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出土材料的增多,早期中國經典書寫日漸成為學術界關注的熱點。而《詩經》尤為學者所關注,其原因大抵有三:一是出土《詩經》材料多;二是出土《詩經》顯示出文本形態的多樣性,尤其是異文豐富;三是《詩》基於諷誦所呈現出的文體特徵。緣此,有學者認為中國早期詩歌文本缺乏穩定性。他們認為,單個詩歌文本是理念和表達之“共用整體”的諸多具體表現之一,詩歌創作則是利用主題和表達之“詩歌材料”和“素材庫”來不斷生成新的文本。不僅如此,我們平常所認為的文本族譜只是基於總體上相似的主題、意象以及一套有限範圍的表述所構成的一組平行文本,它們中沒有所謂的唯一原初文本(亦即“祖本”),也沒有與之相關的原初“作者”及“詩歌創作時間”。這不僅消解了作為獨立文本的詩以及文本間關係,也使包括《詩》在內的早期經典文本形成及形態充滿不確定性。但事實果真如此嗎?
眾所週知,關於早期詩歌文本具有較大流動性的判定多是依據口頭詩學理論得出的。誠然,口頭詩學理論對於早期文本的分析具有重大的實踐價值,尤其是長篇敘事性的史詩的分析。因而也有學者借助口頭詩學理論研究早期中國文本,比如王靖獻的《鐘與鼓》。我們同意《詩經》中的某些作品具有口頭屬性,尤其是《風》《小雅》中部分作品,但這並不等於説口傳詩學對於《詩經》所有作品都具有絕對的解釋力。比如作為儀式文本的《頌》常常和具體的儀式行為相關聯,關乎身份認同,並借助表演性的“重復”等方式保持其作為神聖性文本的一致性和排他性。再比如《詩》中和具體歷史事件相關聯的詩(亦即“獻詩”)也不適合用口傳詩學理論來分析,如《十月之交》。這樣的文本一般不見程式化套語和共用型主題,因而其文本獨特性特徵是顯而易見的。此外,因為《詩》是音樂性文本,其四言構型和周代以“樂懸”為主體的雅樂制度密切相關,四言代表的是編鐘四聲調式結構及其規定性,也涉及大師“審詩商”等其他周代樂官制度。因而《詩》是非常複雜的文本工程,單一闡釋模式並不能解釋早期《詩》本所有問題。
口傳詩學之外,鮑則岳提出了“模組理論”,用“合成文本”的思路解釋中國早期文本的形成。他舉證的文本是《周易》《老子》《禮記·緇衣》等,而他所謂的“模組”其實就是中國傳統術語“章”。對於《老子》《緇衣》這樣的文本來説,“章”既是文本的構件,其本身也是一個獨立的意義單元。所以即便改變文本內部“章”的順序,並不會對整個文本的表達産生太大影響。但對於同樣稱“章”的《詩》來説,“章”意義單元的大小及其組合要求並不一致。換言之,某些《詩》的“章”不僅是構成文本的單位,也同時需遵從“秩序”的規定。我們以《詩·綢繆》為例,與《毛詩·綢繆》相比,安大簡《綢繆》第三章少了兩句,也調換了第二、第三章的順序。這顯然有悖于常理。《綢繆》是一首咏唱婚姻的詩,並以“在天”“在隅”“在戶”等詞語標明婚姻時間。詩中的“三星”為作為晉星的參三星,其“在天”“在隅”“在戶”分別對應黃昏始見於東方、深夜見於東南方和夜半見於南方三個時辰,或十月、十一至十二月、正月等月份,是合理的空間標識。而安大簡《綢繆》的空間順序為“在天”“在戶”“在隅”,是無序的移動,顯然是誤書或誤記。我們並不能因此斷定《綢繆》是合成文本,而“模組理論”和“合成文本”並不適合分析《綢繆》這樣有秩序的文本。
概言之,我們並不認為《詩》篇是一種可以借助“公共素材庫”隨意拼合的文本,它具有高度穩定的文本形態以及穩定的意義所指。如果詩能隨意拼合,就不僅是文辭共用問題了,也將消解詩主旨的確定性。如此,我們幾乎無法理解春秋時人賦詩如何達到交流的目的。事實上,春秋賦詩恰恰證明《詩》是有確定所指的文本。《左傳》記載秦國先蔑入秦迎公子雍,荀林父以同寮盡心相助為由勸阻之,並賦《板》之三章。試想,如果詩不是穩定的文本,則《左傳》記載“《板》之三章”有何標識意義?
當然,相對於傳世文獻,出土文獻為我們提供了更加直接的證據。我們以大家比較熟悉的《唐風·蟋蟀》為例。到目前為止,我們大體上可以看到三種名為《蟋蟀》的文本:即傳世的《毛詩》、清華簡和安大簡。其中安大簡《蟋蟀》和《毛詩·蟋蟀》明確屬於《詩》本,兩者文本差別不大,主旨也一致。清華簡《蟋蟀》出現在一個故事類文本中,屬於敘事的一部分。就文本來看,清華簡《蟋蟀》在文辭、章節等方面都和《詩·唐風·蟋蟀》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引起大家的關注,焦點問題是它和《唐風·蟋蟀》之間的關係。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回答它們是否屬於同一首詩。如果不是同一首詩,則所謂版本關係,文本流動等等都無從談起。有學者認為清華簡《蟋蟀》和《唐風·蟋蟀》是各自獨立完成文本,但又認為它們之間構成資源共用關係。這事實上有一個預設前提,即清華簡《蟋蟀》和《唐風·蟋蟀》是大致相同時代的作品,否則就談不上“共用”的“素材庫”。但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這一點,這也和鮑則岳討論《老子》《緇衣》文本形成的歷史語境不同。所以,清華簡《蟋蟀》作為一個擬寫文本,或許可以透露一些它所倣擬對象的文本資訊,但並不能和它所倣擬的文本構成“版本間”關係。目前真正可以確證為《詩》文本的只有《毛詩·唐風·蟋蟀》和安大《詩》簡《蟋蟀》,而二者主旨及文本的高度相似性有利於證明先秦時期《詩·蟋蟀》是穩定文本。關於這一點,文獻記載之《蟋蟀》評價亦可佐證。上博簡《詩論》評曰“知難”,“知難”于主旨層面對應《蟋蟀》“好樂無荒”之執中而行,于文辭層面則對應詩中“良士瞿瞿”等,此所謂“為之難,言之得無讱乎”。《孔叢子·記義》曰“于《蟋蟀》見陶唐儉德之大”,《鹽鐵論·通有》“孔子曰:不可大儉極下,此《蟋蟀》所為作”都和《詩序》一致,和“知難”也有內在聯繫,符合孔子執禮不取儉奢的中庸思想。此外,《左傳》記趙孟評曰“保家之主也”,也符合《蟋蟀》對良士的稱讚。當然,安大簡《蟋蟀》和《毛詩·蟋蟀》章序之別極有可能屬於抄手誤記或誤抄,但二者並非隨意拼合文本之關係。
文本整體性之外,《詩》的文字也是大家比較關注的問題,並引發口傳與書寫之爭。中國文字歷經甲骨文、金文和簡牘文字等不同階段,文字構型及意義傳承方面具有較大的穩定性,所以書寫文本一定是早期文獻傳承的重要載體形態。但書寫還是口傳其實對於文本的穩定性而言,並不是決定性要素,書寫文本的穩定性並不一定優於口傳文本。以安大簡《詩經》為例,簡文中的形近錯訛文字、倒文以及重文、合文等都有利於説明這是一個書寫文本的複製,而非聽音記錄。茲舉一例,安大簡《蒹葭》除文字錯訛之外,詩文也少了“宛在水中坻。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謂伊人,在水之涘。溯洄從之”計25字,約當一枚簡的字數。出現這種錯誤,應該是抄手少抄了一枚簡。但作為借助視覺複製的文本,安大簡與《毛詩》相比較仍有大量異文。解釋這一現象,既有文獻學的問題,也有方法論的問題。從文獻學角度,我們可以認為包括《詩經》文本在內的簡帛異文是各自複製了它依據的底本。雖然最初的底本是依據聲音或記憶記錄下來的,但它們卻最終形成了各自小的文本譜係,並被不斷傳抄。所以,我們既不能在歷時性的角度設想每個文本都是依據聲音或記憶記重新製作獨立的事件,也不能在共時性場景中設想這些文本同時出現且彼此互參,它們只是複製了各自此前的“聲音”或“記憶”。以外,我們還要關注到兩個基本事實。一是這些字形不同“聲音”背後的意義是一致的,這是文本穩定性的表現。二是從較長的時間段來看,異文關係逐步趨近於古今字、異體字、正俗字。
總之,早期經典書寫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詩》尤其如此。除了關注文本本身,我們也需要關注與文本相關的其他問題,比如其使用問題。目前發現的早期文本皆出土于墓葬,其是文本,也是隨葬品。這提醒我們在關注其文本屬性的同時,也要對材料文化屬性及喪葬功能有所警惕,不能簡單平面化處理。(作者:曹建國,係武漢大學文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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