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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精神衛生條例》對心理健康促進作出三方面規定

發佈時間:2024-10-14 10:19:47 | 來源:中國網心理中國 | 作者:楊婧

10月12日,記者從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貴州省精神衛生條例》施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條例》明確心理健康促進,是指制定及實施提高心理健康水準的措施、對公民進行心理衛生知識的普及、心理問題與心理危機的處置等活動。

會議現場。人大論壇全媒體記者王敏/攝

《條例》對心理健康促進作了哪些規定?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姚智勇從3個方面回答了記者提問。

堅持預防為主。《條例》明確了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循預防、治療、照護和康復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家庭和單位盡力盡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綜合管理制度。針對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作出了詳細規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學前教育機構、各級各類學校、特殊教育機構、用人單位等,齊心協力做好心理健康促進工作,以更好地預防精神障礙的發生。

完善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心理健康促進和精神障礙預防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諮詢、心理治療、精神科治療等有效銜接的心理健康促進與服務機制,完善心理健康服務體系,提高公眾心理健康水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或者基層綜合治理工作平臺設置心理諮詢室或者社會工作室,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宣傳,提供心理健康服務。

強化保障措施。《條例》第六章對保障措施進行了規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精神衛生工作需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將精神衛生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公立精神衛生機構精神專科建設、人才培養,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免費服藥、醫療救助費用和公立精神衛生機構人員經費補助。各級人民政府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招募志願者等方式,組織社會力量和具有精神衛生專業知識的人員,為社會公眾提供公益性的心理健康指導服務。此外,還規定發展網際網路醫院、遠端醫療、線上便民服務等“網際網路+”健康醫療新模式;推動精神衛生數字資源共用,以及新一代資訊技術在精神衛生領域的應用,提高精神衛生服務能力和技術水準。(多彩貴州網記者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