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北京4月13日訊 近日,文化和旅遊部發佈通知,決定組織開展以“促進文旅消費 共用美好生活”為主題的2023年文化和旅遊消費促進活動。
活動起始時間為2023年3月-12月,圍繞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傳統節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遊旺季,廣泛動員文化和旅遊企事業單位,積極聯動金融機構、電商平臺、新媒體平臺等,貫穿全年舉辦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線下線上相結合的系列促消費活動,涵蓋演出、展覽、演唱會、音樂節、非遺體驗、數字文化、主題公園、休閒娛樂、遊戲遊藝、運動健身、節慶展會、文創産品、旅遊商品、文體用品、景區景點、餐飲住宿、紅色旅遊、鄉村旅遊,及其他文化和旅遊領域行業門類。
突出節日主題特色。結合五一假期,舉辦“春暖花開,我要旅遊”文化和旅遊消費周,激發居民消費熱情。結合中秋和國慶假期,舉辦“同慶團圓,樂享佳節”文化和旅遊消費月,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結合元旦假期,舉辦“迎新春,樂悠遊”文化和旅遊消費周,營造濃厚節日消費氛圍。以暑期為重點,舉辦“中國之夜”文化和旅遊消費嘉年華暨“夜精彩,越美好”暑期文化和旅遊消費季,活躍夜間經濟引領消費增長。
豐富消費活動內容。圍繞滿足不同消費群體消費需求,聚焦新興消費熱點、新型消費業態、新消費場景,加強政企銀商聯動協同,廣泛動員組織文化和旅遊企事業單位、金融機構、電商平臺、新媒體平臺等,策劃實施一批豐富多彩的文化和旅遊消費惠民活動。豐富演唱會、音樂節和優質演出、展覽等産品供給,發展“音樂+旅遊”“演出+旅遊”“展覽+旅遊”等業態,打造新型旅遊目的地。
推出消費惠民措施。落實“百城百區”金融支援文化和旅遊消費行動計劃,制定實施消費補貼、積分獎勵兌換等惠民措施,落實小微企業減費紓困政策,提升支付便利化水準。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推出消費惠民措施,引導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在活動期間推出各具特色的優惠促銷政策,進一步加大惠民力度。在消費場所空間建設及惠民措施活動實施中做好適老化服務。
創新消費活動形式。引導文化和旅遊市場主體創新行銷內容手段,打造消費新場景、新模式,構建主客共用的文化和旅遊消費新空間,吸引線上流量轉化為線下客流。支援地方和有關機構舉辦線上演播、沉浸式演出、藝術展覽、紅色旅遊、非遺體驗、直播帶貨、國風國潮、溫泉冰雪、互動體驗等專題活動。
加強區域聯動協作。推動各地在消費聯動及産業協作方面廣泛開展合作,實施文化和旅遊消費互惠政策,聯合舉辦消費促進活動,推進産業項目合作等。進一步發揮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及試點城市(以下簡稱“示範城市及試點城市”)、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以下簡稱“集聚區”)的輻射帶動作用,與周邊城市或區域同步行動、聯合促銷,推出區域一體化消費惠民措施和所有消費促進活動。
推動産業高品質發展。堅持供需兩端發力,統籌消費促進和産業發展,增強産業發展內生動力。發揮投資推動産業高品質發展、激發消費潛力的關鍵作用,推動建設一批創新消費場景、改善消費環境、發展新型業態、改造提升傳統業態以及促進文化、旅遊、科技相互融合的産業項目。搭建各地與各支援機構溝通合作的平臺渠道。以示範城市及試點城市為重點範圍,舉辦健康、避寒避暑、冰雪、茶文旅、美食等主題産業促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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