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戴皓:“營改增”或影響險企盈利水準
- 發佈時間:2016-03-08 19:02:52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胡愛善
全國政協委員、合眾人壽董事長戴皓
中國網財經3月8日訊(記者 郭偉瑩) 全國政協委員、合眾人壽董事長戴皓今日下午舉辦兩會媒體見面會,戴皓在今年兩會其中一個提案是“在營改增工作中向保險業予以政策傾斜”,在見面會上戴皓表示,“營改增”將直接影響保險公司的稅負和盈利水準。
戴皓認為,雖然“營改增”可避免重復徵稅,但是據測算保險業的增值稅稅率為6%,同營業稅稅率5%相比,提高了1%。同時,在企業利潤方面,如果産品價格不提高,收入將下降5.7%。
另外,合眾人壽財務部朱華龍表示,從稅務角度講,對於應稅産品進項稅額的抵扣問題,各保險公司將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細則來確定。而目前,國稅總局並沒有規定進項如何抵扣和相關細則。
他還表示,從利潤表核算來看,如果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的項目比較多的話,那麼對於保險行業來講將會減稅;但如果抵扣的項目很少,僅僅停留在固定資産層面上,那麼保險公司的稅收可能略有上升,利潤隨之減少。
鋻於以上因素,戴皓建議,在營改增工作中向保險業予以政策傾斜。
具體來説,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於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特殊支出(賠付支出、佣金支出、保險保障基金等上繳監管費用)允許按照一定比例視同進項稅予以抵扣。
(二)對於原有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保留。如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牧業提供農牧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免稅;對保險公司開展的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免稅;對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産品保費收入實行零稅率政策等。
(三)進一步擴大稅收優惠,將涉及民生、涉農、國家重點扶持的科技、文化、小微企業、道路交通強制責任保險等業務納入免稅範圍。
(四)對保險業金融産品買賣的差價收益不徵收增值稅,同上進項稅無需轉出;如從穩定國家財政收入的角度考慮,建議對價差收益按3%的稅率實行差額簡易徵收,各類不同金融商品的盈虧可以互抵,同時進項稅無需轉出。
(五)對保險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實行省級公司集中管理、集中認證。因保險公司擁有龐多分支機構,保險業務交易頻繁,通過集中管控方式實現生産系統與稅務系統的有效銜接,實現增值稅發票的線上開具功能,滿足正常經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