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無障礙
站內搜索

德國漢學家卜松山:跨文化對話如何進行?

發佈時間:2022-12-06 09:05:40 | 來源:中國新聞社 | 作者:卜松山 | 責任編輯:姜一平

中新社北京12月5日電題:跨文化對話如何進行?

作者卜松山(Karl-Heinz Pohl)德國漢學家,特裏爾大學漢學名譽教授圍繞“跨文化對話”,我在本文中提出方法論層面的十點思考,涉及如何進行跨文化對話,以及跨文化對話的影響參數、局限性和有利條件。

第一,對話雙方的關係。傳統理解中,對話以雙方的平等為前提,即德國哲學家哈貝馬斯著名的概念“無支配話語”(domination-free discourse)。但由於政治、經濟、文化和軍事力量不同,或由於發展標準各異,雙方的實際關係往往是不對等的,這也是造成“霸權主義話語”(hegemonic discourse)的原因。

第二,語言。文化對話所使用的語言類別——當下主要是英語——也會導致不對等。20世紀兩位美國語言學家提出著名的薩皮爾—沃爾夫假説(Sapir-Whorf hypothesis),就是關於語言的相對性。該假説指出,一種語言的結構會影響其使用者對世界的感知。這點也為尼采和維特根斯坦所認同。

第三,歷史經歷是跨文化對話的重要背景。歐洲的政治話語形成于毀滅性的宗教戰爭、激烈的國家競爭、征服新世界、慘絕人寰的種族屠殺和近代啟蒙哲學。而東亞沒有經歷與之相對應的歷史。這是不同文化評價某些爭議問題時的決定性因素,也即德國的埃及古物學家揚·阿斯曼(Jan Assmann)所説的“集體記憶”或“文化記憶”。

第四,象徵定位(symbolic orientation)。我認為這是文化身份認同的基礎(除語言外),包括不同比喻、神話、觀念與典故形成的文化架構以及文化、藝術、宗教與哲學的關聯。例如,中國人常提孔子,而西方人會提柏拉圖,中國人可能引用杜甫的詩,而西方人更喜歡莎士比亞戲劇。

第五,民族中心主義。這是跨文化理解的一大障礙,但也是所有文化的共同點。對於每個文化主體來説,認為自己的所知所想最重要,往往會阻礙跨文化對話。但從文化詮釋學視角來看,恰恰需要一個堅定的中心,一個能為自己定位的框架,才能接近、理解另一種文化。這是對自我文化背景的一種自覺意識,我稱之為“‘被反思’的民族中心主義”,相對而言,這種意識對跨文化對話有積極作用。

第六,以自身理想模式去判斷對方現實。這種傾向是一個常見的陷阱。因為人們通常不考慮歷史發展進程,也不接受對方以其理想模式來審視判斷自身所處的現實。這給跨文化理解帶來桎梏。

第七,相似性陷阱(similarity trap)。這是語言學習中的一種現象,它基於以下假設:由於兩個事物表面具有相似性,人們傾向於認為二者實質上並無不同,但事實往往並非如此。例如,中國人和日本人都用漢字,但日本人常以不同方式使用它們,相同的字符卻有不同含義。另一個例子是禮儀行為的社交含義,中西方都有禮儀行為,但同一行為可能在西方有消極含義,而在中國有積極含義。

第八,意識形態上的普遍主義(universalism)信念。這也是跨文化對話的一大障礙。普遍主義者認為,普適的文化法則需要得到貫徹,當文化意味著差異,它就成了負面事物。因此,普遍主義者會試圖儘快消除所有文化差異。

第九,歷史相對主義(historical relativism)。這一問題至關重要,對於評估西方國家和世界其他地區的不同發展階段十分必要。例如,關於美國基本權利的履行,1776年《獨立宣言》宣稱人人生而平等,但到了20世紀和21世紀的今天,美國仍然普遍存在種族歧視。這種評估結果不是文化相對主義,而是歷史相對主義。

第十,跨文化對話不應被理解為師生間的對話,即學生單方面接受教師的觀點,而應建立在相互促進、增進理解的基礎之上。

基於以上思考,我認為跨文化對話應具備四個要點:一是要有對自身標準的歷史性反思和自覺意識;二是了解對方文化的各個層面,特別是價值體系的邏輯;三是尋求共同理念;四是對改變視角持開放態度,擁有樂於從對方處獲取新知的意願。(完)

專家簡介:

卜松山(Karl-Heinz Pohl),德國漢學家、美學家,德國特裏爾大學教授,1945年出生於德國薩爾路易。曾任德國圖賓根大學中國文學與哲學教授,特裏爾大學文學與媒體學院前院長、漢學系主任。研究領域為中國哲學史、倫理學與中國近現代美學、中西跨文化交際與對話。著有《中國美學與文學理論》《全球化語境裏的中國思想》《與中國作跨文化對話》《發現中國:傳統與現代》等學術專著專論,譯著有《桃花源——陶淵明詩集》《李澤厚<美的歷程>》。

最新播報查看更多
載入更多新聞
友情連結

關於我們  合作推廣  聯繫電話:18901119810   010-88824959   詹先生   電子郵箱:zht@china.org.cn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京ICP證 040089號-1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04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