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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暴到來時 如何及時自救與他救

發佈時間:2023-03-20 05:25:00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作者:耿學清 顧靚楠

一名高中生,因玩遊戲被網友謾罵,感覺受到侮辱,就想跳樓輕生。這是資深危機干預專家宋婭茹不久前遇到的案例。

宋婭茹告訴記者,這個女孩學業壓力大,父母也不理解,遭遇網路暴力後認為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她和她的團隊一起,成功挽救了這個試圖輕生的女孩。

作為上海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熱線(12355)心理專家,宋婭茹説,去年她本人接觸了多例遭遇網暴的個案,“大多數是青少年,受到傷害不知如何應對。”

“人們在現實中受到侵害可以打110報警迅速得到幫助,在網路世界呢?”在接受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採訪時,多名專家表示,對網路世界正在發生的網暴行為,平臺和管理部門應該建立能夠立即干預的機制,長遠考慮,須明確並壓實各方責任,以法治手段建立完善的社會支援系統,制約網路暴力對人們的侵害。

與網暴脫離接觸

“最好的回應就是不回應。”宋婭茹説,青少年在上網的過程中首先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如果在某網站經常被謾罵、恐嚇,不要和網暴者辯論或對罵,“因為這樣只會招來更多的圍攻和羞辱,抵制網路暴力的最好辦法是停止瀏覽或舉報不良資訊”。

青少年本人也要辨別是否真的遭到網路暴力、情緒是否被操控。宋婭茹説,網路暴力在國外一些地方被稱為“網路欺淩”“網路霸淩”,從心理學角度,將網路暴力稱為“網路攻擊”比較合適,本質上是某些人群借機發泄內心不滿,加上部分是非辨別能力較低的網民,“集體無意識”地對網路暴力推波助瀾,跟隨輿論引導波浪形一邊倒,對當事人造成很大傷害。

青少年一旦感覺確實受到了傷害,可以求助家長、學校、12355平臺,還可以通過法律維權、專業的心理諮詢師輔導。宋婭茹表示,家長如果發覺孩子正遭受網路暴力,要幫助他們保存相關記錄憑證。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朱巍表示,平臺應該實現“一鍵防護”功能,使受害者與網暴的評論、私信有效隔絕。

在此基礎上,平臺還應該實現“一鍵取證”,全國人大代表、臺盟浙江省委會專職副主委陶駿建議平臺建立快速舉報通道。

在一些國家,如遇到網路暴力,當地用戶首先報告給平臺,48小時之內,平臺需要做出處理,提供幫助。如果48小時內沒有得到有效處理,用戶可以向政府部門設立的監督機構舉報,監督機構會進行調查並要求平臺刪除有害資訊。

“只要我們伸出援手拉他們一把,他們就有力量掙脫網暴的黑手。”宋婭茹説,學校和社會都應該制定相關方案,心理健康資源需要保障到位並正確有效,幫助被網路攻擊的受害者儘快走出陰影,心理諮詢師會根據受到網暴傷害程度進行“創傷處理和包紮”,必要時固定證據,通過法律為其維權。

保護網路原住民

2月23日,湖南省桑植縣一名高三女生在學校春季開學典禮暨高考衝刺誓師大會上作了激情澎湃的勵志演講:“早晨6點的校園真的很黑,但600多分的成績真的很耀眼”“我們可以不成功但是我們絕對不能後悔”……視頻傳到網上,一些人開始對該女生的演講內容和神態表情批評、謾罵。

桑植縣教育局在2月28日回應稱,“考慮到網暴資訊對女生的影響,這幾天在安撫學生”,並請了高級心理諮詢師進行心理疏導。當地網信和公安部門介入調查,追蹤散佈負面資訊的人員。100多個違規微網志賬號被平臺禁言。

在許多專家看來,該縣多個單位的應對措施是比較及時、有效的。但針對網暴需要做的不止於此。在網暴形成、持續、懲治的不同階段,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産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和朱巍不約而同地提到源頭遏制、加強事前預防的重要性。

一種觀點認為,“遭遇網路暴力自殺的人本身就有心理問題、心理脆弱,早晚會出事”。對此,宋婭茹並不認同,大部分成年父母其實並不能真正理解從小觸網的“網路原住民”進入網路空間後的心理反應,總是認為“至於嗎”“沒事找事”。

她表示,網路暴力具有特殊性,網際網路本身的持續性和開放性,攻擊行為可能無休止、無限放大。網暴與現實生活中遭遇的暴力事件不同,甚至比傳統的暴力行為表現得更強烈。當遭受辱罵、騷擾及人肉追蹤時,受害者很難真正逃避。

進入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網路世界這種特徵表現得更為明顯。《2022中國遊戲産業未成年人保護進展報告》顯示,截止到2022年,我國19歲以下網民規模達1.86億人,其中9歲及以上未成年人手機持有率達到97.6%。

“網暴的形成有複雜的心理機制,很多是人的負面情緒在網路上無序釋放的結果。”中國社會學會網路社會學專業委員會常務理事、杭州市委黨校研究員姜方炳在觀察研究中發現,現階段的網路暴力往往穿上了新的技術外衣,其風險後果的傳播渠道更多、速度更快、範圍更廣,由此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更大。

朱巍發現,在大規模的網暴形成過程中,平臺如果受“流量指揮棒”影響,就容易忽視網暴苗頭。在朱巍看來,公眾討論事件達到一定熱度乃至被推上熱搜之前,平臺有責任進行初步審核,並作出判斷:這一話題討論是否違背了事實?是否侵犯了公民個人權利?對事件的討論是否出現了網暴?

人生被改寫只需要9秒鐘

近年,越來越多的事實在證明,網暴往往起于“青萍之末”。苗頭一旦被忽視,網暴的後續發展往往是事件越來越不可控、傷害越來越不容易被終止。

2020年7月,一位杭州的女士因為取快遞被造謠成“寂寞少婦出軌快遞小哥”,引發了大量低俗、淫穢評論,當事人遭遇網路暴力。謠言的起源,是一段9秒鐘偷拍當事人取快遞的視頻,加上始作俑者在微信群裏上傳捏造的聊天記錄截圖,在網路社群瘋狂擴散。

今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提到,最高檢指導浙江檢察機關辦理的“取快遞女子被造謠出軌案”,建議公安機關“以誹謗罪立案,推動自訴轉公訴”。

“人生被改寫需要多久?只需要短短9秒鐘。”辦案的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副主任孔凡宇感慨,從發出檢察建議起算,檢察機關足足用了191天去撫平這段傷痕。而當事人陷入輿論漩渦,已長達10個月之久。

整個取證過程持續了將近一個月,最後形成案卷18卷、光碟76張。孔凡宇評價那份具有轉折意義的檢察建議:首次明確將惡劣的網路暴力界定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並且首次在當事人已經自訴的情形下,依然建議轉為公訴程式。

刑法所規定的侮辱、誹謗罪一般是刑事自訴案件,按照“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受害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證據,但是面對數不清的匿名賬號和海量網暴資訊,受害人連最基本的資訊——網暴者真實姓名都不知道。

因染了粉紅色頭髮被網暴的女孩鄭靈華就遇到了類似問題。該案代理律師金曉航表示,她在生前蒐集證據中一遍遍遭受折磨,也通過多方打聽過同樣發生在杭州的“取快遞案”是如何轉公訴的,希望能夠借鑒。

尋親男孩劉學州被網暴致死案的代理律師周兆成表示,在刑事自訴案件中,受害者獲取網暴者資訊一般需要先起訴平臺,通過平臺獲得網暴者的個人資訊,再追加被告人,“起訴的程式比較繁雜,對普通的網暴受害者來説,很難實現有效的維權。”

鄭靈華案就是通過這種模式試圖獲取網暴者資訊,但是,涉及的三家網路平臺,只有一家在向法院回函中反饋了相關資訊。

立法規制

網路暴力持續的整個過程中,伴隨著許多違法犯罪的苗頭。朱巍介紹,如網暴者曝光受害者的私人資訊、實行線下騷擾,可能存在尋釁滋事,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則可能涉嫌誹謗罪,網暴中的威脅恐嚇可能涉及敲詐勒索,網民應及時報案。民事方面的侵權,可以提起訴訟。

朱巍持續呼籲儘快出臺反網暴法。他認為,如今的網際網路上,網暴已成為多發事件,對社會和網路傳播秩序造成了嚴重損害,已成為侵害言論自由的重要表現方式,産生了巨大的寒蟬效應,讓群體性的、非理性的因素增多。

但是現有的法律並不能涵蓋網路暴力的多種形態,也缺乏具體的操作程式。“我們需要統籌立法,通過反網暴法的單獨建立把網路暴力的多種形態、多種主體的責任以及執行程式説清楚。”朱巍説。

“法不責眾”常常成為網暴者的施暴動因之一,而重要的是讓他們知道“法是會責眾的”。朱巍認為,對網暴者懲戒是治理網路暴力的關鍵之一,要讓“每一根稻草”都承擔相應的責任。

對於網暴者,平臺方也應該對其做出懲戒。朱巍認為,平臺責任不應當等著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得出結論再履行,“司法程式需要一定時間,平臺應該立即、有效地做出舉措進行管理約束。”

跨平臺追責也是懲戒網暴者、維護受害者權利的重要手段。對於受害者來説,多平臺投訴取證大大提高了維權成本。朱巍建議,平臺之間應當建立“黑名單共通制度”,如果能夠真正建立平臺之間的懲戒互通制度,可以進一步規範和約束網暴施暴者。

政府部門可以搭建針對個人的辟謠平臺作為補充。鄭寧介紹,被造謠者上傳證據辟謠,官方幫助被造謠者發佈聲明作為背書,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辟謠個體影響力小、不被信任以及辟謠資訊傳達廣度不足等短板。

“很多機構單位,當員工遭遇網路圍攻時,不問青紅皂白先處理受害人。”全國政協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主任韋震玲建議,所有的用人單位都應該對網路暴力行為有全面、清晰的認識,不能只從輿情維穩角度出發,為了熄滅網路輿情,對發起網路暴力的群體直接妥協,不僅助長了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還使當事人受到雙重打擊,傷害從網路蔓延到工作。

“網路暴力實屬違法行為。”韋震玲表示,網路領域出現了法治規制的空白和漏洞,失去應有的約束力,在行為失范又不受或者少受法律懲治的客觀現實下,網暴者明知是違法行為因知曉不易被懲治、違法成本低、抱著法不責眾心理而肆意妄為,一些行銷號更是為追求流量經濟利用網路暴力製造熱點賺取不義之財,令人深惡痛絕。

鄭寧認為,從根源上來説,網暴的治理需要靠加強教育,提高全民的網路素養,將網路素養教育寫入教科書是一個可行的措施,在孩子們接觸網路時就引導他們正確看待網路上可能遇到的不良資訊。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耿學清 實習生 顧靚楠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