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漁(1611—1680)原名仙侶,號天徒,在他後半生賣文糊口的生涯之始,改名漁,號笠翁,是清初一位毀譽參半的人物。李漁自己説:“予生也賤,又罹奇窮。”作為明清時期的一位戲劇和小説大家,他以戲曲小説為平生志業,聲稱:“吾于詩文非不究心,而得心應手,終不敢以稗官為末技。”他是一位古代歷史上少有的,不求科舉榮身,專以賣文糊口的職業作家。寫出了戲曲理論名著《閒情偶寄》、戲曲《笠翁十種曲》,還創作了《十二樓》《無聲戲》等風靡一時的擬話本集。
杜浚稱他的《無聲戲》“為從來小説之冠”;孫楷第説:“我們看他的小説,真覺得篇篇有篇篇的境界風趣,絕無重復相似的毛病;這是他人趕不上的……説到清朝的短篇小説,除了笠翁外,真是沒有第二人了。”在小説史上,李漁是和馮夢龍、淩濛初鼎足而三的擬話本大家,而他在戲曲理論和創作上的貢獻又遠遠高出二者。李漁擬話本能夠自成一體,在海內外産生巨大影響,和他“無聲戲”的小説觀有著直接的關係。
李漁的“無聲戲”之説,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將小説視為無聲的戲曲。他把自己的擬話本集命名為《無聲戲》,並在《十二樓》的《拂雲樓》中要讀者“各洗尊眸,看演這出無聲戲”,就是直觀的體現;另一方面,認為“稗官為傳奇藍本”。《笠翁十種曲》中的《比目魚》《奈何天》《鳳求凰》《巧團圓》四種都是改編自他的《無聲戲》和《十二樓》。李漁重視戲曲和小説文體內在的一致性,在近四百年前就提出了小説是“無聲戲”這樣一種跨文體的觀念,在稗史上可稱獨樹一幟。在今天,小説與影視劇孿生同産的現象更趨常態化,李笠翁的小説文體理論和利弊得失,更具借鑒意義。
從小説史的大脈絡來講,李漁的“無聲戲”説,具有三重的價值和意義:即小説編創方式的探索、對文學性虛構的肯定、以遊戲的態度釋放小説的活力。
一、“無聲戲”是李漁首創的擬話本編創方式。他的小説依傍戲曲程式化的角色、情節和場景,小變其形,追求情節翻新、立意奇巧的效果。從宋元時代開始,各種話本、擬話本集大都是取材故事類書,編輯成分要遠大於創作。羅燁《醉翁談錄》記載的南宋“話目”(故事名稱)有100多個。那時説書人的職業素養是“幼習《太平廣記》,長攻歷代史書”,熟知洪邁的《夷堅志》、皇都風月主人的《綠窗新話》等故事類書。孫楷第《小説旁證》、譚正璧的《三言二拍資料》,梳理出“三言”“二拍”共198篇小説的入話與正文故事的出處,可見馮夢龍、淩濛初等擬話本作者,多是以當時人編纂的類書與文言小説為框架改寫小説。在沒有本事依傍的情況下,小説家通常難以結撰數量眾多的短篇小説。因而,“三言”“二拍”之後,《型世言》《石點頭》一類擬話本的題材來源更加雜湊。清代擬話本集再也沒有數十成百之巨的篇數,最大的原因在前出的話本小説和題材資源已被馮夢龍、淩濛初等奄取殆盡。如淩濛初在“二拍”序中聲稱,因“三言”將話本蒐羅一空,他的“二拍”只能將前人所棄的“竹頭木屑”綴合成篇。
李漁的《無聲戲》和《十二樓》絕大部分出自獨創。對戲曲程式、套路的逆向借鑒是李漁小説意取尖新的關鍵所在。李漁曾説過:“若稗官野史則實有微長,不效美婦一顰,不拾名流一唾,當時耳目,為我一新。”李漁創作尤重脫套、“脫窠臼”。窠臼者,套路、模式也。它們的情節結構、人物命運走向有固定路數。“脫窠臼”就是反向的構建方式。李漁是個技巧主義者,他的翻新創造,乃是“仍其體質,變其丰姿”,“如同一美人,而稍更衣飾,便足令人改觀,不俟變形易貌而始知別一神情也”。所以他聲言:“束縛文人,而使有才不得自展者,曲譜是也;私厚詞人,而使有才得以獨展者,亦曲譜是也。”曲譜之外,戲曲舊有的程式、排場,都是李漁創作擬話本的靈感來源。他只需要“小變其形”地移用過來,就解決了小説的取材問題。其小説的故事核心,往往是對舊有模式的逆向思維。如將才子佳人故事套用到同性戀故事上的《男孟母教子三遷》,才子追求佳人變成的《眾美齊心奪才子》;才子佳人終成眷屬,變成奇醜奇臭的闕里侯與佳人團圓到老。沒有窠臼、程式就沒有笠翁這些讓人耳目一新的小説。因有成法和階梯可循,才能稍更衣飾,就別出風神,大受歡迎。笠翁的小説和傳奇構思方法出自同一機樞。小説之稱為無聲戲,正是小説對戲劇藝術技巧的依循借鑒,是在對戲曲程式中的依傍中的求新。
“無聲戲”這種小説觀念,以戲曲格套做翻案文章的構思方式,使李漁擺脫了稗史小説必然寫實的舊觀念拘縛,自然而然地産生了“事無所本”、“憑空結撰”,虛則虛到底的虛構觀念。這是小説史上的一大進步。
二、以小説為“無聲戲”,是對文學性虛構的肯定。以戲論文,本質上是把小説視為虛構的遊戲。虛構這個概念,在小説史上相當難産。唐代之前的小説基本上被紀實觀念所左右。如魯迅指出的,唐人始有意為小説,也就是進行自覺藝術虛構。但是,唐傳奇作者們在“徵奇話異”之餘,往往在篇末把故事的講述者、時間、地點、聽眾一一交代清楚,以示故事的真實性。如元稹的《鶯鶯傳》:
貞元歲九月,執事李公垂,宿于予靖安裏第,語及於是(張生與鶯鶯故事)。公垂卓然稱異,遂為《鶯鶯歌》以傳之。崔氏小名鶯鶯,公垂以命篇。
這樣一種“講故事”的情景設置,還是出於取信于讀者的“實錄”觀念的影響。直到明代,虛構才被文人們逐漸接受。如謝肇淛説:“凡為小説及雜劇戲文,須是虛實相半,方為遊戲三昧之筆。”在探討戲曲創作之時,“貴幻”、“奇幻足快俗人,而不必根于理”(袁于令)的見解更為常見。所以,李笠翁的“無聲戲”觀念的本質就是將小説創作向戲曲靠攏,使小説獲得了藝術虛構、藝術想像的自由。這在小説史上是具有重大意義的。它使小説從自古以來的“實錄”、“稗史”的寫實觀念中解脫出來,給了文學性的虛構以合理性。
李漁並非沒有看到小説與戲曲間的區別。他指出“紙上之憂樂笑啼與場上之悲歡離合”“似同而實別”。小説要“悅目”,戲曲要“便口”。李漁的“無聲戲”小説觀,是對話本小説表演和講述情景的某種回歸。話本本是口頭文學,是用戲劇性的情節人物打動聽眾。早期説書人的伎藝主要是模倣人物口吻,像《快嘴李翠蓮》《西山一窟鬼》,都含有類似戲劇性的表演因素,説書人一張嘴“自然使席上風生,不枉教坐間星拱”。話本敘事結構簡潔單純,“講論處不滯搭,不絮煩”,其精髓是一事統攝始終的簡單結構,鮮明的人物形象、快節奏的情節,以人物口角動作表演其身份、性格等,本身就含很鮮明的戲劇性。這種舞臺性特點在馮夢龍的“三言”中得到了改造。他強調“文心與俚耳相協”。俚耳是口頭文學的聽眾,文心則是雅文化的,具有深刻內涵的文字。如《賣油郎獨佔花魁》《蔣興哥重會珍珠衫》等經典作品,情節進展緩和細緻,在探詢人物內心隱微和細節上平鋪細描,這種“深度”的、平淡化的小説,開始指向了私人化、內向性的閱讀。但在“三言”之後,來自民間的機智幽默和喜劇精神,在文人小説中變成了嫉憤的牢騷和嘲罵。後者的故事或多或少地失去了獨立性,有淪為議論注腳之虞,戲劇性的場景更是幾乎絕跡,擬話本藝術日趨沒落。
李漁將戲曲“貴幻”的藝術追求,運用在擬話本創作中。所謂“非奇不傳”,他的小説在情節上的陡轉巧合,是戲場關目中的出奇變相。如《譚楚玉戲裏談情 劉藐姑曲終死節》,男女主人公在戲臺上表演《荊釵記》“投江”一齣,借戲文抒發生離死別之情,是典型的“戲中串戲”的程式變形;小説人物對話和內心描寫都如戲中角色的臺詞,簡潔外化,不需“深思而後得其意之所在”。在人物設置上,依循著“稗官是傳奇藍本,有生旦不可無凈醜”的原則,讀者可以根據角色期待,作出輕鬆的反映,引發笑聲。李漁在《閒情偶寄·詞曲部》的一段話,暢言文學性虛構為創作者帶來的如造物主那般的快樂:“未有真境之為所欲為,能出幻境縱橫之上者。我欲作官,則頃刻之間便臻榮貴;我欲致仕,則轉盼之際又入山林;我欲作人間才子,即為杜甫李白之後身;我欲娶絕代佳人,即作王墻西施之元配;我欲成仙作佛,則西天蓬島即在硯池筆架之前;我欲盡孝輸忠,則君治親年,可躋堯舜彭篯之上。”在那個由筆墨構成的世界中,李漁認為作者是無所不能的:可以是隱士高官、可以做人間才子、娶絕代佳人,又能成仙成佛、建不世之功……幻境縱橫,全由自我做主。多麼自由自在!暢快淋漓!這是羅貫中、馮夢龍等小説作者不敢宣之於口的霸蠻權力。
三、“無聲戲”的觀念用遊戲的、喜劇的主張,從桎梏中釋放出小説的生機。自從馮夢龍用《喻世明言》、《醒世恒言》和《警世通言》為“三言”命名,明末清初的擬話本集出現了《型世言》、《照世杯》、《清夜鐘》等一大批微言大義的堂堂名目。從這些小説集的命名中,就可以看到,通俗文學對文以載道、道德説教的正統文學的攀附。文人們用強烈的情緒化説教,覆蓋了來自民間説書的娛樂精神和幽默襟趣。到《型世言》和《照世杯》一類擬話本,作者更急於救世,大量的説教之辭,味同嚼蠟的故事人物,敗壞了讀者的胃口。“無聲戲”的小説觀念強調了閱讀的淺易性和娛樂化。“戲文是作給不讀書之婦人小兒同看,故貴淺不貴深”,是迎合小説讀者實際興味的一種敘事模式。
宋元話本是訴諸聽覺為主的感官藝術形式,人物情節類型化和敘述套語等口頭文學特色,使兒童婦女和不識字者也可以“聞而如見之”。所謂聞而如見之,首先是有鮮明的形象性和戲劇化情節。擬話本是由文人寫作,供給個人閱讀的文本,在脫離“聽——説”藝術的過程中,小説作者掌握了更多自主權力,可以使作品在思想意蘊、個人風格的深刻與獨立方面走得更遠。但“讀——寫”模式的深度文人化,卻限制了作品在普通讀者中的普及性和號召力。像李漁這樣靠賣文糊口的作家,關心的是市場和生計。在明清,戲曲是擁有最多受眾,廣受歡迎的藝術形式。在勾欄瓦舍之中,“説話”和戲曲都是現場表演的技藝,李漁將小説稱為“無聲戲”,標榜小説的大眾性,在某種程度上使擬話本又回到大眾化傳播的層面。在以小説為消遣娛樂的本質上,李漁的小説更接近宋元説書,而非告誡連篇的文人擬話本。
他用遊戲消解小説受史傳文學、雅文學規範而日益質枯呆滯的風格,自豪地宣稱:“惟我填詞不賣愁,一夫不笑是吾憂”。李漁小説也採取教化之論,但填詞之為遊戲的理論,修正了明末擬話本文人的正統説教。李漁聲稱“大約弟之詩文雜著,皆屬笑資。以後向坊人購書,但有展閱數訂而頤不疾解者,即屬贗本。”他的幽默感讓一本正經的告誡、教化變了味道。
李笠翁的“無聲戲”説出現的背景是明清之際戲曲藝術的流行。與李漁同時的尤侗,就稱“天地一梨園”,稱其詩集為“便是吾家院本,供大眾手拍”(尤侗《西堂雜俎一集》,卷五) 李漁之後,僅從小説集的命名看,就有《紙上春臺》、《筆梨園》,其中篇目也徑名為“第一戲”、“第一本”,都是師倣“無聲戲”之説者。李笠翁的作品流傳海外,對江戶時代日本娛樂文藝産生一定影響,岡晴夫稱他為“戲作者”的先驅,即不言自明的虛構、遊戲三味和無用的文學。
總之,李漁小説能成為清代白話短篇小説的翹楚,得益於他的“無聲戲”之小説觀念,但“無聲戲”之説弊端也是明顯的。首先李漁將小説看成無聲戲劇,將一個“戲”字橫在胸中,將戲曲關目的隨意裝點,取代了擬話本由“三言”奠定的細緻模倣現實的敘事性。小説中人物的對話、意識乃至場景都模倣劇場觀念、舞臺表演般的單純明快。“三言”中寫市井日常瑣事的氛圍、韻味,難以在舞臺劇式的場景中出現。其次,李漁抱著舒鬱解憤,自健脾胃的目的創作,戲曲環境的預設,保證了創作主體絕對的話語權。創作主體的絕對權力,意味著對閱讀者主體理性的剝奪。戲曲演出是在公共場合,觀眾的理解和反映被表演者和眾人所牽引,作品偏愛友好的人物性格,強化的是社會的和公共的生活,是對當時社會接納規範的反映。這些特性在話本的説書語境中有部分體現。文人創作的小説純為閱讀的目的,而閱讀的本性則有利於形成私人性的和內向性的自我。讀者的理性閱讀不適於作者隨心所欲的自我展現。第三將小説視為“無聲戲”,勢必使情節過於翻奇弄巧。明清戲曲情節模式追求巧合新奇,李漁寫小説,如寫戲曲那樣“考古商今,到處搜奇跡”。像《女陳平》、《歸正樓》、《十巹摟》之類,因此牽合關目,情節雜湊。戲曲的本質是以抒發情感為目的,小説則要尊重故事和人物真實性和內在邏輯。過於追求戲劇化使其擬話本成就難以超越“三言”。
在當今文壇,小説和影視劇互為依存的商業傳播方式,比李漁的時代更受人們的追捧。作為一種現象,李漁的“無聲戲”理論至今仍有剖析、借鑒的意義。
(作者:王昕,係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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