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酷嗜丹青,上行下效,宣和一朝臣工諸王,不乏善繪事者。有言宋欽宗亦工丹青之術,父子熏習,勢所當然,人皆不以為忤。但翻檢文獻,所謂宋欽宗工繪事,證據僅有南宋趙彥衛所傳之《十八學士圖》一種而已,而此畫實為偽作。
關於宋欽宗《十八學士圖》,文獻記載凡有兩種,今皆已佚,一是欽宗僅題十八學士姓名的豫章本,二是欽宗繪圖並題讚、序、姓名的天臺本。紹興六年(1136年),李綱在江西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任上,于屬官許忻處得見此圖,遂為之作序、頌,並勒石,是為豫章本。李綱《淵聖皇帝題十八學士頌並序》雲:“《唐天策府十八學士》,閻立本畫像,褚亮讚,淵聖皇帝題其姓名,以賜太子詹事李詩。”可知宋欽宗於此本僅題寫十八學士姓名而已,而此畫是否為閻立本原畫,則已不可考。序中所言李詩(?—1125年)是宋欽宗的東宮屬僚,從欽宗十一歲開始輔佐東宮,與耿南仲併為欽宗親信。許忻是李詩的女婿,故得以繼承賜畫。
李詩任太子詹事是在政和八間至宣和七年間(1117年—1125年),賜畫即發生在這一時期。賜畫並非普通的寵賜行為,而具有一定的政治含義,因為這一時期對宋欽宗來説並不平靜。宋欽宗于政和五年(1114年)被立為太子,但地位並不鞏固,宋徽宗寵愛三子鄆王趙楷,頗有廢立之意。如蔡絛《鐵圍山叢談》雲:“政和間,東宮頗不安,其後日益甚。”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雲:“淵聖在東宮,當宣和季年,頻不得安,王黼欲搖動者屢矣。南仲為東宮官,計無所出,則歸依右丞相李邦彥。邦彥其時被遇方寵,又為後日之計,每因王黼讒害浸潤,則必委曲覆獲,謂太子無失德,國本不可搖。上皇亦悟其言,東宮卒得不動。”也就是説,風雨飄搖之時,正是在耿南仲和李詩的努力下,宋欽宗才得以保住自己的太子之位。宋欽宗賜《十八學士圖》于李詩,目的是勉勵李詩仿傚十八學士輔佐李世民,助保太子之位,君臣勠力,共創洪業。
天臺本始見於南宋趙彥衛《雲麓漫鈔》:
我淵聖皇帝居東宮日,親灑宸翰,畫唐十八學士並書姓名、序、讚以賜宮僚張公叔夜。靖康初,張以南道總管自鄧領兵勤王京師,拜樞密。以不肯推戴異姓,取過軍前,飲恨而薨。長子慈甫從行。慈甫閣中攜畫南來,諸叔屢取之,不與。有以勢力來圖者,慈甫令人以贗本遺之,今豫章刻是也。丞相李公伯紀為之頌、序,以為閻立本畫,褚亮讚,而御書十八人姓名。畫既不精,而讚中字亦有故與改之者,李初不考也。後虜人請和,慈甫來取其室人,有旨還之。先妣乃樞密公之侄,而樞密夫人亦先人諸姑,先人在樞密勤王幕中經理。諸孤南來,慈甫之閣留宸翰付先君以行。慶元五年,余為天臺倅,嘗以宸翰刻諸臺倅公廨,並載其事。丞相京公得其本,答書云:“鄉里所刻為贗本無疑矣。”
與豫章本不同,天臺本宋欽宗不但題寫十八學士姓名,而且親自繪畫,書讚、序。據趙彥衛所言,天臺本原畫為張叔夜(1065年—1127年)舊藏,是張擔任東宮屬官時由宋欽宗親賜予他的。靖康二年(1127年),金兵破東京,擄二帝,張叔夜與長子伯奮、二子仲熊隨行,畫由仲熊妻攜至南方。張仲熊即字“慈甫”者,後來投降金國,官至光祿寺丞。紹興十三年(1143年)宋金議和後,張仲熊請求南宋政府將滯留南方的妻子送至北方,得到允準。仲熊妻臨走之前,將畫送予趙彥衛父親趙公泉。慶元五年(1199年),趙彥衛任天臺縣丞,將此畫乙太湖石刻于縣衙,故稱天臺本。
《十八學士圖》刻成以後,趙彥衛曾將拓本廣送顯宦名士,不止丞相京鏜一人已。如陳造《江湖長翁集》卷七有《題欽廟主器時所作登瀛圖》,樓鑰《攻媿集》卷六十九有《恭題欽宗禦畫十八學士圖》,皆言畫為宋欽宗為太子時親繪,為天臺本無疑。趙希弁《郡齋讀書附志》,雲:“禦制《唐十八學士圖讚》一卷,右欽宗皇帝御書賜張叔夜。”指的也是天臺本。後來如夏文彥《圖繪寶鑒》、王士禎《居易錄》言宋欽宗工繪事,根據的也是天臺本的記錄。
但是,趙彥衛關於此畫來歷的記載頗為離奇,有多處明顯的漏洞。第一,趙彥衛説其母為張叔夜侄女,張叔夜夫人是他的姑婆,其父趙公泉曾在張叔夜帳下謀事,兩家關係如此親密,趙彥衛應該對張氏一家情況了若指掌。但他卻連張仲熊的排行都搞錯了,仲熊是張叔夜次子,而非長子。第二,如果確如趙氏所説,豫章本是根據天臺本複製的贗本,二者內容應該高度相似,但按照李綱、趙彥衛的描述,二者卻差別甚大,譬如,天臺本有宋欽宗所書序,豫章本無;天臺本畫、讚、姓名皆署宋欽宗,而豫章本畫署閻立本,讚署褚亮,僅姓名署宋欽宗。趙彥衛認為是李綱考證不謹所致,但李綱非無識之人,而且他對宋欽宗的筆墨非常熟悉,不大可能粗疏至是。第三,趙彥衛稱豫章本的所有者“以勢力來圖”,但據李綱所言,豫章本原畫藏者為許忻,李綱見到畫的時候,許的官職是左從事郎兼江西制置大使司幹辦公事,無論如何也稱不上是有“勢力”者。第四,張叔夜確實當過宋欽宗的屬官,據《靖康要錄》卷一記載,政和二年四月,宋欽宗尚未被立為太子,為定王,張叔夜授記室,但數月即去職。當時,欽宗年僅十二歲,即使天賦異稟,也不可能完成《十八學士圖》這樣的長卷大作。
當然,我們可以説趙彥衛記錯了宋欽宗賜畫的時間,但是,綜合張叔夜和宋欽宗二人生平,兩人之間都不可能發生賜畫的行為。一般來説,賜畫只有可能發生在張叔夜居留京城時期,而張一生居京城僅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任庫部員外郎至右司員外郎期間,時間在大觀三年(1109年)之前;第二個階段是任左司員外郞至禮部侍郎期間,時間約為政和二年至宣和二年(1112年—1120年)。第三個階段是靖康事變前後,張叔夜率兵勤王至京。第一個階段,宋欽宗年紀尚幼,第三個階段金兵圍城,形勢危如累卵,宋欽宗無暇亦無心題詩作畫,所以,如果真有賜畫行為,只能發生在第二階段,這也正是宋欽宗東宮地位風雨飄搖的階段。從宋欽宗為鞏固地位採取的政治策略看,他不大可能有賜畫予外臣的行為。面對宋徽宗可能的廢立之舉,宋欽宗一方面是通過耿南仲、李詩等近臣在李邦彥、蔡京等朝中權貴中活動,以爭取獲得他們的支援,另一方面是謹小慎微,遠離政治,以免授人以柄。正如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所雲:“自以地偪而望崇,每不兢畏。講讀之暇,惟以髹器貯魚而觀之,他事一不關懷。”張叔夜這一階段官位最高僅禮部侍郎,並無多大實權,且與蔡京等權貴不睦,冒著結交外臣、得罪權臣的雙重風險去爭取一個無足輕重官員的支援,顯然,宋欽宗還不至於如此愚蠢。從另外一個角度看,賜給近臣李詩的畫僅題寫十八學姓名,而賜給外臣張叔夜的卻是親筆繪製並題姓名、讚、序,疏者重,親者輕,這樣的待遇也明顯有背常理。
綜上所述,豫章本源流清晰,人物事件與史實相符,李綱所述是真實可信的,是為真本;而趙彥衛關於天臺本來歷的記載疑點重重,與史實多有背離,畫作當屬偽造。
事實上,宋欽宗本人並不善繪事。《南宋館閣續錄》載南宋秘書省藏徽宗畫作甚夥,凡禦制畫十四軸、一冊,禦題畫三十一軸、一冊,但欽宗僅御書三種,至於畫,無論是禦制,還是禦題,一本亦無。與父親廣泛的愛好相比,宋欽宗的個人生活可謂乏味之極,如《宋史》雲:“帝在東宮,不見失德。及其踐祚,聲技音樂,一無所好。”李綱《淵聖皇帝東宮賜詹事李詩御書跋尾》雲:“平居無所嗜好,惟以文翰自娛,未嘗暇逸。”上引《三朝北盟會編》亦云“惟以髹器貯魚而觀之,他事一不關懷”。也就是説,除了觀魚寫字,宋欽宗並未表現出包括繪畫在內的其他愛好。他給《十八學士圖》題寫姓名,更多是一種政治行為,並非對繪畫本身感興趣。更為耐人尋味的是,宋欽宗登基後,馬上裁撤畫院,遣散畫工。這些行為,一方面是其個性使然,另一方面也是出於政治考量,如前期不事繪畫是守身自保,而裁撤畫院則是試圖與父親切割反正,以求在國破家亡的危機面前挽回人心之舉。
(作者:王曉均,係復旦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博士生、浙江師範大學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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