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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書院的“學規”為何今天仍能觸動人心

發佈時間:2022-08-24 09:14:26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作者:程遂營 | 責任編輯:蘇向東

絕大多數學校都有自己的校規,或稱學規、學生守則,很多學校還印成小冊子叫《學生手冊》。那中國古代書院的“校規”,又是怎樣的呢?其中,《岳麓書院學規》就頗具影響力和代表性。

王文清(1688-1779年),字廷鑒,號九溪,湖南寧鄉人,乾隆二年(1724年)進士,精於經史,名望很高,乾隆十三年(1748年),受長沙知府呂素高聘請,擔任岳麓書院山長。當時,岳麓書院生源不濟,院舍草木叢生,尤其是時任湖南巡撫的楊錫紱與長沙知府呂素高不和,有意利用城南書院(長沙的另一座書院)取代岳麓書院的地位。所以,岳麓書院的發展到了一個低谷。

王文清到任後,整理院舍,整頓院規,依靠個人聲望,擴大生源。在王文清的努力下,那些讀書士子爭先恐後地打理好行李,從湘江西岸的城南書院,渡江來到湘江東岸的岳麓書院。長沙地方政府也把岳麓書院重新當作舉行祭孔等文化活動的中心,岳麓書院得到了中興。

不過,王文清對岳麓書院的最大貢獻還不僅僅在於中興,而在於他修訂了《岳麓書院學規》。學規共18條,108個字,內容分兩個部分:前10條是學生的道德行為規範:忠、孝、莊、儉、和、悌、義等;後8條是具體的學習內容和方法:講經、誦讀、做筆記、通曉時務等。學規很通俗易懂,又寓意深刻。我們看其中的幾條:

第一條,要求學生“時常省問父母”。中國的孝文化根深蒂固,書院的學生來自湖南全省乃至全國各地,所以,要求學生用書信、或托友人、或隔一段時間返鄉等形式,時常省問父母大人的安康。

第三條,“氣習各矯偏處”。書院學生都是10多歲、20歲左右的年輕人,正處在人生觀、世界觀以及個性的塑造形成期,所以,要矯正個人行為中的偏執,養成與人和睦共處的習性,這一點對一個人一生的發展都非常重要。

第五條,“服食宜從儉素”。封建社會,一般的老百姓是上不起學的,能到書院讀書的大多是比較富裕家庭的孩子。王文清認為,年輕人應該過節儉、樸實的生活,不能在服裝、飲食等方面太奢侈,這樣,才能體會到生活的不易,將來走向社會才能為國家、為廣大百姓考慮,成為國家的有用之才而不是奢侈腐敗的蛀蟲。

還有“讀書必須過筆”“疑誤定要力爭”,是提倡學生讀書時要養成做筆記的好習慣,這是古人學習的一個好方法;同時,有疑問一定要提出來,善於發現問題,通過爭論、辯論來弄清楚問題的實質。

即使放到今天的大學,《岳麓書院學規》也很有借鑒意義。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王文清還非常重視社會實踐對於學生教育的重要性。曹典球《王九溪先生年譜序》記載,王文清“一生不肯為鑿空無據之談,而必以實事求是、切於人生日用之學為歸宿”。

在18條學規的第十三條,王文清明確提出,書院的學生應該“通曉時務物理”,就是提倡學生除了學習書本知識,還要接觸社會、了解社會,為將來經世濟民打下良好基礎。

不過,這一條學規不是王文清首創的,岳麓書院建立之初,就確立了一個明確的辦學宗旨,教育學生重實踐、行踐履。清朝學者全祖望在評價南宋時期岳麓書院的山長張栻(號南軒)時説,“南軒弟子多留心經濟之學”。經濟之學,即注重實踐、關注社會的經邦濟世之學。

到了清代,考據學盛行,但岳麓學子在王文清等人的倡導下,仍講求義理和經濟之學,把重務實、行踐履的學風進一步發揚光大。

對於《岳麓書院學規》,岳麓書院後來的學生魏源、曾國藩、譚嗣同等都推崇備至。他們一方面學識淵博,但又強調務實,傳承了傳統儒家經邦濟世的情懷與傳統實學的經世致用精神,面向現實,關注國計民生。

(作者係河南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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