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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散之與二十世紀書法史

發佈時間:2022-11-03 09:09:00 | 來源:光明日報 | 作者:邱振中 | 責任編輯:鄭偉

林散之 《論書》(局部) 1980年圖片由作者邱振中提供

林散之詩稿 1945年圖片由作者邱振中提供

《不俗即仙骨:草聖林散之評傳》路東著江蘇鳳凰文藝出版社圖片由作者邱振中提供

【光明書話】

林散之是二十世紀重要的書法家。路東《不俗即仙骨:草聖林散之評傳》以三十多萬字的篇幅,講述了林散之的生平,發掘了林散之生活中的許多細節,為林散之研究提供了新的史料。這使我們能夠比以往更深入地思考林散之與二十世紀書法史的關係。

林散之在書法上的成就,可以歸結為這樣三點:1.創造了一種新的筆法;2.塑造了一流的作品的意境;3.代表當代對傳統風格書法創作的最高認識。

創造了一種全新的筆法

林散之最重要的貢獻,是創造了一種全新的筆法。

筆法是中國書法的核心技巧,它決定了作品中線條的品質。筆法經過幾千年的發展,各種可能的運動形式、節奏變化幾乎已經開發殆盡,筆法被認為是書法創作中最不可能作出創造性貢獻的區域,但林散之卻在這裡作出了他最重要的貢獻。

筆法的發展與字體的發展息息相關。經過漫長時間的演變,到唐代,各種字體伴隨著筆法基本的運動方式——平動、絞轉、提按,均已發展成熟,此後的書寫只是在前人所創造的運動方式上加以調整:行進中增加停頓、顫抖,或艱澀行筆以造成質感的變化。例如清代碑學的筆法,看起來很有特點,但據作品分析,仍不出平動、提按的範疇。筆法發展至此,似乎已經沒有任何開拓的空間。

用毛筆進行書寫,最困難的地方,是筆畫方向發生改變時要控制筆鋒(筆尖)的指向,使它始終處於準確的控制中。使用短鋒毛筆控制筆鋒指向是比較方便的,但是長鋒筆毫彎曲後不能即時回復原有的狀態,在筆畫方向頻繁改變時便會産生不規則的扭曲,這樣書寫出來的筆畫就非常複雜(如圖:林散之 《論書》)。這種筆法書法史上從來沒有過。這種筆法,在筆毫扭曲後能隨著書寫的行進而逐漸回復原狀(與短鋒的及時回復完全不同),線條又回到單純的平動的狀態。

這種筆法,書寫時筆鋒內部有複雜的攪動,但又不是絞轉(絞轉是連續使用筆毫錐體的不同側面)。複雜性不是來自運動方式,而是運動(平動)與工具複合的變化。

線條質地的這種改變,其中雖然有工具的因素,但它與作者的操控匯合在一起,改變了線條內部運動的原理。書法史上毛筆製作工藝不斷在變化,但任何新工藝的出現都沒有改變筆畫內部運動的基本形式,然而林散之以平動為主體的用筆,在長鋒羊毫不可預計的變形的配合下,産生出一種前所未見的線條,它內部所蘊含的運動方式(書寫者的動作與筆毫隨機變化的複合運動)不同於所有已知的筆法。

誰也沒有想到書法史上會出現這樣一種筆法。

以前的筆法,動作與筆畫之間有一種清晰的對應關係。按一定的動作去做,便能得到相應形狀的筆畫:由動作可以推測筆畫,由筆畫也可以推測動作。雖然晉唐時期筆法中的動作不容易還原,但宋代以來筆畫內部的動作是清晰的,筆畫的輪廓也是清晰的。不過這種新的筆法改變了動作與筆畫的對應關係。這種筆法産生的線條隨機生發,與筆毫此刻含墨的多少、筆毫瞬間彎曲的狀態等都有關係,無法預計、無法重現,甚至無法分析。複雜的段落與平直的段落頻頻交替。這是一種從來沒有過的節奏類型。它大大豐富了毛筆線條的變化。

這是筆法史上一次質的變化。

對於書法這樣一種已經充分發展過的藝術,人們一直在苦苦思索它在當代的可能性。像筆法這樣一種幾乎在所有方面都經過反覆探究的技法,在今天竟然展現出一種全新的面目,這使我們不得不去思考,書法領域還有哪些定見必須重新進行審視。

為書法史確立了一種創作的境界

一個時代,書家的作品可分為三個層級:

1.對某一派系、風格、類別的把握。如對顏真卿或米芾的把握,都屬於對某一風格的專攻,一般來説,後來者不會超越被模倣者的成就;對碑學或帖學的把握屬於對某一派別的專攻,其中的佼佼者成為這一派別的代表人物。

2.在此基礎上抹去模倣的痕跡,發展出自己獨特的風格;

3.在技法、觀念或創作方式等基礎問題上作出創造性貢獻,在創作出傑作的同時,改變了書法才能、書法創作的定義。

林散之的《論書詩》中記下了他對書寫的感悟,其中包括許多真知灼見。“攪翻池水便鐘王”,表現出林散之對書法創作最高境界的認識。

“鐘王”代表書法史上對創作的最高理想。鐘繇幾乎沒有可靠的存世作品,後世多略去“鐘”而只説“王”:

右軍之書,末年多妙,當緣思慮通審,志氣和平,不激不厲,而風規自遠。(唐·孫過庭《書譜》)

王羲之“備精諸體,自成一家法,千變萬化,得之神功,自非造化發靈,豈能登峰造極”。(唐·張懷瓘《書斷》)

右軍筆法如孟子道性善,莊周談自然,縱説橫説,無不如意,非復可以常理拘之。(宋·黃庭堅《山谷論書》)

右軍書為千古一人,即大令亦遜之遠矣,後此再無及者。蓋開天闢地之人,乃間氣所鐘,生知之質,又加困勉功夫,茍不真知其秘,徒勞數十年,終屬歧路異轍。(清·王沄《書法管見》)

比較林散之談“鐘王”,他們不外從氣質、天資、功夫和變化立論,都是對“池水”的觀察、分析,而林散之從書寫的狀態切入,從底處開始重構。這裡有不同於書法史的理解。

蔡邕説,“任情恣性”。就此而論,張旭、懷素可稱極致,但林散之與他們不同。張旭、懷素仍然是在某種規範中的放縱,林散之針對的是書法這整池的溟水。只有回到林散之所鍾情的王鐸,才能見出此中端倪。

林散之説到王鐸,不僅是形式上的借鑒,更有書法史上的抱負與美學觀念上的契合。

王鐸《文丹》論文章作法,但他的美學主張貫徹于其中。他書法中的題跋並沒有充分反映他的個性。王鐸説,《史記》“敢於胡亂”;“文要一氣吹去,欲飛欲舞,捉筆不住”;“文要斬釘截鐵,如臨陣者提刀一喝,人頭落地”。這些都不是常規的觀念。

《文丹》僅存于順治版《擬山園選集》初印本中(第八十二卷),其他印本皆刪去(國家圖書館藏順治版僅存八十一卷)。林散之也不一定讀過《文丹》,但他與王鐸有默契。“攪翻池水便鐘王”,與王鐸會心處不遠。

“攪翻池水”遠遠超越了“任情恣性”。“任情恣性”説的是個性的呈現,是主體表現的問題,主體所具有的,借某種風格而充分表達,不受任何拘束;而“胡亂”“攪翻”針對的是一個領域公認的秩序——在艱難地獲取之後再加以粉碎、重構。兩種陳述著眼點完全不同。

“攪翻”看似狂放不羈,蔑視一切法則,但林散之的作品仍然不曾背離傳統的諸多原則。他所説的“攪翻”指的是對已經把握的傳統沒有任何限制的驅遣,是超越傳統之上的膽識、觀念、才情與慾望。

“攪翻”超越了“風格”的含義。

書法史上的貢獻,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針對作品的構成方式,如筆法中的運動形式、字結構構成方式、章法類別等;一類是利用已有的原理、技法創造新的風格。唐代以來,構成方式的創造越來越罕見,絕大部分作品僅僅是風格的呈現,如陸柬之、杜牧、蘇軾、趙孟頫、董其昌等,皆無例外,而“攪翻”一詞,隱含著一種重建的抱負。如果真能“攪翻”一池溟水,整個局面改觀,風格的新異當然不在話下。

林散之的基調始終是雅致、平和,甚至可以説安謐的——如孫過庭所説的“不激不厲”,但他的作品中有任性、狂狷、叛逆,“翻攪”之時眼空四海。這種狀態使他在認識上超越了歷代對“鐘王”的論説,超越了他的時代。

這不是一種能以風格來指稱的創作狀態。觀念上承王鐸而來,但在作品形態上獨樹一幟。林散之為書法史確立了一種創作的境界。

林散之由此而處於創作的第三層級中。

他成為二十世紀書法創作中這一層級的代表。

二十世紀的名家大多代表一種風格、一個派別,而林散之代表一個時代對書法感悟的最高水準。

(作者:邱振中,係中央美術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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