孩子被打了三次。從中午12點15分左右,一直打到下午2點多,下課後又開始打,被打到躺坐在地,對方仍不停手,繼續往孩子肚子上跺腳,造成身上多處淤青。

朱亮説,後來他才知道,這些打人者有同年級和高年級的學生,“有時同一幫人進行毆打,也不斷有新人加入。他們分工明確,有人畫地圖,有人堵截,有人喊人,這是非常典型的校園欺淩。”

朱亮提供的孩子被打視頻截圖(央廣網發受訪者供圖)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課題組在2020年至2022年針對3108名未成年學生的調研顯示,面對這些校園欺淩,20.3%的學生要再次發生同樣的事才會向老師、校領導或家長報告,還有1.9%的學生從不報告。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兒童研究所負責人張曉冰説,被打後,通常孩子內心會産生恐懼。比如,害怕被打得更重,還擔心老師和家長不理解和批評,一般不敢及時報告,除非到了萬不得已,或者達到無法承受的地步,才會説出來。另外,一般老師和家長也是在孩子出現異常反應和情緒時,才會覺察到問題。

在河南省駐馬店市泌陽縣楊家集鄉中心學校教師張莉看來,在遭受欺淩時,這種欺淩並不是短期現象,而是長期現象。但是,很多孩子的性格特徵、從小生活環境和原生家庭有關係,比如自卑、怯弱,加上被欺淩者恐嚇,他們在處理欺淩時,通常選擇沉默,害怕家長不站在他的立場上,甚至想的第一件事兒是家長打罵他。

海南某縣學生李璐便是受害者之一。她説,起初,同學只是指使她幫買東西,逐漸發展為越來越多的人有預謀有計劃地對她毆打,並不斷有新人加入,打她的時候還錄視頻、嘲笑。在多次被打中,因每次被威脅“敢亂説話會被打得更重”,她不敢還手和報警,這也讓打人者認為她“好説話、好欺負”,變本加厲。

重災區

王惠被打時間是今年3月份,當月山東濟寧也發生一起校園欺淩事件。據媒體報道,家長張萌介紹,他兒子在汶上縣某鎮一所小學讀六年級。3月16日晚,當時他兒子被6名學生圍攻,打人者不僅對兒子拳打腳踢、扇耳光,還強迫他下跪吃玻璃。視頻顯示,被打孩子面色恐懼、呆立不動,不敢還口更不敢還手。打人者則氣勢洶洶、洋洋得意,還拿手機拍下了這段視頻。

張萌表示,兒子是單親留守兒童,被人毆打後,內心受到了極大傷害。一個多星期,孩子都不敢見人。打人者在事後不僅沒有道歉,還拒絕賠償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

與張萌家一樣,朱玲的兒子也是留守兒童。她介紹,孩子讀小學三年級時,她和丈夫便去了外地務工。由於長期在外,她和孩子的交流僅靠週末的閒暇時間,通過打電話和視頻溝通。

朱玲説,她逐漸發現,當兒子讀初一時,從最初的熱情活潑變得略有孤僻,不再主動傾訴在學校發生的事和生活遇到的困難。對孩子來説,她和丈夫陪伴和關心確實很少,時間久了,她能感覺孩子錶現出來的生疏、沉默。甚至,孩子幾次生病都沒告訴她,“我也經常擔心孩子在學校遭到同學欺負。”

張曉冰表示,校園欺淩的對象通常是“老實孩子”。一般多為留守兒童和老弱病殘家庭兒童,這類孩子缺少家庭足夠的關心關懷及健全的引導教育,面對問題也相對孤單,更容易成為欺淩者眼中“好對付”的主要對象。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青少年心理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王斌説,欺淩指的是力量不均衡。據他研究,在欺淩者和被欺淩者中,留守兒童比例比較高,主要原因是留守兒童弱勢的地方是父母不在身邊,缺乏家人的陪伴支援。在物理空間上,與家長的連接較少,空間距離較大。在心理空間上,受到家人支援的資源較少,更易成為被欺淩的對象。甚至,因為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和如何應對,可能會重復性被欺淩,或者被欺淩的程度可能越來越嚴重。同時,有的留守兒童在缺乏對愛的感知和安全感的情況下,也可能成為欺淩者。

張莉説,從教師角度看,校園欺淩事件頻發的原因,需從欺淩者和被欺淩者兩方面來看。首先,在性格特徵上,一般被欺淩的孩子偏內向、格較孤僻、自卑、不太開朗。在家庭方面,一般屬單親、失孤、離異家庭和留守兒童,或者父母性格不太穩定、脾氣不太好,對小孩寬容度不夠。其次,從欺淩者來看,這類孩子相對比較霸道,他們通常三五成群,喜歡結交壞朋友,合夥欺負別人,他們的原生家庭可能也存在問題,造成孩子“畸形”成長。因此,這類孩子的行為體現在校園裏是欺負同學,如果走向社會,則可能危害社會。

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涉婦女兒童案件情況。司法大數據顯示,2021年至2023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的涉未成年人暴力案件中,被告人為留守兒童的案件共1835件,佔比22.94%;被告人為單親家庭的案件共556件,佔比6.95%;被告人為再婚家庭的案件共223件,佔比2.79%;被告人為孤兒的案件共19件,佔比0.24%,許多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前缺失家庭關愛和教育。

河南省鄭州市第十九中學一教師兼班主任汪更新表示,除了跟孩子的思想品質有關係外,校園欺淩的發生與家庭、學校教育有關。尤其到了初中階段,學習固然重要,更應加強育人教育。

在她看來,老師和家長應該教育孩子做個什麼樣的人,但有些家庭可能不太重視,只教孩子學習,不教孩子做人,可能會導致孩子産生各種問題。尤其是鄉鎮留守兒童,他們缺乏跟家長的聯繫和老師的溝通,更加缺乏管教或思想的引領,欺淩情況較為常見。

苗頭

“沒什麼特殊原因,僅因一句無心的話,孩子就遭到同學不滿,並叫來多人對他毆打,用拳頭打、用腳踢、用棍子打。”河南新鄉市林兵説。

林兵介紹,今年2月,16歲的兒子就讀于鄭州市一所中專學校。2月28日,班級通知兒子前往一個教室,但孩子剛入學什麼都不知道,問是否需要帶本子,有個同學説了句“問那麼多幹什麼?”,孩子説了句“要你管我!”

他説,因為這句話,當天晚上在餐廳,6名同學把兒子圍住,並開始辱罵。3月3日,幾名辱罵過的同學給孩子打電話説“你來學校就打你”。當天晚上9點,在學校宿舍,孩子遭到6名同學毆打。

林兵提供的醫院診斷書顯示:閉合性顱腦損傷輕型眶骨骨折、右眼球神經損傷和頓挫傷、右側頜面部及眼瞼軟組織損傷、面神經損傷、下肢損傷等多處損傷。

林兵提供的醫院診斷書(央廣網發受訪者供圖)

採訪中,多名孩子被欺淩的家長表示,根據他們與學校交涉情況來看,一般學校並不願定性為校園欺淩,而是常歸結于學生之間“開玩笑、鬧著玩”等,不僅缺乏重視,應對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不足。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課題組2020年至2022年針對3108名未成年學生的調研顯示,53.5%的學生遭受過校園欺淩,其中佔比較高的現象包括東西被偷(52.8%)、被取笑或捉弄(37.2%)、被辱罵(33.7%)、遭教師體罰(28.3%)、東西被人故意損壞(20.2%)、被人歧視(19.1%)、不許上課(15.4%)、被人孤立排斥(14.1%)、受到暴力威脅或恐嚇(13.2%)等。

汪更新表示,據她了解,除了少數極其嚴重的校園欺淩,不明顯的欺淩情況更多。比如,幾個同學故意孤立某個女孩,偷偷把別人的東西故意扔到地上或校園裏某處;一些長得高壯的小孩,存在生理上的優勢,對個子低的小孩進行以大欺小、故意把別人的書扔地上、推倒對方凳子、用身子擠個小的孩子。此外,還有網路欺淩,很多孩子利用手機通過網路形式説某人壞話並孤立排擠等。

在汪更新看來,雖然這些看似是“鬧著玩”的小事,其實可能是欺淩的苗頭,或會導致後續發生嚴重的欺淩。因此,學校和老師應絕不能輕視,需留心觀察孩子的情緒變化,對類似欺淩行為,應及時批評教育並疏導、排解,家長和學校需共同協同,做好對欺淩現象苗頭的預防及糾正,必要時及時進行著重的專業心理輔導和教育。

中國社會科學院少年兒童研究中心主任童小軍表示,校園欺淩頻發的原因,與青春期有一定關係,而且具有一定規律。比如,發生階段從小學高年級開始,初中尤為嚴重,而高中後好轉。因為初中生心智不成熟,三觀未形成,因為一件小事,有時就會發生欺淩事件。之所以高年級欺淩事件變少,因為一些欺淩者對錯誤行為達到了知行合一,知道這樣做不對,然後就不做了。

華中師範大學教授、中國青少年心理衛生專委會榮譽委員鄭曉邊説,校園欺淩是青少年成長中易出現的現象,欺淩者往往缺乏法治觀念、有逆反心理,被欺淩者常常是長期受霸淩困惑而退縮,不知怎樣拒絕欺淩和求助,造成欺淩者越來越霸道,被欺淩者越來越弱小。這説明在青少年成長中,心理素養、行為舉止和習慣、性格特徵和法律意識等都比較薄弱,缺乏健康的自我教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維權難

林兵説,孩子從今年2月28日被打至今一個多月,他一直自己在墊付醫藥費,並尚未見到打人孩子的家屬。“一名家長説有時間過來,另一名家長説五一後過來,其他家長聯繫不上。我質疑學校責任,學校不明確答覆。”

“因為女兒不小心弄堵廁所馬桶,宿舍多名同學對女兒多次踢肚子、抓頭髮、拿拖鞋扇臉。”河南省新鄉市的趙女士説,2022年6月,女兒孫儀在江西省新餘市一所學校就讀時遭到多名同學聯合毆打。

根據趙女士提供的警方詢問筆錄顯示,多名打人者證實了上述毆打原因和毆打行為。

“女兒因此患上抑鬱症,學校説可以去法院告,但不提供證據和相關資訊。”趙女士説,打人孩子監護每人平均在外地,異地調取資訊也很難。她請了律師,費了很大週折,才有所推進。事發至今,她一直在照看女兒和維權,身心交瘁。

近日,記者採訪湖南、河南、山東等地10余名遭遇校園欺淩的學生發現,多數受到校園欺淩的學生不敢告訴家長和老師,可能會引發多次被欺淩,影響被欺淩者身心健康,甚至被欺淩者還引發精神疾病。

多名家長表示,在孩子被打後,由於不少學校和老師不認為這是校園欺淩,且逃避問題,造成後期維權困難,比如無法提供監控、打人者家屬不重視等。尤其一些嚴重的欺淩事件,不但給孩子身體造成巨大傷害,也帶來嚴重的精神傷害,甚至導致孩子患上抑鬱症,等待他們的,可能是孩子長期治療。與此同時,精神傷害的因果關係鑒定,更是難上加難。

多名家長表示,孩子遭遇被打或言語侮辱後身心受到極大傷害,甚至患上抑鬱症(央廣網發受訪者供圖)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許浩律師表示,維權難主要體現在部分欺淩者有反偵查意識,雖然校園有攝像頭,但在欺淩時,通常選擇避開,造成後續調查取證比較難;其次,有時毆打不明顯,但侮辱欺淩比較明顯,調取證據比較麻煩;此外,發生校園欺淩後,學校顧慮輿論性壓力,主管部門可能對學校會調查和處罰,學校便試圖掩蓋、淡化處理,而不是第一時間去保護學生、維護學校秩序,可能進一步導致事情惡化。

他還表示,在維權過程中,如果被打者只是輕微傷,且未滿18歲不予行政拘留,只能進行行政處罰和調解賠償。除非刑事犯罪。即使造成精神損害,很多地方不予立案,也只是行政處罰。如果行政處罰也執行不了,則只能民事去賠償,但週期很長。

“根據現實案例看,起訴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如果學校不提供證據,申請法院調令就很難。只有法院開調令,才能把孩子家長資訊調出來,這是第一個關口。通常情況下,起訴後再申請追加或學校提供,成本很高,可能需跑到外地去調取監護人戶籍資訊。”許浩説,抑鬱症屬於精神類疾病,治療週期比較長,需要長期服藥和住院治療,治療費用很高。只有經過司法鑒定後才能確定侵權責任,才可以主張后續治療費用,而法院只支援已經發生的醫藥費部分,對於沒發生的則不能支援。但抑鬱症或其他應急創傷障礙在沒有及時就醫情況下,則不好證明因果關係。因此,軟暴力和語言侮辱導致的精神傷害帶來了鑒定難的問題。

同濟大學教育評估研究中心主任樊秀娣説,校園欺淩帶來的身心創傷和心理陰影將會伴隨被欺淩者長久,甚至終身。很多時候,霸淩行為的産生及愈演愈烈,也跟學校和有關部門敷衍、遮掩,甚至包庇或反向“警告”而造成。有關部門考慮到地區、學校的聲譽,往往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和做法。

防控

針對近期引發廣泛關注的學生欺淩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楊合慶在4月19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將積極推動有關方面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工作機制,促進法律正確有效實施,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更好的社會環境。

楊合慶指出,202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學生欺淩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一是強調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淩他人。二是明確學校處置學生欺淩的責任,包括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工作制度,加強日常安全管理;依法認定和處理學生欺淩行為;對相關未成年學生及時給予心理輔導、教育和引導;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對實施欺淩的未成年學生依法加強管教;對嚴重的欺淩行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三是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制度。

在童小軍看來,屢次發生校園欺淩事件,甚至出現惡性案件,根本原因在於缺乏制度建設去預防和矯正,即崗位設置和工作制度。比如,一個部門或一兩個專業老師負責宣傳預防、鼓勵學生自覺守法意識,接收欺淩報告。在了解欺淩原因後,儘快評估判斷欺淩行為,針對雙方情緒疏導、行為矯正,進行個案管理和服務,及時制止和跟進,不但從專業角度‘結案’,還要有後續干預。從而,打破老師和家長只是“把雙方叫過來批評教育一番”的傳統方法。

“在日常處理校園欺淩事件中,家長和老師不是真正了解校園欺淩的嚴重性,做不到24小時跟在學生身邊,無法保證欺淩者徹底改正錯誤。”童小軍説,調研發現,雖然老師和家長各自盡力,但效果不佳。因為校園欺淩是一種社會問題,需全社會共同應對,並需政府出臺相關制度。

朱亮提供的孩子被打後診斷書和受傷照片(央廣網發受訪者供圖)

中部地區一位長期從事基礎教育工作的某中學校長表示,由於個性差異,個別青少年在校期間的越軌行為屬於較為常見校園現象,在基礎教育階段,學校主要任務之一是加強養成教育,樹立良好的校風學風,規制和減少青少年越軌行為發生。

該校長認為,在校學生之間發生的糾紛衝突,首先應由學校解決,由學校依法依規認定是否為校園欺淩,如果家長對學校處理不服,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當然,較為嚴重的暴力侵害,家長向學校反映的同時,也可以尋求公安機關幫助。

張莉説,從教育角度講,校園欺淩雖然發生在學校,涉事主體卻是未成年人,因此不僅是學校教育責任,還需要家長和學校共同參與。雖然老師傳授文化知識和道德品質素養,但改變不了他的家庭問題,所以家長對孩子的付出並不只是金錢,還需要參與孩子的成長過程。相對來説,農村的孩子家長更不重視這點。

在汪更新看來,作為老師,他們要給孩子傳達一個理念,那就是學校和國家永遠站在被欺淩孩子的一方。此外,學校可通過定期班會向學生講解,首先要讓孩子們知道什麼是欺淩,告訴他們欺淩的多種表現形式,然後告訴孩子遇到校園欺淩該怎麼辦。如果發現欺淩情況,有責任給學校或家長上報,這也是杜絕更大欺淩很重要一點。另外,老師也應該告訴欺淩者,這種行為會受到嚴重懲罰。通過該校實踐證明,這種教育方式起到很好作用。(文中王惠、王磊、朱亮、李璐、張萌、朱玲、林兵均為化名 央廣網記者汪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