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1月1日消息 近日,文化和旅遊部出臺了《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和《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加強演出經紀人員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演出經紀人員管理和服務水準。
文化和旅遊部介紹,“演出經紀人員資格”是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準入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2022年1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被列入行政許可清單。根據行政許可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有關要求,演出經紀人員管理體系需進一步完善,特別是資格證管理和繼續教育等配套制度亟需建立和完善。
《規定》共16條,主要明確資格證的組織管理和資格證的申領、變更、補發及登出規定。同時,明確了上述業務的辦理流程。
《意見》從總體要求、組織管理、教育內容、監督落實等方面提出具體實施意見。明確了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細化了工作機制和內容形式,建立繼續教育學時記錄製度,鼓勵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和用人單位將繼續教育情況作為表彰獎勵、晉陞等的重要參考。
文化和旅遊部針對為何開展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的問題進行解讀。一是建立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是行業發展的需要。演出經紀人員是促進演出市場高品質發展的人才支撐,建立與資格考試相配套的繼續教育制度,是持續提升演出經紀人員政治素質和專業能力,不斷適應快速發展的演出市場的現實需要。二是建立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是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5號)的要求。2015年人社部針對專業技術人員出臺了《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明確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積極參加繼續教育。演出經紀人員是列入《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專業技術職業資格,適用此規定。三是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是各行業通行做法。相關部門對準入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均有明確要求,開展專業人員繼續教育是各行業的通行做法。
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學時記錄製度,記錄演出經紀人員參加各類繼續教育情況。鼓勵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把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對演出經紀人員實施分級分類管理、信用評價、獎勵優秀、表彰先進等的重要參考。鼓勵用人單位建立本單位演出經紀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陞相銜接的激勵機制,把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
關於我們 合作推廣 聯繫電話:18901119810 010-88824959 詹先生 電子郵箱:zht@china.org.cn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京ICP證 040089號-1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04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