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發佈監獄工作指導案例 泉州監獄團體心理輔導矯治等案例入選
發佈時間:2023-09-01 10:00:53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辛聞近年來,全國監獄系統堅決貫徹執行“懲罰與改造相結合,以改造人為宗旨”的監獄工作方針,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教育改造針對性、實效性,努力把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以監獄工作成效為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貢獻力量。
為充分發揮監獄工作指導案例作用,著力提高改造品質,2023年8月30日,司法部發佈5篇監獄工作指導案例,分別是“福建省泉州監獄團體心理輔導矯治案例”“法規矯惡習 真情促新生——北京市監獄罪犯曹某的教育轉化案例”“八年攻堅磨一劍 斬斷心魔塑新生——四川省涼山監獄罪犯呂某管理干預實例”“讓‘拳頭哥’脫胎換骨的178天——安徽省青山監獄衝動型罪犯鮑某的教育轉化案例”“湖南省女子監獄罪犯侯某的矯治個案”。
此次發佈的案例圍繞改造罪犯這一中心任務,著眼于創新改造方式方法、提高改造品質,集中展現團體心理輔導、心理矯治、危機干預、個別教育、行為養成訓練、親情感化及社會幫教等改造方法的運用,突出分類改造,探索精準轉化,堅持因人施教、一人一策,充分反映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具有較強的典型性、示範性、借鑒性和指導性。比如,針對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特徵的罪犯,常規教育手段收效甚微,通過開展人際關係團體心理輔導,運用團體的力量來影響改變行為模式,教育改造成效明顯;針對獄內再犯罪的罪犯,通過嚴格公正執法、加強管理教育,明確法律紅線、規矩底線,促進規範意識養成;針對有身體疾病、心理障礙的罪犯,通過治病實現身體康復、通過治心解開心理癥結,實現從心理到身體、從身體到行為的轉變。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國法律服務網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中搜索查閱。
案例一
福建省泉州監獄團體
心理輔導矯治案例
案例簡介
對待具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特徵的罪犯,常規的教育手段收效甚微。近年來,福建省泉州監獄教育矯正中心對276名反社會人格障礙罪犯開展人際關係團體心理輔導,教育改造取得明顯成效。
在人際關係團體心理輔導中,罪犯組成一個團體小組,在心理諮詢師的引導下,通過“組建團隊,制定目標,確定方案”“人際溝通,引導探索,開啟心門”“人際交往,轉化認知,提高技能”三個階段,營造信任、溫暖、支援的團體氛圍,讓成員在團體中自由表達自己的想法,並宣泄憤怒、煩躁、焦慮等消極情緒,培養他們提高情緒管理能力;運用團體的力量來影響成員,促使成員深刻反省自己,同時也給成員提供觀察他人和實踐人際交往技巧的機會,提高人際交往的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交往模式,融入正常的改造生活。
案例編號:FJJYJG1679276572
案例二
法規矯惡習 真情促新生
——北京市監獄罪犯曹某的教育轉化案例
案例簡介
曹某,2011年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現在北京市監獄服刑。曹某的危險性評估結果顯示為暴力風險極高,自殺風險高度。
監獄攻堅轉化小組制定了以“法規矯惡習真情促新生”為主題的攻堅轉化方案。通過上好“兩把鎖”,即“法律紅線”鎖、“規矩底線”鎖,層層鎖住曹某內心的暴力傾向,幫助曹某控制自己的不良言行;通過點亮“兩盞燈”,即“真情關懷”燈、“親情溫暖”燈,點亮曹某心中對生活的希望;通過文化內省帶其“回顧人生路”,引領曹某真心悔過、知恩感恩。經過民警5年來堅持不懈的教育轉化,曹某的現實改造表現有了明顯改觀,違規違紀行為顯著減少,改造積極性極大增強,人際關係也有了明顯改善。
案例編號:BJJYJG1660101448
案例三
八年攻堅磨一劍 斬斷心魔塑新生
——四川省涼山監獄罪犯呂某管理干預實例
案例簡介
呂某,女,2014年2月因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現在四川省涼山監獄服刑。呂某不服判決,多次企圖自殺,以雙腿不能行走為由長期對抗監獄管理。監獄提出“治心為根本、治病為基礎、治行為突破”的改造方案,在因心理問題導致軀體性疾病的罪犯改造中取得明顯成效。
三方面同步推進,相輔相成。治心是根本,通過強化法治觀念教育、強化正向引導支援、強化療程跟蹤管理,堅定呂某改造決心、治療信心、康復恒心,扶著她從心理上站起來。治病是基礎,通過中西結合、系統治療和預後康復、長期鍛鍊,讓呂某失去功能的雙腿恢復如初。治行是突破,改變呂某的思維模式,矯正其行為習慣,才是解決呂某從消極改造到積極改造的關鍵,民警通過培養技能、發揮特長、回饋幫助等方面進行針對性矯正。八年磨一劍,最終斬斷困擾呂某的心魔,也讓她實現從心理到身體、從身體到行為的嬗變,迎來了真正新生。
案例編號:SCJYJG1678694521
案例四
讓“拳頭哥”脫胎換骨的178天
——安徽省青山監獄衝動型罪犯鮑某的教育轉化案例
案例簡介
鮑某,因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被判3年6個月,現在安徽省青山監獄服刑。鮑某性格暴躁愛衝動,習慣於用“拳頭説話”。服刑期間,曾因獄內動手毆打他人構成輕傷,被以破壞監管秩序罪加刑1年1個月。
為了有效治愈鮑某的暴脾氣,教育轉化攻堅小組全面分析轉化難點,制定縝密計劃,採取多種手段,循序漸進地分步驟實施。第一步,通過個別談話教育、認罪悔罪教育、心理健康講座等方式矯正錯誤認知,為其痛改前非“指路子”。第二步,通過三個月的隊列訓練、行為規訓等促進鮑某規範行為養成,促其遵規守紀“有樣子”。第三步,進行嚴格矯治,提高鮑某情緒管理能力,迫其靜心養氣“磨性子”。
在對鮑某進行教育轉化的178天裏,攻堅小組累計進行了108次個別談話教育,1000多個小時的行為養成訓練,300多個小時的特殊訓練,57次認知行為治療,這不僅讓鮑某改掉了“暴脾氣”,還給他注入了積極向上的“精氣神”,實現了脫胎換骨般的新生,成為監區的改造積極分子。鮑某刑滿釋放後給監獄寄來感謝信,表示自從在服刑期間改掉了壞脾氣,現在的自己有信心做一個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案例編號:AHJYJG1675303445
案例五
湖南省女子監獄罪犯侯某的矯治個案
案例簡介
侯某,2015年6月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現在湖南省女子監獄服刑。
根據侯某患有精神障礙的情況及敏感多疑、戒備心理較強等特點,監獄從內線、外線、心理輔助三方面著手開展矯治工作。內線通過勞動改造幫助侯某建立自我認同,培養勞動技能,著眼于引導侯某把對負面情緒的關注轉移到勞動改造中;外線致力於勸導侯某父親參與親情幫扶,鼓勵侯某以積極的勞動成果展示其具備自食其力甚至報答父親的能力;在此基礎上,民警還採用認知療法,開展個別談話教育,和侯某建立了良好矯治關係。通過外拉內推的綜合發力,引導侯某走出自卑、抑鬱的漩渦,將對父親的思念與依賴轉化為克服困難、奮力前行的動力,以換位思考的方式感同身受父親生活的不易,並以父親為榜樣,用自己的雙手創造成果,養活自己、回饋父親,從而達到全面矯治的效果。
案例編號:HNXJYJG1679645288
(來源: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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