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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 年)

發佈時間:2023-05-30 13:36:28 | 來源:心理中國 | 作者:辛聞



教育部等十七部門關於印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 年)》的通知

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是黨中央關心、人民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重大課題。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學生成長環境不斷變化,疊加新冠疫情影響,學生心理健康問題更加凸顯。為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中國教育現代化 2035》《國務院關於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養,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切實把心理健康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統籌政策與制度、學科與人才、技術與環境,貫通大中小學各學段,貫穿學校、家庭、社會各方面,培育學生熱愛生活、珍視生命、自尊自信、理性平和、樂觀向上的心理品質和不懈奮鬥、榮辱不驚、百折不撓的意志品質,促進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素質協調發展,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全面發展。完善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推進教育評價改革,堅持學習知識與提高全面素質相統一,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堅持健康第一。把健康作為學生全面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遵循學生成長成才規律,把解決學生心理問題與解決學生成才發展的實際問題相結合,把心理健康工作品質作為衡量教育發展水準、辦學治校能力和人才培養品質的重要指標,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堅持提升能力。統籌教師、教材、課程、學科、專業等建設,加強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體系建設,全方位強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問題預防和監測機制,主動干預,增強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堅持系統治理。健全多部門聯動和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聚焦影響學生心理健康的核心要素、關鍵領域和重點環節,補短板、強弱項,系統強化學生心理健康工作。

(三)工作目標

健康教育、監測預警、諮詢服務、干預處置“四位一體”的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體系更加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和相關部門協同聯動的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更加完善。2025年,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的學校比例達到 95%,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比例達到 60%。

二、主要任務

(一)五育並舉促進心理健康

1.以德育心。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貫穿德育思政工作全過程,融入教育教學、管理服務和學生成長各環節,納入“三全育人”大格局,堅定理想信念,厚植愛國情懷,引導學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以智慧心。優化教育教學內容和方式,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教師要注重學習掌握心理學知識,在學科教學中注重維護學生心理健康,既教書,又育人。

3.以體強心。發揮體育調節情緒、疏解壓力作用,實施學校體育固本行動,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與健康課,支援學校全覆蓋、高品質開展體育課後服務,著力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 1個小時體育活動時間,熟練掌握 1—2項運動技能,在體育鍛鍊中享受樂趣、增強體質、健全人格、錘鍊意志。

4.以美潤心。發揮美育豐富精神、溫潤心靈作用,實施學校美育浸潤行動,廣泛開展普及性強、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積極向上的美育實踐活動,教會學生認識美、欣賞美、創造美。

5.以勞健心。豐富、拓展勞動教育實施途徑,讓學生動手實踐、出力流汗,磨煉意志品質,養成勞動習慣,珍惜勞動成果和幸福生活。

(二)加強心理健康教育

6.開設心理健康相關課程。中小學校要結合相關課程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中等職業學校按規定開足思想政治課“心理健康與職業生涯”模組學時。高等職業學校按規定將心理健康教育等課程列為公共基礎必修或限定選修課。普通高校要開設心理健康必修課,原則上應設置 2個學分(32—36學時),有條件的高校可開設更多樣、更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選修課。舉辦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高校要按規定開設適合成人特點的心理健康課程。托幼機構應遵循兒童生理、心理特點,創設活動場景,培養積極心理品質。

7.發揮課堂教學作用。結合大中小學生發展需要,分層分類開展心理健康教學,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幫助學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樹立自助、求助意識,學會理性面對困難和挫折,增強心理健康素質。

8.全方位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組織編寫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讀本,紮實推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向家長、校長、班主任和輔導員等群體提供學生常見心理問題操作指南等心理健康“服務包”。依託“師生健康中國健康”主題教育、“全國大中學生心理健康日”、職業院校“文明風采”活動、中考和高考等重要活動和時間節點,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研究生會)、學生社團、學校聘請的社會工作者等作用,增強同伴支援,融洽師生同學關係。

(三)規範心理健康監測

9.加強心理健康監測。組織研製符合中國兒童青少年特點的心理健康測評工具,規範量表選用、監測實施和結果運用。依託有關單位組建面向大中小學的國家級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與監測專業機構,構建完整的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監測體系,加強數據分析、案例研究,強化風險預判和條件保障。國家義務教育品質監測每年監測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積極開展學生心理健康監測工作。

10.開展心理健康測評。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定期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測評。縣級教育部門要組織區域內中小學開展心理健康測評,用好開學重要時段,每學年面向小學高年級、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等學生至少開展一次心理健康測評,指導學校科學規範運用測評結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檔案。高校每年應在新生入校後適時開展心理健康測評,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合理增加測評頻次和範圍,科學分析、合理應用測評結果,分類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建立健全測評數據安全保護機制,防止資訊洩露。

(四)完善心理預警干預

11.健全預警體系。縣級教育部門要依託有關單位建設區域性中小學生心理輔導中心,規範心理諮詢輔導服務,定期面向區域內中小學提供業務指導、技能培訓。中小學校要加強心理輔導室建設,開展預警和干預工作。鼓勵高中、高校班級探索設置心理委員。高校要強化心理諮詢服務平臺建設,完善“學校—院係—班級—宿舍/個人”四級預警網路,輔導員、班主任定期走訪學生宿舍,院係定期研判學生心理狀況。重點關注面臨學業就業壓力、經濟困難、情感危機、家庭變故、校園欺淩等風險因素以及校外實習、社會實踐等學習生活環境變化的學生。發揮心理援助熱線作用,面向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重大突發事件受影響學生人群,強化應急心理援助,有效安撫、疏導和干預。

12.優化協作機制。教育、衛生健康、網信、公安等部門指導學校與家庭、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等建立健全協同機制,共同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加強物防、技防建設,及早發現學生嚴重心理健康問題,網上網下監測預警學生自傷或傷人等危險行為,暢通預防轉介干預就醫通道,及時轉介、診斷、治療。教育部門會同衛生健康等部門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問題學生複學機制。

(五)建強心理人才隊伍

13.提升人才培養品質。完善《心理學類教學品質國家標準》。加強心理學、應用心理學、社會工作等相關學科專業和心理學類拔尖學生培養基地建設。支援高校輔導員攻讀心理學、社會工作等相關學科專業碩士學位,適當增加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幹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心理學相關專業名額。

14.配齊心理健康教師。高校按師生比例不低於 1:4000配備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且每校至少配備 2名。中小學每校至少配備 1名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鼓勵配備具有心理學專業背景的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教研製度,縣級教研機構配備心理教研員。

15.暢通教師發展渠道。組織研製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專業標準,形成與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職稱制度相互銜接的教師專業發展制度體系。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職稱評審可納入思政、德育教師系列或單獨評審。面向中小學校班主任和少先隊輔導員、高校輔導員、研究生導師等開展個體心理髮展、健康教育基本知識和技能全覆蓋培訓,定期對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多措並舉加強教師心理健康工作,支援社會力量、專業醫療機構參與教師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行動,用好家校社協同心理關愛平臺,推進教師心理健康教育學習資源開發和培訓,提升教師發現並有效處置心理健康問題的能力。

(六)支援心理健康科研

16.開展科學研究。針對學生常見的心理問題和心理障礙,匯聚心理科學、腦科學、人工智慧等學科資源,支援全國和地方相關重點實驗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基礎性、前沿性和國際性研究。鼓勵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設置學生心理健康實驗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研究。

17.推動成果應用。鼓勵支援將心理健康科研成果應用到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監測預警、諮詢服務、干預處置等領域,提升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水準。

(七)優化社會心理服務

18.提升社會心理服務能力。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兒童醫院、精神專科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兒童心理諮詢及專科門診建設,完善醫療衛生機構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標準規範,加強綜合監管。民政、衛生健康、共青團和少先隊、婦聯等部門協同搭建社區心理服務平臺,支援專業社工、志願者等開展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對已建有熱線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及 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含 12320公共衛生熱線)、共青團 12355青少年服務熱線等工作人員開展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識培訓,提供專業化服務,向兒童青少年廣泛宣傳熱線電話,鼓勵有需要時撥打求助。

19.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婦聯、教育、關工委等部門組織辦好家長學校或網上家庭教育指導平臺,推動社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建設,引導家長關注孩子心理健康,樹立科學養育觀念,尊重孩子心理髮展規律,理性確定孩子成長預期,積極開展親子活動,保障孩子充足睡眠,防止沉迷網路或遊戲。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每年面向家長至少開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

20.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文明辦指導推動地方加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建設,拓展服務內容,增強服務能力。檢察機關推動建立集取證、心理疏導、身體檢查等功能于一體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辦案區,在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監護令”,會同有關部門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關工委組織發揮廣大“五老”優勢作用,推動“五老”工作室建設,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

(八)營造健康成長環境

21.規範開展科普宣傳。科協、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平臺和渠道,廣泛開展學生心理健康知識和預防心理問題科普。教育、衛生健康、宣傳部門推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經驗做法,穩妥把握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資訊發佈、新聞報道和輿情處置。

22.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網信、廣播電視、公安等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及時發現、清理、查處與學生有關的非法有害資訊及出版物,重點清查問題較多的網路遊戲、直播、短視頻等,廣泛匯聚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力量,以時代新風塑造和凈化網路空間,共建網上美好精神家園。全面治理校園及周邊、網路平臺等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行銷危害身心健康的食品、玩具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納入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納入學校改革發展整體規劃,納入人才培養體系和督導評估指標體系,作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水準評估和領導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內容。成立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工作諮詢委員會。各地要探索建立省級統籌、市為中心、縣為基地、學校布點的學生心理健康分級管理體系,健全部門協作、社會動員、全民參與的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機制。

(二)落實經費投入。各地要加大統籌力度,優化支出結構,切實加強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經費保障。學校應將所需經費納入預算,滿足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需要。要健全多渠道投入機制,鼓勵社會力量支援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服務。

(三)培育推廣經驗。建設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名師、名校長工作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交流,遴選優秀案例。支援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創新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探索積累經驗,發揮引領和帶動作用。

教育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央宣傳部

中央網信辦

科技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廣電總局

體育總局

中國科學院

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

共青團中央

全國婦聯

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