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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性別暴力悄然出現 聚焦“網路約會暴力”

發佈時間:2023-12-13 08:00:00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王曦影

原標題 網路約會暴力:定義、現狀與應對

編者按

隨著科技的發展,手機、網際網路、社交媒體成為青年人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網路與科技無疑為青年人戀愛交友開創了新的機會,併為青年人尋求、發展和維持親密關係提供了順暢的平臺。然而,便捷科技也引發了親密關係的暗面,運用網路監控、孤立、控制、威脅對方正在變得更加容易。一種新型的親密關係暴力正在悄然出現——網路約會暴力。網路約會暴力是約會暴力在網路時代的進階版本,也是正在浮現並逐漸受到關注的一種新型親密關係暴力。

手機、網際網路、社交媒體成為青年人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據《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調查》,截至2022年底,我國有10.67億的網民,其中97.2%人都在使用手機和即時通信。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18至35歲的青年人開展調查,發現62.4%的單身青年都通過網際網路和交友App來結識朋友或尋求親密伴侶。網路與科技無疑為青年人戀愛交友開創了新的機會,拓展了新的社交網路,併為青年人尋求、發展和維持親密關係提供了順暢的平臺,然而,便捷科技也引發了親密關係的暗面,運用網路監控、孤立、控制、威脅對方正在變得更加容易。一種新型的親密關係暴力正在悄然出現——網路約會暴力。

新型的親密關係暴力

網路約會暴力是約會暴力在網路時代的進階版本,也是正在浮現並逐漸受到關注的一種新型的親密關係暴力。這一概念中有三個核心詞,一是約會,二是網路,三是暴力。

在快速變遷的現代中國,約會是一種界限比較模糊、具有動態性的關係,既充滿不確定性,且雙方之間也不具有法律地位。約會既可以指雙方只是處於曖昧、追求過程中,亦可指代相親、網友見面等類似約會活動,還可以指穩定持久的戀愛和同居關係。簡而言之,網路約會暴力既可能發生在約會對象之間,也可能發生在戀愛伴侶之間。

除去“網戀”等直接通過網路遠端展開的交往與約會行為,青年人的日常戀愛和約會生活也離不開網路和社交媒體。他們常常通過朋友圈、微網志、QQ空間、小紅書等社交平臺分享自己的情感生活中的甜蜜與痛苦。戀愛與約會等親密關係從隱秘的私人領域日益走向公開平臺。約會中的表白、官宣自然甜蜜,約會中的衝突、矛盾和暴力也變得公開化,引發關注。與之相伴,約會暴力的形式出現了新變化,網路約會暴力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網路約會暴力定義

傳統而言,約會暴力通常關注肢體暴力、心理暴力、言語暴力、性暴力等暴力形式。網路約會暴力指的是約會對象或戀愛伴侶通過網路平臺、通信設備或社交媒體監視、控制、騷擾、威脅或逼迫對方的行為。具體而言,網路約會暴力可能包括、卻又不僅僅局限于如下行為: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在網上分享約會對象或戀愛伴侶的個人親密資訊;在未經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在網上分享約會對象或戀愛伴侶的性照片或視頻;運用通信設備監控和跟蹤對方所在位置;未經對方允許,檢查和監控對方社交媒體賬號和微信、短信、QQ資訊;禁止、限制約會對象或戀愛伴侶使用特定的社交平臺;禁止、限制約會對象或戀愛伴侶在社交平臺上的發言;故意偽造自己資訊欺騙約會對象或戀愛伴侶;在網路散佈有關對方的謠言;在網路上公開侮辱對方;在網路上公開威脅要肢體傷害對方;在網路上恐嚇、威脅、勒索對方。

或許,你覺得上面列舉的行為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為這些行為在網路上如此司空見慣,陌生是因為,大多數人並沒有認識到這些是暴力行為,更沒有學會運用“網路約會暴力”去命名這些行為,最後帶來的現實就是:大家雖然耳聞目睹,但是見怪不怪。正如家庭暴力的命名,把廣泛存在的打老婆事件從“家務事”轉變成了公共議題。當今社會需要網路約會暴力這個概念去定義這一系列行為,提升民眾的意識,關注這一網路平臺上廣泛存在的新型性別暴力。

我們還需要進一步區分網路約會暴力、網路欺淩和網路性騷擾。這三種類型的網路暴力行為的表現形式非常類似。區分的標準主要在於加害者的身份以及與受害者的關係。網路約會暴力特指戀愛伴侶和約會對象之間的網路暴力行為。網路欺淩和網路性騷擾的加害者則可能是熟人或陌生人,他們與受害者之間沒有約會或戀愛的關係。

網路約會暴力的特點與性別差異

國際上不同的研究指出,網路約會暴力的發生率在12%至56%之間浮動。

線下的約會暴力常常與網路約會暴力糾纏在一起,這在戀愛對象之間的網路約會暴力中更為凸顯。約會暴力具有越親密越暴力的特點,即隨著親密關係的加深,同居階段的戀愛伴侶有更高的概率發生約會暴力。親密關係暴力從來都呈現出多種類型暴力交織的特點,當戀愛對象之間發生了嚴重的線下暴力,發生網路約會暴力的概率也會大幅提升。

網路約會暴力部分延續了約會暴力的特點,呈現出性別差異,表現為女性更容易遭受網路約會暴力。一項對3745名青年進行的調查顯示,當控制其他生活因素變數時,女性更容易在網路上遭受約會暴力。其他研究也發現,女性報告遭遇網路約會暴力的受害經歷是男性的兩倍,會給婦女帶來更為嚴重的健康損害。針對婦女的網路約會暴力常常與對婦女的性羞辱緊密相關,最為常用的手段就是未經允許散佈對方的性照片或視頻。

網路約會暴力可能會給受害者帶來更嚴重、更長遠的傷害。網路給施暴者提供了便利,使其可以突破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對受害者施加暴力;網路的複製、保存和共用能力使得個人資訊公開化,會給受暴者帶來更大的傷害。國外有研究指出,網路資訊存儲有長期可以追蹤、難以徹底刪除的特點,這往往會給受害者帶來巨大的心理壓力,很多受害者呈現出抑鬱、焦慮的症狀,採取自傷和自殺的比例較高。

應對網路約會暴力

戀愛和約會關係中性別權力的不對等常常是引發網路約會暴力的直接原因,這與全球性別平等的現狀、傳統社會性別規範以及親密關係內部的男強女弱的文化密切相關。性別刻板印象、性別偏見和歧視以及性的雙重標準互相疊加,合理化甚至強化了親密關係中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從而導致權力與控制關係的形成以及約會暴力的發生。網路約會暴力被一些男性用來建構男子氣概,合理化暴力行為,贏得男性群體中的地位,並維繫著男尊女卑的暴力文化。

為了更好地預防和應對網路約會暴力,首先要提升青年人的性別平等意識,例如在高校和網路平臺推動開展“促進性別平等,預防約會暴力”的干預項目,幫助青年人反思並認識到日常生活中與個人觀念中的性別不平等,討論性別不平等如何與性別刻板印象、性別偏見和歧視相勾連造成了性別暴力和網路約會暴力的發生;其次,進一步對性別暴力進行知識普及和行動倡導,幫助青年人認識並理解網路約會暴力,認識到這一暴力形式的獨特之處,也認識到它與其他親密關係暴力和性別暴力之間的共同之處;再次,推進國家規範網路行為的法律法規建設。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這一意見運用了網路暴力的概念,雖然沒有提及網路約會暴力,但是很多條款都對網路約會暴力的具體行為的干預制裁有著直接的指導意義。(中國婦女報 王曦影 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博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