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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廣漢:修舊“如舊”“如新”,就是好的古城保護嗎?

發佈時間:2023-07-31 14:53:34 | 來源:中國新聞社 | 作者:李晗雪 楊程晨 | 責任編輯:姜一平

中新社北京7月30日電 題:修舊“如舊”“如新”,就是好的古城保護嗎?

——專訪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總規劃師張廣漢

中新社記者 李晗雪 楊程晨

行走于中國的大街小巷,很難不在抬頭轉身間與歷史街區、古老建築相逢,觸及對其保護利用的思索。民間常談論“修舊如新”或“修舊如舊”,但這二者是古建築的科學保護方式嗎?搬遷居民、打造景區是否是歷史街區的最佳歸宿?恰當的古城保護究竟該如何進行?東西方有哪些經驗?中新社“東西問”近日就此獨家專訪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總規劃師張廣漢,探討上述話題。

現將訪談實錄摘要如下:

中新社記者:“歷史文化古城保護”的概念是在何種歷史背景下出現的?在歐洲對古城、古建築的保護大體經歷了怎樣的認識過程?

張廣漢:在歐洲,對古城、古建築的保護也和我們一樣,經歷了從不認識到認識、逐漸重視的過程。人們起初是保護古玩、器物、典籍,後來發展到建築物、遺址。

就建築物來講,開始保護的是宮殿、府邸、教堂、寺廟等建築藝術的精品,後來擴展到民居、作坊、酒館等見證平民生産、生活的一般建築物,再由保護單個的文物古跡發展到保護成片的歷史街區,甚至一個完整的歷史古城。

在二十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間,世界範圍內形成了一個保護文物古跡及其環境的高潮,保護歷史文化遺産的國際組織在此期間通過了一系列憲章和建議,確定保護的原則,推廣先進方法,協調各國的歷史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通過的主要文件有《國際古跡保護與修復憲章》(1964年,簡稱《威尼斯憲章》)、《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公約》(1972年,于巴黎)、《關於歷史地區的保護及其當代作用的建議》(1976年,簡稱《內羅畢建議》)、《保護歷史城鎮與城區的國際憲章》(1987年,簡稱《華盛頓憲章》)、《關於真實性的奈良文件》(1994年)。

另外,2005年,作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産委員會官方諮詢機構的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在中國西安召開第15屆大會,發表了關於保護文化遺産背景環境的《西安宣言》。

中新社記者:中國古人是以怎樣的態度對待古城、古建築的?中國近現代的古城、古建築保護起步于何時?

張廣漢:明代方志裏已經使用“古跡”的概念和表述,對於當時保存有遺跡的有名的歷代城池、關寨、臺壘、舍館、第宅、田園、廟宇、寺觀、陵墓等,將其方位、創建人、建設年代以及相關故事等列入方志中。

清朝統治者嚴格禁止毀損文物,還十分注意對文物古跡的修繕、重建和擴建工作,設營繕司等機構掌宮殿、王府、陵寢、祠廟等處的修繕和建築。不過,清朝統治者把文物置於法律保護之下,很大程度上並非基於將文物視作人類歷史文化遺産,而是圍繞著是否有利於維護其統治來進行。

中國近現代的古城、古建築保護,可追溯到20世紀20年代。1929年中國營造學社成立,開始系統地用現代科學的方法研究古代建築活動。1930年國民政府公佈《古物保存法》,1931年公佈的《施行細則》中有了保護古建築的內容。1948年清華大學梁思成先生主持編寫了《全國重要建築文物簡目》,共450條,它是以後公佈全國第一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基礎。

新中國成立後,又以1982年為古城保護的重要轉捩點。

1954年6月,第一次全國城市建設會議提出:舊城市應該進行社會主義改造,但還未具備大規模改建的經濟條件,基本上應該維持現狀。

“文革”期間,城市規劃機構被撤銷,工廠隨意定點,文物古跡受到破壞。1978年的第三次全國城市工作會議強調了城市規劃工作的重要性,同時城市住宅建設投資逐年增加,舊城改造開始起步,古城保護與發展的矛盾日益嚴峻。

1978-1982年的五年時間裏,全國政協每年就如何保護城市中的文物、解決保護與發展的矛盾展開討論和調研。1981年,在北京大學侯仁之、建設部鄭孝燮、故宮博物院單士元三位政協委員的提議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和國家城市建設總局將保護古城的文件上報國務院。1982年2月,國務院批轉了《國家建委等部門關於保護我國歷史文化名城的請示》,公佈了首批24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正式拉開了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制度的序幕。

浙江紹興,烏篷船從橋洞下穿過。作為中國首批24個歷史文化名城,擁有2500多年建城史的紹興是著名的水鄉、橋鄉。傅飛揚攝

逾40年來,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有了很大發展,保護制度日臻完善、保護理念與時俱進、保護力量不斷創新、保護對象不斷擴充、保護經驗日趨豐富。現在保護歷史文化遺産已成為全社會相當普遍的認識。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保護歷史文化遺産是建設美好城市特色最低成本的捷徑。

中新社記者:古城、古建築的具體修復工作中,常遭遇“按哪個時代樣貌復原”的難題。國際學界對“修舊如舊”和“修舊如新”的各自適用範圍一直進行著討論,民間對這兩種修復方式更缺乏準確理解。請您談談恰當的修復準則是什麼?

張廣漢:民間“修舊如舊”“修舊如新”的提法不科學,也不專業。國際專業術語是“真實性”,中國文物保護法的提法是“不改變文物原狀”,意思是一樣,就是保護文物初期以及後人修復過程合理添加的真實情況。在具體修復工作中,要遵循“最小干預”和“可逆性”原則。對於已經損毀不存在的文物,不得重建;如確需重建,必須有考古成果、歷史照片等依據,且經過嚴格審批程式。

比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河北省正定縣開元寺的保護。開元寺鐘樓上層被清代改建,下層木構件仍為晚唐遺存,修復時按照現狀維修加固,不再恢復到唐代最初時的樣貌。開元寺須彌塔雖經明代大修,仍保持明顯的唐塔風格,也是按照現狀加固。開元寺裏面還有三門樓和法船殿遺址,均已被毀,我們保護和展示遺址,不再重建。

中新社記者:您曾提到,古城保護一定要保護、更新與發展並濟,做好原有空間、建築的活化利用。但我們時常見到拆舊建新、商業味濃的古鎮景區,或居民所剩無幾的沒落老區,這顯然都是未能活化利用的結果。請問“活化利用”的概念何時起受到重視、為何重要?有哪些案例值得參考?

張廣漢:“活化利用”一詞最早為港澳臺地區使用,近些年東南沿海地區也有人開始使用。當地政府通過改善基礎設施,維修加固古建築,吸引居民回歸老城區,或利用修繕好的古建築引入新的文化功能,稱之為“活化利用”。

2002年修訂的中國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工作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活化利用”只要在“合理利用”範疇內,與保護工作是不矛盾的。對於古城古鎮和歷史街區,原建設部在1997年就提出了歷史文化保護區要維護生活的延續性,維持原有社會功能,保持地區經濟活力;不主張將原有居民大量外遷、成為專供參觀的旅遊景點。對此,東西方古城保護的理念是基本一致的。

現在國內古城活化利用做得好的城市很多,蘇州、揚州、平遙、閬中等古城,江蘇周莊、同裏、江西婺源思口、四川宜賓李莊等古鎮,還有很多歷史街區做得也很不錯,如閬中古城歷史文化街區、揚州仁豐裏歷史文化街區、紹興倉橋直街、八字橋等歷史文化街區、蘇州平江路歷史文化街區、臨海紫陽街等歷史文化街區。最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委員會歷史文化保護與傳承專業委員會正在陸續推出優秀案例出版,供各地參考學習。

與西方大多數城市不同的是,中國古代城市建設具有先進的文化理念,包括“合法依規,層級分明”的禮法思想,“協和萬邦”“和而不同”的整體和諧觀,“天人合一”、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發展觀,因勢利導、防治結合的城市公共安全觀,東方美學、人文情懷兼具的城市設計觀,相容並包、平衡發展的規劃建設管理觀。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制度是中國獨創的文化遺産保護模式,是中國給世界文化遺産保護做出的巨大貢獻。(完)

受訪者簡介:

張廣漢,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總規劃師,教授級高級城市規劃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政協十四屆全國委員會委員,政協十四屆全國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委員,住建部科技委歷史文化保護與傳承專業委員會委員,國家文物局全國重點文物工程方案審核專家庫專家,北京市第一批老城保護房屋修繕修建技術專家委員會專家。兼任中國古跡遺址保護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理事,中國城市規劃學會歷史名城規劃分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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