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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發佈價格立項指南:心理治療、心理諮詢不可同時收費

發佈時間:2024-11-18 10:12:03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柴嶸

11月15日,國家醫保局發佈《精神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將現行精神治療類價格項目整合為10項,在價格立項上對“心理治療”和“心理諮詢”進行區分,且明確兩者不可同時收費,減輕患者費用負擔。

國家醫保局介紹,立項指南綜合患者心理問題嚴重程度、實施主體、干預手段、治療目的等因素,在價格立項上對“心理治療”和“心理諮詢”進行區分。指南明確,心理治療按“小時”為單位計費,保障心理治療的完整性,避免治療效果受時間約束;而心理諮詢以溝通為主,按“次”收費更有利於規範收費行為。同時,指南明確“心理治療”和“心理諮詢”兩者不可同時收費,減輕患者費用負擔。

“心理治療”價格項目整合了過去不同治療手段設立的音樂治療、暗示治療、鬆弛治療、漂浮治療等價格項目,避免臨床因治療方式名稱不同無法收費。根據治療對象,項目被分為個人、家庭、團體“心理治療”,實行差異化收費,避免因歧義造成收費困擾。

國家醫保局表示,下一步將指導各省份醫保局做好對接落實,整合規範精神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制定全省統一的價格基準,由具有價格管理許可權的統籌地區對照全省價格基準,上下浮動確定實際執行的價格水準。(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柴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