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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總怕孩子“走彎路”?專家:培養未成年人的自主選擇更重要

發佈時間:2023-08-28 09:58:07 | 來源:央視網 | 作者:姚抒廷

 近日,“媽媽偷走錄取通知書阻撓女兒入學”事件引發網友熱議。有些父母常常習慣用自己的經驗和判斷為孩子做選擇,擔心孩子“走彎路”。而在孩子看來,這樣的愛顯得有些沉重。

父母是否應該尊重未成年人的選擇權?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建議,父母應該從孩子小時候就開始培養自主選擇的能力,並且要與孩子建立平等的溝通方式,不要將自己的意願強加於孩子。“自主選擇的孩子才有自主糾錯的能力,能夠獨立做出正確的選擇,才是孩子在成長髮展中真正需要的。”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岳屾山表示,父母可以為子女提出建議和幫助,但沒有權利暴力干涉子女的選擇,如果出現嚴重的家庭糾紛,可以向居委會、街道、婦聯尋求幫助,積極協商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

《新聞+》記者:父母可以全權替代未成年人選擇就讀學校嗎?

儲朝暉:一般孩子在四歲以後,就會有自主的意識,所以父母在孩子四歲以後就應該尊重孩子的自主選擇,尊重孩子的意願。

在高考的志願填報上,父母可以為孩子提供一些參考意見。但是最終還是應該由孩子自己做決定。如果志願選擇是被動的,那麼他可能始終抱有不滿意、不喜歡的態度,同時也沒有機會發揮自己的優勢和潛能,很有可能扼殺孩子未來的發展和生活。

此外,如果孩子是在自主選擇後出現錯誤,他自己會有自主糾錯的行為。相反,如果是在被迫選擇後出現了錯誤,他可能就會産生自暴自棄的行為,不會有自主矯正的想法,反而不利於孩子的成長髮展。

岳屾山:父母雖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但從法律的角度上講,並沒有權利干涉子女的選擇,包括報考院校。而且在子女升學的過程中,父母也是有建議和幫助的義務。尤其針對高考報考院校,通常孩子已經接近18歲,即使還是未成年人,但孩子已經有能力做自主選擇,父母作為他的監護人並沒有權利進行暴力干涉。

《新聞+》記者:父母強制阻撓子女入學,子女可以從哪些渠道獲取幫助?

岳屾山:如果父母強制不讓孩子去上學的話,確實是對他受教育的權利有一定的影響,從這個角度上來講,是有可能會涉嫌侵權。

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家庭內部糾紛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並不是最好的方式,更多的還是應該通過協商或調解處理。

如果確實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話,可以向外界尋求幫助。可以向相關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包括學校、婦聯等機關,也可以向一些基層組織,比如居委會等基層組織進行協助和求助。

如果出現家庭糾紛、矛盾,我們也可以向居委會、街道等基層組織尋求幫助,或尋求調解機構的幫助,必要的時候也可以向警方尋求幫助。

與此同時,學生可以嘗試和學校的招生辦取得聯繫,證明自己的身份,如果能夠得到學校招生辦同意,可以繼續辦理入學手續。

《新聞+》記者:面對分歧,父母應該完全尊重孩子的選擇嗎?

儲朝暉:父母要與孩子建立平等的溝通、協商,不要用自己的意願來替代孩子的意願。

無論從家庭幸福的角度,還是孩子成長髮展的角度,培養一個學會選擇的孩子,其重要性遠遠高於讓父母來替代選擇。所以在孩子四歲之後,從小事開始,讓他自己做主,可能會在某一件選擇上出錯,出現錯誤以後,由孩子來承擔錯誤的損失、承擔錯誤造成的危害。正所謂“吃一塹,長一智”,逐漸他就能夠學會判斷,並獨立做出正確的選擇,這對孩子的未來發展是彌足珍貴的。  (記者/姚抒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