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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等五部門發文加強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管理

發佈時間:2022-06-27 16:26:38 | 來源:中國文化報 | 作者:張婧 | 責任編輯:謝榮宇

近日,文化和旅遊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五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加強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管理的通知》,首次在全國範圍將劇本殺、密室逃脫等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新業態納入管理。

《通知》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培育新型文化業態,堅持“放管服”改革和包容審慎監管,定制適應新業態特點的監管模式,明確經營底線紅線,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和協同監管。一是明確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經營範圍為“劇本娛樂活動”,並實行事後告知性備案;二是強化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主體責任,明確內容管理、未成年人保護、安全生産、誠信守法經營、行業自律等五方面要求;三是明確相關部門監管職責,建立協同監管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四是設置政策過渡期,引導劇本娛樂經營場所利用一年的政策過渡期,開展自查自糾實現合規化經營。

《通知》積極創新監管方式。一是摒棄傳統的準入管理,實施告知性備案管理,以告知性備案方式將場所以及場所使用的劇本腳本清單納入政府部門監管視野,監管重點從傳統的事前審批轉向事中事後監管;二是創新並簡化優化備案程式,依託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採取不見面、無紙化、一站式網上備案,大幅壓減備案時間和成本,行政相對人可以隨時隨地開展並完成備案;三是堅持“放管結合”,劃出內容管理、未成年人保護、安全生産等底線紅線,建立內容自審機制,加強正面引導,強化主體責任。

《通知》嚴格內容管理,堅持正面引導和加強監管並重。一是加強引導,鼓勵場所使用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的劇本腳本;二是強化主體責任,要求建立內容自審制度,對劇本腳本以及表演、場景、道具、服飾等進行內容自審;三是劃出內容紅線,劇本娛樂活動不得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

《通知》採取適齡提示、限時等措施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一是要求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使用的劇本腳本應當設置適齡提示,標明適齡範圍;設置的場景不適宜未成年人的,應當在顯著位置予以提示,並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二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明確除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劇本娛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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