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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禹州瓦店遺址發現夏代早期大型祭祀遺跡

發佈時間:2022-06-28 08:30:46 | 來源:光明日報 | 作者:王勝昔 崔志堅 | 責任編輯:姜一平

光明日報訊(記者王勝昔、崔志堅)“在河南禹州瓦店遺址的西北部偏南處發現龍山文化晚期的大型夯土建築,平面呈‘回’字形,面積800多平方米,在夯土建築上發現用於奠基或祭祀的人牲數十具、動物犧牲數具以及其他大量的與祭祀活動相關的遺跡和遺物。通過對瓦店龍山文化遺存的年代學研究,祭祀建築的開始使用為瓦店龍山文化二期晚段,鼎盛期為瓦店龍山文化三期早段,到瓦店龍山文化三期晚段被廢棄,該祭祀建築的延續使用時間長達百年之久,其主體年代為西元前2000年前後,而‘夏商周斷代工程’推定的夏代始年約為西元前2070年,顯然該祭祀建築的使用已進入夏紀年的範圍以內。”6月25日,“2022夏文化論壇”在河南禹州舉辦,眾多來自考古研究單位和高等院校的學者齊聚一堂,分享各自對夏文化研究的最新成果。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員方燕明介紹。

瓦店遺址發現于1979年,是河南省內的一處夏代早期都邑性遺址,先後被納入“夏商周斷代工程”“中華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國·夏文化研究”等重大考古項目。方燕明説,禹州瓦店遺址位於潁河右岸—西北—東南向的臺地上,遺址面積100余萬平方米,遺址中龍山文化時期遺存的年代為西元前2200—前1800年,是目前所知河南境內的大型龍山文化遺址,也是龍山時代嵩山東南地區的中心聚落。在瓦店遺址發現的多條縱橫交錯的壕溝,可能與當時的水利設施有關,同時兼有防禦功能。該遺址以發現多元的文化,堅實的經濟基礎(五穀和四畜),大型壕溝與大型祭祀建築,豐富的遺物如陶列鼎、陶列觚、刻畫符號、複雜紋飾、白陶和蛋殼黑陶以及成套的陶酒器、玉器、大卜骨等為代表,表明瓦店遺址在龍山文化晚期的嵩山東南地區佔有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地位。

文獻中的夏禹、啟的記載大多與禹州有關,而且這個地區在古代多有稱為夏地者。《史記·貨殖列傳》:“潁川、南陽,夏人之居也。”《集解》引徐廣曰:“禹居陽翟。”《左傳·昭公四年》雲:“夏啟有鈞臺之享。”杜預注:“啟,禹子也。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陂,蓋啟享諸侯於此。”瓦店遺址或與夏禹之陽翟、啟有鈞臺之享有關。

古代文獻記載“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祭祀與戰爭活動是古代社會非常重要的大事。方燕明説,多年來,對夏代早期的祭祀遺跡的探索一直是學術界關注的重點課題之一。通過發掘以及對祭祀建築的全面揭露,與祭祀建築相關的遺跡總數有100多個。主要分為十幾類:包括圍溝、表面堆積、紅燒土面、紅燒土坑、黃土淺坑(墩)、五穀坑、人骨坑(層)、動物坑(溝)、螺蚌坑(溝)、重要遺物坑、柱洞等。其中的人骨坑和動物坑即為殺生獻祭的人牲和動物犧牲,黃土墩臺陳設祭品,五穀坑和重要遺物坑為饋食和瘞埋之遺存,紅燒土面和紅燒土坑為燔柴燎煙的祭祀遺留,螺蚌堆積為祭祀活動中宴饗賓客的遺留,柱洞或為祭亭一類建築的遺跡,這些遺存應該都是與祭祀建築上的祭祀活動相關。

關於瓦店祭祀建築的性質、祭祀對象和方式等問題,方燕明説,祭祀建築是平整地表後形成的“除地曰墠”之墠,可能為當時的社類遺跡;祭祀對象可能是地祇即包含土地神、社稷神、山嶽、河海、五祀神,以及百物之神,還有人鬼即包括先祖、先師、功臣等;祭品包括人牲、動物犧牲、五穀、精美器皿等;祭祀方法大體燔燎類、瘞埋類、饋食類、磔辜類和血祭類等。通過對出土螺蚌的分析研究,可以看出螺蚌採集季節和食用軟體動物的相關歷史背景,進而認為夏代早期瓦店人的祭祀活動一般在秋季舉行,也存在有春祀,部分參與祭祀活動的人可以參與宴饗,參與宴饗的人數並不固定,而且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可能代表著祭祀規模的不斷擴大。瓦店夏代早期祭祀遺跡的發掘與祭祀場景的重建,是古代文獻“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真實寫照。

《光明日報》( 2022年06月28日 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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