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者將史前時期分為查海時代、仰韶時代和龍山時代,以其代表我國史前時期的三個大的發展階段。從考古發現來看,查海時代的聚落基本處於環壕時代,及至仰韶時代前期萌生了墻垣聚落——城市,龍山時代是我國第一次城市建設的高峰期,包括北方的石城在內,迄今已發現各類遺址達到100余處,可以用“城市化運動”稱之。龍山時代的城市化運動推動並見證了我國的文明起源進程,呈現出從多元到一體的發展軌跡。
“城市化運動”與區域性特大型城址的出現
仰韶時代前期長江中游的湖南澧縣城頭山遺址是迄今發現的時代最早的城址。仰韶時代後期的城址除城頭山繼續沿用外,在湖北天門發現兩處,另在臨近湖北的淅川龍山崗和鄭州西山各發現1處。由此推斷,城市或有可能發軔于長江中游,通過豫西南的南陽盆地傳至中原地區。
龍山時代前期城址分佈主要集中在四個地區:河套及晉陜高原地區、黃淮地區、長江中游地區和長江下游地區,長江中游仍為這一階段史前城址分佈較為集中的區域。山東日照堯王城、湖北天門石家河及余杭良渚古城等構成了各地域的大型區域性中心城址。此一時期是城市這類聚落持續傳播的階段。
龍山時代後期城市發現數量更是實現了成倍增長,且這一階段大型區域性中心城址的涌現更引人關注。長江中上游的湖北天門石家河及余杭良渚古城延續使用至此階段。長江上游的成都平原地區,出現1處大型區域性中心城址新津寶墩,其“外城”規模近276萬平方米,內城面積達60萬平方米。在海岱地區,日照堯王城沿用至龍山時代後期,形成了以此為中心的魯東南沿海地區的南區聚落群;以五蓮丹土和兩城鎮為中心沿海北區的兩城地區,也形成了聚落群;在魯北山前地帶至魯西北平原南緣,發現了以臨淄桐林遺址為代表的聚落群。在中原地區,這一階段的大型區域性中心城址當以陶寺遺址為代表,其規模約為280萬平方米。另在運城盆地發現同屬陶寺文化的絳縣周家莊環壕聚落,遺址規模近450萬平方米,環壕面積亦達到300余萬平方米。此一階段的河南地區,還發現諸如安陽後岡、博愛西金城、登封王城崗、淮陽平糧臺、輝縣孟莊、郾城郝家臺、平頂山蒲城店、濮陽戚城、溫縣徐堡、新密古城寨、禹州瓦店等規模屬於中小型的城址以及如新密新砦、鞏義稍柴約100萬平方米的大型環壕聚落。
在以河套、晉陜高原地區為核心的北方地區,發現了諸多史前石城,現存規模較大的石城主要有陜西神木石峁城址、山西興縣白崖溝遺址和碧村遺址。其中神木石峁石城的面積更是達到了400萬平方米,在龍山時代整個北方地區發現的城址中可謂首屈一指。
“城市化運動”與文明起源
王巍指出,探源研究提出進入文明社會標準:一是生産發展,人口增加,出現城市;二是社會分工,階層分化,出現階級;三是出現王權和國家(王巍:《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指導中華文明探源研究》,《光明日報》2022年6月6日14版)。城市是文明起源的重要標誌之一,恩格斯曾作了一個經典闡釋:“在新的設防城市的周圍屹立著高峻的城墻並非無故,它們的壕溝深陷為氏族制度的墓穴,而它們的城樓已經聳入文明時代了。”
目前發現最早的城頭山城址城垣內分佈有祭壇、祭祀坑、墓地和居住區。考古資料表明城頭山城址中出現了公共權力集中化的現象,並且這種公共權力的驅使使得社會中形成了穩定的管理層,這些管理層社會成員已經區別於普通民眾。奠基活動中的人祭、宗教祭祀活動的頻繁開展表明當時可能有了明確的禮儀規制,並形成了“巫師神權”。從目前城頭山城址祭壇中央核心墓葬只葬一人的情況看,其可能是集“世俗權力”和“巫師神權”于一身的部族首領。這些清晰地向世人展示了仰韶時代前期中國史前城址透射出的文明要素。仰韶時代後期中國史前城址的發展同仰韶時代前期沒有顯著變化,一些跡象顯示社會整體應已邁入父系氏族社會的門檻。總體而言,仰韶時代雖然有諸如廟底溝文化、大汶口文化、紅山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嶺文化這樣分佈廣泛的文化,史前城址的出現和大型環壕的延續使用,顯示社會已經開始加速發展,但社會整體尚處於文明起源的萌發時期。
延至龍山時代,社會進入高速發展時期,城市化運動更為明顯,城市數量成倍增長,這集中體現在該時期超大型城址的出現及其代表的各區域文明化進程的加速,各區域社會複雜化顯著增強。龍山時代,文化的整合性進一步加強,出現了較仰韶時代範圍更廣的文化,如中原地區的廟底溝二期文化、王灣三期文化和陶寺文化,海岱地區的龍山文化,長江中游的石家河文化,長江三角洲的良渚文化,長江上游的寶墩文化等。父權制的確立進一步強化了財産私有,已從根本上促使氏族制度走向解體。和仰韶時代大範圍相對溫和的交流方式不同,該時期大範圍的交流既有和平交流的一面,更有頻繁的武裝衝突。筆者在相關研究中提到,可以從四個方面提供史前戰爭存在的證據。其一是作為戰爭物化形式存在的大量防禦設施如環壕與城垣等;其二是作為史前戰爭物證的武器的普遍發現;其三是史前墓葬的非正常死亡證實衝突與戰爭是客觀存在的;其四傳説和文獻資料證實史前戰爭是存在的。該時期文化整合中的暴力因素的頻繁性導致管理層權力的進一步強化乃至集權的産生。武裝衝突中繳獲的物資、俘虜等引發的資源再分配導致進一步的貧富分化乃至深刻的階級分化。區域性特大型中心城市的進一步增多和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在社會複雜化方面體現得更為充分。一是特大型中心城市的營建,需要調動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需要嚴密的管理制度,進一步強化了社會調控機制和社會分化;二是特大型聚落的防禦與給養,需要在大範圍內制度化的人、財、物調配,集權進一步強化,為文明階段的國家網路化系統管理奠定了基礎;三是聚落的層級分化更為顯著,特大型中心城址之外為次中心城址,次中心城址下為小型城址和聚落,這為文明階段的逐級管理奠定了基礎;四是特大型城市的宮殿建築、祭壇等原始宗教遺存,大墓、青銅器和玉器等貴重物品是貧富分化和私有制的發展、階級分化的集中反映,同時也是禮制制度化、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生産技術水準、文化藝術水準等與文明起源相關的因素的集中體現;五是城市化運動特別是特大型城市的普遍出現,加速了本區域的文明化進程,表明各自完成了本區域的文化整合。
都城的多元一體演進
在古國階段的龍山時代,中國大地從北至南,多元文明化進程在悄然進行。龍山時代前期,具有都城性質的特大型城址主要發現于長江流域,長江中游的石家河城址面積達120萬平方米。長江下游的良渚古城,內城面積達300萬平方米,良渚古城不僅有高出地面的宮城,還有範圍極大的郭城,同時存在大型水利設施。以河套、晉陜高原為核心的北方地區規模較大的石城當屬白崖溝遺址,它為一處規模超百萬平方米的雙垣石城,也具有了區域性中心城址的性質。由此可以看出,長江中下游地區在龍山時代前期的文明化進程中承擔著領跑者的作用。中原地區和海岱地區在該時期尚處於文化整合階段,沒有具有都城性質的特大型城址的出現。及至龍山時代後期,中國大地上涌現出一批特大型城址。其中,長江中游的石家河城址、長江下游的良渚古城延續使用至龍山時代末期。長江上游地區出現了特大型城址——寶墩城址,其外城圈面積達276萬平方米,內城面積達60萬平方米。當然,也有學者認為其外城圈很可能不是城墻。在中原地區,該時期出現了面積高達280萬平方米的陶寺古城,其中發現有宮城、大型王墓和觀象臺遺存。晉陜高原神木石峁城址,規模更是達到400萬平方米。可以説,龍山時代後期具有都城性質的特大型城址在各區域的普遍出現,表明各區域基本完成了本區域的文化整合,文明化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這個新階段就是跨區域的文化整合,也是廣域王權形成的準備階段。
龍山時代後期廣域王權形成的準備階段,文化消長在長江流域和黃河流域表現極為明顯。此前一直處於文明化進程領跑者的長江流域在龍山時代末期文化普遍衰落,具有都城性質的特大型城址如良渚古城、石家河城址和寶墩城址紛紛廢棄。黃河流域具有都城性質的特大型城址陶寺城址和石峁城址也先後廢棄。該時期黃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區和海岱地區均沒有特大型城市,應該與其王權古國的務實作風相適應。作為學界共識的禹都陽城——河南登封王城崗龍山文化晚期城址,面積僅34萬平方米。正如有學者指出的那樣,在龍山時代後期,隨著中原龍山文化和海岱龍山文化在相互交流相互競爭中不斷壯大,各周邊地區富有濃厚宗教色彩的史前文化或初級文明盛極而衰。這既有史前戰爭的原因,也有環境異常造成的長時段特大洪水等對社會的整體影響。
史前戰爭在推動夏建立國家方面的積極意義主要表現在通過戰爭使得王權漸次産生並最終形成。與此有關,戰爭形成了以王權為中心的一個新的金字塔般的統治關係和統治秩序;戰爭促使國家機器——軍隊建立逐漸制度化;戰爭促使了法律的萌芽,並最終以條文的形式確定下來。這些都為國家的確立提供了必要條件。
俞偉超曾説:“如果4000多年前不發生這次大洪水,我國最初的王朝也許而且應該是由東夷建立的。”這場洪水直接毀滅了原本高於或與中原地區龍山文化發展水準相近的黃河下游的山東龍山文化。同時,大洪水及由此開始的由大禹主導的治理洪水的系統工程客觀上促使並加速了夏部族向國家的轉化。進入夏代,這種多元林立的特大型城址被一體獨大的中原新砦城址和二里頭城址取代,標誌著都城視域下的從多元到一體的演進格局最終形成,歷史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文明時代的夏王朝。
(作者:徐昭峰,係遼寧師範大學歷史文化旅遊學院教授,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考古新發現視域下的先秦都城變遷與制度演進”〔20BKG010〕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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