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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陜西省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印發

發佈時間:2024-05-10 14:15:53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辛理

5月6日,陜西省教育廳等十七部門聯合印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陜西省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全文如下:

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陜西省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

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是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心、人民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重大課題。為貫徹落實省十四次黨代會精神,按照教育部等十七部門《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和《“健康陜西2030”規劃綱要》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特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全面發展、健康第一、提升能力和系統治理工作原則,切實把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貫通大中小學各學段,貫穿學校、家庭、社會各方面,在全省大力開展“促進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六項行動”,健全健康教育、監測預警、諮詢服務、干預處置“四位一體”的學生心理健康工作體系,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和相關部門協同聯動的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促進學生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素質協調發展,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心理健康專(兼)職教師配備達到100%,其中高校、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配備不少於90%,中小學校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配備不少於50%,200人以上寄宿制學校和1000人以上的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下同)至少要配備1名專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課程開設率達到100%。全省80%的二級以上精神專科醫院設立學生心理門診;50%的兒童專科醫院、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院開設精神(心理)門診;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每10萬人配備4人。城市社區家長學校和農村社區家長學校建校率分別達到90%和80%。全省75%以上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全省學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90%。

      二、重點舉措

      (一)五育並舉促進心理健康行動
      1. 以德育心。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貫穿德育工作全過程,融入教育教學、管理服務和學生成長各環節,納入“三全育人”大格局。發揮思政課立德樹人主渠道作用,用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幹宣講力量和高校青年愛國奮鬥宣講聯盟,常態化加強學生理想信念教育。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鑄魂育人,充分發揮我省歷史文化資源優勢,把延安精神、西遷精神作為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內容,貫穿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思政課教育教學。堅持圍繞學生、關愛學生、服務學生,聚焦學生學習、生活、就業、情感等全過程的思想困惑和現實需求,有針對性給予學生關心指導和教育引領,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2. 以智慧心。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要注重學習掌握心理學知識,在學科教學中注重維護學生心理健康,既教書、又育人。優化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內容和方式,不斷提高課後服務水準,滿足學生多樣化學習需求,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深化校外培訓機構綜合治理,嚴肅查處學科類隱形變異違規培訓,進一步規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減輕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加強培訓機構資質、培訓場地、培訓內容、培訓材料、從業人員、預收費和安全等方面的監管,維護學生安全和身心健康。〔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3.以體強心。全省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發揮體育調節情緒、疏解壓力作用,開足開齊上好體育課和健康課,保證學生每天在校內外各鍛鍊1小時以上。要有針對性地開展身體機能和運動技能教學,做到“教會、勤練、常賽”,幫助學生熟練掌握1—2項運動,每學期舉辦1次運動會,努力推動每所學校形成特色和品牌體育項目和活動。積極開展陽光體育競賽活動,培養學生中華傳統體育精神,在體育鍛鍊中享受樂趣、增強體質、健全人格、錘鍊意志。〔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體育局、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4. 以美潤心。全省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發揮美育豐富精神、溫潤心靈作用,落實面向人人的學校美育育人機制,開足開齊上好美育課,每學年至少舉辦1次藝術節,著力提升學生藝術學科核心素養。以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為導向,持續開展高雅藝術、陜西地方文化和適合學生學習的非物質文化遺産等傳統文化藝術進校園活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5. 以勞健心。全省各級各類學校要加強勞動教育,豐富、拓展勞動教育實施途徑。要積極發揮省市縣校各級勞動教育實踐基地的平臺和支撐作用,有效開設好勞動教育課程,每學年至少舉辦1次勞動周,推動本地本校勞動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形成區域勞動教育特色,助推構建具有陜西特色的大中小學一體化勞動教育體系,讓學生在動手實踐、出力流汗的過程中,磨煉意志品質,養成勞動習慣,切實培育學生珍視生命、熱愛生活的心理品質。〔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二)心理健康知識普及推進行動
      6. 持續加強課程建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結合相關課程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可統籌利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課。中等職業學校要按規定開足36學時的思想政治課“心理健康與職業生涯”基礎模組。高中要將心理健康教育課作為校本課程,與學生發展指導工作相結合,為學生的學業規劃、生涯規劃、志願填報等工作提供專業支援,原則上每學年1學分記入學生課程修習總學分。普通高校要嚴格按照“2個學分,32—36學時”開設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課,有條件的高校可開設更多樣、更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選修課。舉辦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高校要按規定開設適合成人特點的心理健康課程。幼兒園、托幼機構應遵循兒童生理、心理特點,創設活動場景,培養積極心理品質。〔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7. 充分發揮課堂教學作用。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結合大中小學生發展需求,分層分類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學,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幫助學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樹立自助、求助意識,學會理性面對困難和挫折,增強心理健康素質。創新心理健康教育教學手段,有效改進教學方法,通過線下線上、案例教學、體驗活動、行為訓練和心理情景劇等多種形式,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提高課堂教學效果,不斷提升教學品質。〔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8. 全方位開展宣傳教育。指導中小學校落實好國家課程教材中相關心理健康內容教學,鼓勵高校編寫心理健康教育精品教材與讀本,支援其參與省級優秀教材評選。向教師和家長等群體提供學生常見心理問題應對指南等心理健康“服務包”。依託“師生健康 中國健康”主題教育、“全國大中學生心理健康日”、“世界精神衛生日”、職業院校“文明風采”活動、中考和高考等重要活動和時間節點,持續開展全省高校“陽光護航”心理育人宣傳季實踐活動、中小學“陽光心靈 與你同行”心理健康大展演、心理健康暨家庭教育巡講等各種有益於學生身心健康的文體娛樂活動和心理素質拓展活動,不斷增強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中等職業學校依託“技能成才·強國有我”系列教育活動,每學期開展不少於2次心理健康專題教育。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研究生會)、學生社團、學校聘請的社會工作者等作用,增強同伴支援,融洽師生同學關係。〔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團省委、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三)心理預警干預體系建設行動
      9. 做好心理健康監測和測評。省級教育部門義務教育品質監測每年監測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納入教育部門學校督導評估“316工程體系。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應堅持預防為主、關口前移原則,定期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測評。普通高校每年在新生入校後適時開展全覆蓋的心理健康測評以及心理中心開放周活動,注重對測評結果的科學分析和合理應用,分類制定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做好持續跟蹤和建檔記錄。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合理增加測評頻次和範圍。縣級教育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區域內中小學校開展心理健康測評,每學年面向小學高年級、初中、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各開展至少1次心理健康測評,指導學校科學規範運用測評結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檔案。建立健全測評數據安全保護機制,防止資訊洩露。加大對有隱性心理問題學生的識別與干預,探索在心理健康測評中引入人格特質測評,提高工作針對性和有效性。〔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10. 健全心理預警防控體系。各級各類教育部門要積極會同衛生健康、網信、公安等部門指導學校與家庭、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等建立健全協同機制,共同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加強物防、技防建設,及早發現學生嚴重心理健康問題,線上線下監測預警學生自傷或傷人等危險行為,暢通預防轉介干預就醫通道,及時轉介、診斷、治療。各級各類學校要積極推動學生心理數據整合和挖掘,為精準開展學生心理危機預警干預提供靶向政策支援,不斷健全心理危機預警防控快速反應機制。各級各類學校要不斷完善“學校—院係/年級—班級—宿舍/個人”四級預警網路,高校二級院(係)、中小學校班級定期研判學生心理狀況。高校輔導員每月要遍訪所有學生寢室,每月與所有重點關注學生談心談話不少於1次,對出現心理健康高危傾向的學生及時給予干預和轉介。研究生導師要切實擔負起學生培養第一責任人責任,加強師生溝通交流,主動關心關愛學生,了解學生的學習生活、困難和需求情況,做好學業導師、人生導師,守好人才培養品質第一關口。中小學校要對重點學生實施“專人分包聯繫制”,建立以心理教師、班主任為核心,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心理預警體系,定期動態跟蹤評估。鼓勵中小學校、高校班級設置心理委員。要充分發揮我省衛生健康、教育、民政和群團組織等心理援助熱線作用,面向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重大突發事件受影響學生人群,強化應急心理援助,有效安撫、疏導和干預。〔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民政廳、團省委、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11. 提升心理諮詢服務水準。省教育廳按照“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分級部署、四級應用”的原則,搭建全省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服務資訊化平臺,通過數字化手段和人工智慧技術,為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監測預警、干預處置等工作提供線上支撐和服務。普通高校要為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配備必要的辦公場地和設備,強化諮詢服務平臺建設,設立心理髮展輔導室、積極心理體驗中心、團體活動室、綜合素質訓練室等,為開展心理諮詢與輔導提供優質的實時實地服務。多校區學校的每個校區均要有最基本的軟硬體設施,滿足學生的諮詢需求。要結合“一站式”學生社區綜合管理模式建設,在學生社區常態化引入心理服務,有條件的高校還可在校內外建設學生綜合素質訓練基地。有條件的高校應在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的支援下開通24小時陽光心理援助熱線、網路預約專線和諮詢郵箱等途徑,做好常態化心理諮詢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在校醫院設立心理科,配備基本的醫療資源,面向心理疾患學生提供個性化診療服務,開展健康宣教、減壓療愈、生物治療等工作。縣級政府統籌,指導教育、衛健等相關部門建立區域性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積極開展線上線下多種形式諮詢輔導服務,定期面向所在區域中小學校提供業務指導、技能培訓。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中小學心理輔導室建設指南》要求加強心理輔導室建設,向學生提供心理輔導和心理健康服務。〔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12. 建立醫校協作機制。各級各類教育部門要與衛生健康部門建立健全協作機制,明確醫院、學校等各方責任,制定激勵、監督和問責辦法,鼓勵醫院通過定點派駐、設立門診部等方式,支援學校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暢通學生就醫綠色通道。普通高校每個校區須與屬地不少於1所醫院建立學生精神衛生醫療服務聯動機制,及時轉介疑似患有精神疾病或心理高危學生到專業機構接受診斷和治療。完善心理疾患學生轉介、休學、複學管理制度,幫助符合條件的學生回歸學校。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要配合教育部門支援區域內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精神衛生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工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13. 增強家校共育合力。貫徹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強化家校社聯動,逐步形成家長參與、學校組織、社會支援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通過家長會、家長課堂、家長學校等形式,教育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理念,關注學生心理健康,構建和諧溫暖的家庭環境,積極配合學校、醫院做好學生教育和診療等工作。中小學校每學年至少要開展1次覆蓋全體學生的家訪活動,加強與家長的溝通聯繫,重點關注困境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孤兒、特殊家庭學生等群體,對存在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建立臺賬,持續跟進並制定關愛方案。普通高校要加大對重點關注學生家訪力度,並結合電話、網路等形式做好與學生家長的溝通交流,共同推動學生健康成長。對於入學時就確定有心理障礙或精神疾病的學生,學校要組織校內外相關專業人員進行研判,及時將干預方案告知家長,與家長共同商定任務分工。學生出現自殺自傷、傷人毀物傾向等嚴重心理危機時,學校應協助家長送醫診治。〔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14. 穩妥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善後工作。學生因心理問題等原因在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後,學校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積極對接配合相關部門,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和善後工作。針對事件出現的“校鬧”、“散佈虛假資訊”、“網路暴力”、煽動非法聚集等違法違規行為,公安機關要依法依規予以打擊,確保校園安全穩定。〔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委網信辦、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四)心理人才隊伍強師培優行動
      15. 加大心理人才供給。鼓勵開設有心理學、醫學等相關學科專業的高校擴大招生規模,加強教育學、心理學、醫學等專業課程教學,教育引導學生考取教師資格證書或專業資格證書,培育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複合型人才。加強心理學、應用心理學、社會工作等相關學科專業和心理學類拔尖學生培養基地建設。支援我省高校持續深化國家級、省級心理學相關一流本科專業建設,提升專業內涵建設水準。支援高校輔導員攻讀心理學相關碩士學位,省內有關高校要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幹在職攻讀博士學位專項計劃心理學專業招錄以及培養工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高校〕
      16. 加快心理健康師資配備。貫徹落實《陜西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加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陜教規範〔2021〕9號),各市縣(區)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心理健康教師招聘補充,在每年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特崗教師招聘計劃中優先補充配備心理健康教師。普通高校應按照師生比不低於1:4000比例設置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崗位,且每校不少於2人,二級院(係)應配備兼職心理輔導員。省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示範中心和有條件的高校,應按照師生比不低於1:3000比例配置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中小學校應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把入口關,建立健全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建立心理健康教師教研製度,縣級教研機構配備心理教研員。〔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17. 全覆蓋開展專業培訓。各級教育部門應當根據區域內心理健康教師規模數量設立專項培訓經費。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培訓研修基地,建立健全教師培訓體系,制定輪訓方案。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專(兼)職教師每年應分別接受至少30和12學時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訓,全面提升教學、諮詢輔導、危機干預等專業能力,其中專職教師應在3年內接受至少1次省級以上培訓,兼職教師應接受至少1次市級以上培訓。普通高校專職教師應每年接受不低於40學時的專業培訓,或參加至少2次省級以上主管部門及二級以上心理學專業學術團體召開的學術會議。兼職教師每年接受不低於20學時的專業培訓。高校要對新入職的輔導員、研究生導師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識和技能全覆蓋培訓,對所有輔導員每年至少開展2次心理健康教育專題培訓。中小學校要在班主任及各學科教師崗前培訓、業務進修、日常培訓等各類培訓中,將心理健康教育作為必修內容予以重點安排。支援社會力量、專業醫療機構參與教師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健委、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18. 暢通隊伍發展渠道。嚴格執行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專業標準,形成與心理健康教育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職稱制度相互銜接的教師專業發展制度體系。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應納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管理,設有教育學、心理學、醫學等教學機構的高校,可同時納入相應學科專業隊伍管理。中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職稱評審可納入德育教師系列或單獨評審。職稱評聘要充分考慮專職教師從事學生心理諮詢與干預工作的特殊性、實踐性強的特點。專職教師從事心理輔導和諮詢活動,應按照與其他課程課堂授課同等辦法計算工作量。〔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五)社會心理服務品質提升行動
      19. 提升社會心理服務能力。衛生健康部門應加強兒童醫院、精神專科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兒童心理諮詢及專科門診建設,完善醫療衛生機構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標準規範,加強綜合監管。衛生健康部門要重點強化市域內精神衛生資源統籌和佈局優化。團省委做好青少年心理社工隊伍培育管理工作,支援校園、社區、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對已建有熱線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及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含12320公共衛生熱線)、共青團12355青少年服務熱線等工作人員開展兒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識培訓,開展生命教育、自護教育、心理諮詢,持續開展中高考減壓、青春自護、健康守護行動,向兒童青少年廣泛宣傳熱線電話,鼓勵有需要時撥打求助。〔責任單位:省衛健委、團省委、省教育廳、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20. 加強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婦聯、教育等部門組織辦好家長學校或網上家庭教育指導平臺,推動社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建設,引導家長關注孩子心理健康,樹立科學養育觀念,尊重孩子心理髮展規律,理性確定孩子成長預期,積極開展親子活動,保障孩子充足睡眠,防止沉迷網路或遊戲。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要普遍建立“家長學校”,積極與社區(村)共建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定期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及實踐活動。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每年至少組織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每年至少開展2次面向家長和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責任單位:省婦聯、省婦兒工委辦、省教育廳、省民政廳、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21.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文明辦指導推動全省加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長輔導中心建設,拓展服務內容,增強服務能力。檢察院、公安、共青團等部門加強工作銜接,健全完善集取證、心理疏導、身體檢查等功能于一體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辦案區,在涉未成年人案件辦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監護令”,會同有關部門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關工委組織發揮廣大“五老”優勢作用,推動“五老”工作室建設,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團省委、省關工委〕

      (六)營造健康成長環境行動
      22. 規範開展心理科普宣傳。科協、教育、衛生健康、廣播電視等部門加強協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平臺和渠道,廣泛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和預防心理問題科普,倡導大眾科學認識心理疾病對健康的影響,引導心理異常人群積極尋求專業心理諮詢和治療,逐步消除公眾對心理疾病的病恥感。教育、衛生健康、宣傳部門推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經驗做法,穩妥把握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資訊發佈、新聞報道和輿情處置。積極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進校園、進社區(村)、進家庭等活動。〔責任單位:省科協、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省委宣傳部、省廣播電視局、各高校、各市(區)教育局〕

      23. 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網信、廣播電視、公安等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及時發現、清理、查處與學生有關的非法有害資訊及出版物,重點清查問題較多的網路遊戲、直播、短視頻等,廣泛匯聚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力量,以時代新風塑造和凈化網路空間,共建網上美好精神家園。發揮好我省校園安全生産專業委員會作用,加強校園及周邊隱患排查治理、經營場所規範整治,全面治理校園及周邊、網路平臺等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行銷危害身心健康的食品、玩具等。〔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廣播電視局、省公安廳、省教育廳〕
      24. 關愛困境兒童。民政、教育、衛生健康、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部門要及時掌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流動兒童等群體的心理健康狀況和實際需求,動態更新數據,加強資訊共用,有針對性地提供關愛幫扶服務。配齊建強基層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強化專業社工、志願者隊伍建設,不斷充實一線工作力量,提升心理健康服務水準。加強兒童福利院建設,加快推進市級機構優化提質和縣級機構創新轉型。大力推動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和站點以及兒童之家等建設,提高覆蓋率和實體化運作水準。綜合利用政府購買服務、整合社會資源等方式,提升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衛健委、團省委、省婦聯、省婦兒工委辦、省關工委、各市(區)教育局〕
      25. 支援科研及成果應用。省科技廳加大省級科技計劃對心理健康領域科研支援力度,引導開展心理問題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針對學生常見的心理問題和心理障礙,匯聚心理科學、腦科學、人工智慧等學科資源,支援我省相關重點實驗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基礎性、前沿性和國際性研究。省教育廳、省衛健委、團省委等部門共同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專業理論、標準、規劃研究,並加強工作力量。鼓勵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設置學生心理健康實驗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研究。利用教育部門科學研究項目及成果獎勵的導向作用,引導高校科研人員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有關科學研究工作。繼續發揮相關科研平臺支撐引領作用,支援陜西師範大學建強用好“兒童青少年心理與行為健康研究中心”。加強成果轉化應用,鼓勵支援將心理健康優秀科研成果應用到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監測預警、諮詢服務、干預處置等領域中,提升心理健康工作水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衛健委、團省委、省科學院、省科協、各高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是推進“立德樹人工程”的重要內容,各級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把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抓好專項行動計劃各項舉措貫徹落實。將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納入對各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內容,納入學校改革發展整體規劃,納入人才培養體系、品質監測體系和督導評估指標體系,作為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水準評估和領導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內容。各地要探索建立省級統籌、市為中心、縣為基地、學校布點的學生心理健康分級管理體系,健全部門協作、社會動員、全民參與的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機制。

      (二)落實經費投入。各地要加大統籌力度,優化支出結構,切實加強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經費保障。普通高校要劃撥心理健康工作專項經費。中小學校要統籌公用經費資金,著重保證心理輔導室建設、教師培訓和課程活動費用,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正常有效開展。探索建立多渠道投入機制,鼓勵社會力量支援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服務。

      (三)培育推廣經驗。省教育廳成立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專家團隊,積極開展各級各類學校心理健康工作交流學習,遴選解析典型工作案例。支援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創新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探索積累經驗,發揮引領和帶動作用。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學生心理健康專項行動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及時總結、廣泛宣傳典型經驗和實施成效,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援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