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議加強公立綜合醫院精神衛生學科建設,國家衛健委答覆
發佈時間:2024-08-26 09:57:24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辛理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8月20日發佈的《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3496號建議的答覆》,公佈了國家衛健委經商教育部,答覆全國人大代表所提《關於推動公立綜合醫院加強精神衛生學科建設的建議》的相關內容。
國家衛健委在答覆仲介紹,該委高度重視精神衛生工作。先後印發《關於加強和完善精神專科醫療服務的意見》《“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十四五”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等文件,指導各地完善精神專科醫療服務網路,加強精神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精神科建設,推進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提升精神衛生醫療服務能力和服務品質。
關於代表所提建議,國家衛健委隨後一一進行了具體答覆。
附: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3496號建議的答覆(全文)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關於推動公立綜合醫院加強精神衛生學科建設的建議》收悉,經商教育部,現答覆如下:
一、工作現狀和進展情況
我委高度重視精神衛生工作。先後印發《關於加強和完善精神專科醫療服務的意見》《“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十四五”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等文件,指導各地完善精神專科醫療服務網路,加強精神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精神科建設,推進精神科醫師轉崗培訓,提升精神衛生醫療服務能力和服務品質。
二、關於所提建議的答覆
(一)關於將精神衛生服務能力納入綜合醫院績效考核指標。目前,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由醫療品質、運營效率、持續發展、滿意評價等4個方面的指標構成,專科服務能力在醫院整體指標中已有體現,且精神專科醫院為單獨考核。我們將根據您的建議進一步研究,發揮績效考核指揮棒的作用,推進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精神科門診、病房,提高精神衛生服務可及性。我委指導地方結合實際,統籌精神專科醫療資源規劃與佈局,完善國家、省、市、縣四級精神專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組織制定《精神障礙治療指導原則》《精神障礙診療規範》《心理治療規範》等,提高精神障礙診療規範化水準。落實《關於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兩個允許”要求,鼓勵公立醫療機構結合本單位實際,自主確定更加有效的分配模式,充分發揮保障和激勵作用。
(二)關於調整綜合醫院精神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要求。我委高度重視精神衛生專業人才培養,將其作為“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內容,持續完善專業人才培養體系、加大培養力度。將精神科納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業目錄,遴選了精神科專業基地202個。根據各地實際需求,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援,將精神科作為緊缺專業帶帽下達培訓招收任務,持續加大人才培養力度。2017年起,我委委託中國醫師協會牽頭啟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標準修訂工作,全國各地共616名具有豐富醫學教育經驗的管理專家和臨床專家參與了相關工作。修訂過程中,廣泛徵求各專業領域專家、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有關培訓基地、指導醫師和培訓對象意見,共計收到反饋意見3000余條。協會組織專家對反饋意見分類梳理、逐條研究,對其中610條合理意見和建議進行了吸收採納,最終形成了2022年版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標準。下一步,我們將指導中國醫師協會組織行業內有關專家,對您提出的意見進行進一步研究,適時對相關要求予以調整,同時保證住院醫師培訓品質。
(三)關於提升全體醫務人員精神衛生服務能力。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學習本科專業目錄》中設置了精神醫學專業,目前專業布點數達41個。在臨床醫學一級學科下設有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二級學科,支援有條件的高校培養高層次精神衛生人才。我委印發《“十四五”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明確加強應用型心理健康人才培養和精神科護士專業培訓的要求。在繼續教育中,注重醫務人員專業知識技能培訓,提升在職在崗醫務人員專業知識技能。同時,加強綜合醫院精神科醫務人員精神、心理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逐步推進多學科聯合治療模式(MDT),並鼓勵綜合醫院將精神專科納入統籌管理。
(四)關於發揮核心作用開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我委積極開展精神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每年舉辦“健康知識普及行動—新時代健康科普作品徵集大賽”,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創作優質科普作品並加大宣傳推廣。依託各醫療機構組建國家級健康科普專家庫,廣泛宣傳心理健康科普知識。在中央電視臺播出心理健康主題系列公益廣告,累計觸達人次約1.14億,積極宣傳工作成效,推廣工作經驗。在“世界精神衛生日”等重要時間節點,指導和部署各地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科普宣傳活動,營造關心關注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關於推進綜合醫院融入公共精神衛生服務體系。我委指導各地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區域內精神專科醫療資源,探索將精神專科醫院納入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網格統一管理,形成精神專科醫院、綜合性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不同級別類別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連續性診療服務。指導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進一步加強嚴重精神障礙管理服務,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患者應急處置、隨訪管理、精神康復、服藥管理等工作。鼓勵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研發推廣適宜的康復技術,推動精神疾病患者積極回歸社會。
三、下一步工作目標和計劃
我委將會同及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精神專科醫療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完善精神衛生服務網路,加強精神專科人才培養,持續提升服務能力。
感謝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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