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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的作者是杜牧嗎

發佈時間:2022-05-30 10:18:05 | 來源:光明日報 | 作者:謝海林 | 責任編輯:蘇向東

《清明》是否為晚唐著名詩人杜牧所作,歧見紛紜。唐代文學學會會長陳尚君教授聲稱,《清明》“應該是南宋後出現於民間,到《千家詩》方附會給杜牧”(《唐詩求是》)。2020年4月,在接受《南方人物週刊》採訪時,陳尚君重申舊説——“此詩寫于宋代”(《〈全唐詩〉49403首,偽詩很多》,《南方人物週刊》第9期),理由有二:一是杜牧文集及《全唐詩》中均未收此詩,二是唐人重寒食而宋人更重清明。羅漫教授不認同陳説,撰文《杜牧〈清明〉是宋詩嗎》(《光明日報》2021年5月24日13版),認為《清明》被長期誤讀、唐代“清明”被誤解,從宋初宋祁詞的化用和樂史《太平寰宇記》的記載來看,作者的署名權仍應歸於杜牧。羅文角度新穎,給人以啟迪,然而百密一疏,尚有可商榷之處。

羅文首先論證唐人寒食與清明並重,將“《清明》理解為專咏‘清明節’甚至是掃墓歸途或見人掃墓而傷感的詩篇,都是學術史以及接受史上一個長期未曾覺察的極大誤會”,從而推斷《清明》不是宋詩。《禮記·王制》曰:“陳詩以觀民風。”但由民風習俗來反推詩歌的寫作年代,是一種看似可行但並不可靠的方法。因為百里不同俗,千里不同風,更不用説跨越數百年時間的兩個朝代,從民俗的異同來反推作者的歸屬並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不論是唐人雙節並重,還是宋人偏重清明,都不能據此推斷出《清明》作者的唯一性和必然性。順帶插一句,繆鉞《關於杜牧〈清明〉詩的兩個問題》(《文史知識》1983年第12期)質疑《清明》作者歸屬的兩大理由之一,是“文”韻的“紛”與“魂”韻的“魂”、“村”通押,不合唐人用韻習慣。從用韻來反證與從民俗來反推,二者在邏輯上犯了同樣的錯誤。王力説,“宋人的首句用鄰韻似乎是有意的,幾乎可説是一種時髦”,但這種風氣“中晚唐漸多”(《王力文集》第十四卷《漢語詩律學(上)》),並列舉中晚唐張籍《寄李渤》、韓偓《題宮門》等七絕為證。

羅文又緊扣宋初樂史《太平寰宇記》卷九十昇州所記“杏花村在(江寧)縣理西,相傳為杜牧之沽酒處”,引劉學鍇《唐詩選注評鑒》之説,“可證此前已有杜牧沽酒于杏花村之傳説,則此詩傳為杜牧作在五代時或五代前即已如此”,認為杜牧沽酒江寧杏花村,“在沒有出現顛覆性證據之前是可以信從的”。這也並非無懈可擊,因為杏花村的屬地與《清明》必為杜牧所作,二者不存在因果邏輯關係。假設《太平寰宇記》所載為真,也只是記錄杜牧沽酒杏花村,而未引用《清明》詩。所以連劉學鍇也説此詩著作權“尚有爭議”。劉永翔《〈千家詩〉七言絕句校議》(《華東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6年第6期)也承認《太平寰宇記》有此傳説,但稱《清明》詩“由於書闕有間,至今作者未能考定”。據郎永清《“杏花村”地望之爭辨析》(《中國地方誌》2003年第3期)所考,遍檢劉永翔、劉學鍇所説的樂史《太平寰宇記》四庫全書本及古南京地方誌,均無“杏花村”和“杜牧沽酒處”的記載,此傳説當源於清嘉慶十六年(1811)《新修江寧府志》上“《寰宇記》謂即杜牧沽酒處”的訛傳。筆者查核中華書局1999年影印《宋本太平寰宇記》和中華書局2007年王文楚點校本《太平寰宇記》,亦一無所獲。不知二劉所據何本?可見,羅文以樂史《太平寰宇記》來推定北宋初年已將《清明》歸於杜牧,難以令人信服。

羅文最重要的力證是宋初宋祁《錦纏道》詞對《清明》的化用,然該説實也存疑。卞東波《〈清明〉是杜牧所作嗎?》(《文史知識》2006年第4期)認為,《錦纏道》為“宋祁受杜牧詩影響而成”,“目前在文獻上還沒有找到依據”。更有甚者,《錦纏道》是否為宋祁所作亦未成定論。紀永貴《重審杜牧〈清明〉詩案》(《池州學院學報》2010年第2期)詳考出“宋祁對這首詞的著作權是明末才被提出來的”。向以精審著稱的唐圭璋也不屬之於宋祁名下,中華書局1965年出版經王仲聞補訂的《全宋詞》,將《錦纏道》列為“存目詞”,附注:“無名氏作,見《草堂詩余》前集卷上。”(第117頁)若《錦纏道》為宋祁所作,情理上也講不通,因為宋祁于1061年去世,田槩熙寧六年(1073)三月編定《樊川別集》,如果宋祁見過《清明》,而于《錦纏道》下闋化用為:“問牧童、遙指孤村道:‘杏花深處,那裏人家有。’”同樣博聞強識且編有《京兆金石錄》的田槩焉能不知?

繆鉞、羅時進、陳尚君等學者從音韻學、文獻學、詩歌風格學等角度質疑甚至判定《清明》非杜牧所作,緣由便是杜牧外甥裴延翰編的《樊川文集》和宋人輯的《別集》《外集》及清人整理的《全唐詩》、馮集梧的《樊川詩注》,均未收錄此詩。羅文也坦稱“僅僅從文獻角度來看,《清明》確實來路不明”,在討論《清明》的詩題由來、詩選收錄時,于文獻上、學理上也有可議之處。

羅文以為“詩題《清明》可能是由首句的前二字‘清明’摘錄而成”,“也許正是《清明》詩與清明節全無關聯,《錦繡萬花谷》的編者,才會一方面將《清明》稱為‘唐詩’,一方面又將《清明》的詩題改作《杏花村》。”眾所週知,唐代詩人對詩題擬定已有高度自覺,更不用説宋人。作為類書的《錦繡萬花谷》《分門纂類唐宋時賢千家詩選》,均以類相從,絕不能將“類名”完全等同於“詩題”。《錦繡萬花谷》後集卷二十六“村”類,下列花柳村、浣花村、杏花村、朱陳村、客愁村、江村、孤村等,名下再選錄詩句。“杏花村”實際上是按內容而標設的類別名。《錦繡萬花谷》的編者事實上並未將“《清明》的詩題改作《杏花村》”。首次題名“清明”且置於杜牧名下的,是成書于宋元之際的《分門纂類唐宋時賢千家詩選》,而第一次收錄該詩的《錦繡萬花谷》後整合書于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至南宋末年之間,哪有前人依據後人“將《清明》的詩題改作《杏花村》”之理?

羅文又稱:“《錦繡萬花谷》不會無緣無故稱《清明》(《杏花村》)為‘唐詩’,來路不明並不直接等於或者完全等於其詩不真。”從詩選文獻學的角度來推導出《清明》的作者歸屬,無疑是最令人信服的正道。據陳尚君、卞東波稱,目前所見最早收錄《清明》的,是南宋佚名編的《錦繡萬花谷》後集和稍後成于理宗寶祐五年(1257)謝維新編選的《古今合璧事類備要》。前者標“出唐詩”,後者標“古選詩”,均未署作者名。二書徵引雖廣,但出處標注不夠嚴謹。羅文説“《錦繡萬花谷》不會無緣無故”,言下之意署記“唐詩”極為可信且可靠。據覆核,《錦繡萬花谷》有6處署“唐詩”,其中本屬宋詩的就有3處,如與《清明》同卷的“春水(雨)斷橋人不渡,小舟撐出柳陰來”,實則出自徐俯的《春日遊湖上》。選家之粗疏可見一斑,故《錦繡萬花谷》所標出處絕不可全信。

杜牧先前自焚詩稿十之七八,病重時委託裴延翰編集。裴氏窮搜冥討二十年,“比校焚外,十多七八”(《樊川詩集注》卷首裴延翰《樊川文集序》),也未收錄此詩。北宋初的田槩亦未得見。從南宋初期洪邁的《萬首唐人絕句》到之後林清之的《唐絕句選》、柯夢得的《唐賢絕句》,均無《清明》的身影。一次次落單,是無法都用偶然性來解釋《清明》突然來路光明正大的。若《清明》是杜牧所作,則無法解釋《錦繡萬花谷》7次未署“出杜牧”卻標此詩“出唐詩”,更無法解釋署“杜牧”多達140多處的《古今合璧事類備要》,偏署此詩出於“古選詩”。《錦繡萬花谷》《古今合璧事類備要》確有粗劣之處,而《分門纂類唐宋時賢千家詩選》更是一部書坊造假偽托之作。三書在文獻來源上錯亂較多,在《清明》的出處標注上卻呈現三種不同指向。偏信最晚出“甚至連詩作者的姓名也常常張冠李戴”(見劉永翔一文)的《千家詩選》,這在邏輯上也講不通。即便如羅文所言,存在像韋莊《秦婦吟》因某種機遇而重見天日的可能性,但不能忘了,王國維是因為熟稔韋詩名句“天街踏盡公卿骨,內庫燒為錦繡灰”而覓得真經。《清明》朗朗上口、雅俗共賞,想一一避開裴延翰、田槩、洪邁等一系列“尋寶人”的火眼金睛,談何容易?

(作者:謝海林,係福建師範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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