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①
圖②
北大秦簡《製衣》是一部失傳的秦代製衣手冊。簡文記載了多種服裝的尺寸和制法,篇末有“此黃寄制術也”一句,可知是黃寄的製衣之術。此類材料無論在傳世文獻還是出土文獻中都極為罕見。《製衣》提供了秦代服裝工藝技術書的一個珍貴樣本。
《製衣》記載的服裝種類
《製衣》依次記載了下裙、上襦、大襦、小襦、前襲、绔的尺寸和制法。雖然這並非秦代服裝的所有種類,但卻是最為常見的服裝,為研究和復原秦代服裝提供了可能性。
首先是下裙。裙,就是下裳。按照《製衣》記載,下裙依據尺寸可分為三種,分別稱為大衺、中衺、少衺。“衺”,今字作邪。《説文》裏有“褍”字,段玉裁《説文解字注》:“衣正幅。凡衣及裳不衺殺之幅曰褍……按褍者,正幅之名,非衣名。”《製衣》裏裙以“衺”命名,或表明其裁製所用為衺殺之幅。大衺為四幅,中衺和少衺為三幅。“幅”,是布、帛的寬度。據《漢書·食貨志》記載,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匹。睡虎地秦簡《金布律》有“布袤八尺,幅廣二尺五寸”的記載,可見秦代曾以二尺五寸作為幅寬。不過,因《金布律》的特殊性,且目前無出土秦代織物為證,無法確知秦代布帛的具體幅寬,只能待將來的考古新發現了。
我們按照《製衣》的記載對裙進行了嘗試性復原,發現大衺、中衺、少衺存在腰圍逐次遞減的情況,但是下襬並非逐次遞減,而是大衺下襬最大,少衺其次,中衺最小。可見,大衺、中衺、少衺的區分主要在於腰圍。此外,復原後的裙下襬和腰圍的差值較傳世文獻記載及出土實物都要大,且存在腰圍較小,成人或無法穿著應用的問題。這有可能是因為《製衣》中對裙的制法主要強調的是斜裁工藝,而對於常規的正裁工藝並未提及。如若加入正裁裁片,則不再存在腰圍過小而無法穿著的問題。
其次是上襦。襦是短衣,一般在膝蓋以上。在《製衣》中,上襦依據尺寸分為三種:大衣、中衣和小衣。《釋名·釋衣》:“中衣,言在小衣之外,大衣之中也。”大衣、中衣和小衣用布均為四幅,不過長度略有不同。大衣長各六尺五寸,中衣長各六尺,小衣長各五尺。督長也不同,大衣督長三尺,中衣督長二尺八寸,小衣督長二尺五寸。“督”,是衣之背縫。督長也就是衣的長度。
上襦和下裙一般搭配使用。如《西京雜記》:“織成上襦,織成下裳。”《樂府詩集·陌上桑》:“緗綺為下裙,紫綺為上襦。”《製衣》中也明確記載了上襦和下裙的搭配法:“今製衣者欲傅大衺于大衣可也,于中衣可也,于小衣可也。今製衣者欲傅中衺于大衣可也,于中衣可也,于小衣可也。今製衣者欲傅少衺于大衣可也,于中衣可也,于小衣可也。”不過,這種搭配是上襦下裙獨立穿著還是兩者分裁然後相連屬,不得而知。
其次為大襦和小襦。根據《製衣》記載,大襦和小襦又分別以有“衺”與否分為兩類,稱為“大襦有衺”“大襦無衺”“小襦有衺”“小襦無衺”。大襦和小襦的區別主要在於尺寸。“大襦有衺”長丈二尺,“大襦無衺”長各六尺,“小襦有衺”長丈,“小襦無衺”長各五尺。通過與前面“大衣”“中衣”“小衣”的對比可知,大襦的督長與中衣一致,均為二尺八寸。小襦督長較小衣為短,只有二尺四寸。值得一提的是,《製衣》不僅記載了袖的尺寸及裁製,還詳細記錄了袖與衣身的拼縫技藝,這對於復原秦代襦衣具有重要價值。
“大襦”與“小襦”似與“上襦”不同。所以《製衣》有言:“此三章者,皆衣上襦制也,不可以為恒襦。”《説文解字》:“恒,常也。”恒襦應該是指常襦。《釋名·釋衣服》:“有反閉襦,有單襦,有要襦。”可見,襦有很多種。文獻中還有復襦、夾襦等。《製衣》所言上襦制法可能並非常襦制法,所以接著分述了大襦和小襦的制法。
再次為前襲。襲,褶也。顏師古注《急就篇》:“褶,重衣之最在上者也。其形若袍,短身而廣袖。”《士喪禮》:“禭者以褶,則必有裳。”則褶與裳對文言之。從《製衣》記載來看,襲與襦有一定差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督長更短。襲督長僅為二尺,這個長度可能僅及胯部。這與信陽長檯關一號墓漆瑟上所繪“獵戶”著裝較為一致。其次,袖尺寸更小。襲袖半幅長三尺,這樣袖口收殺會更加明顯,袖口更窄。這與文獻記載廣袖略有不同。再者,增加了關鍵部位“領”和“羊枳”的介紹。最後,襲是“長者居後,短者居前”,而襦則是“長者居前,短者居後”。這與襦和襲的服裝功能以及配搭不同有關。
最後是绔。绔,即褲也。《説文解字》:“绔,脛衣也。”段玉裁注:“绔,今所謂套褲也。左右各一,分衣兩脛。”《釋名·釋衣服》:“绔,跨也,兩股各跨別也。”襲與绔常一起出現,漢簡衣物名籍裏多見,兩者可能搭配穿戴。如:襲一領。犬(見圖①)一兩。绔一兩。私(見圖①)一兩。(《合校》19.40)襲一領。復绔一兩。枲履二兩。(《合校》498.12)
《製衣》的裁製技術
一般而言,衣服的裁製方式可分為兩種:正裁和斜裁。正裁即利用布幅幅寬,按照布幅經緯線方向剪裁。斜裁則是與經緯線呈一定角度的斜向裁剪。黃宗羲《深衣考》就曾對斜裁有過論述:“蓋要中太廣則不能適體,下齊太狹則不能舉步。而布限于六幅,兩者難予兼濟,古之人通其變,所以有交解之術也。”沈從文在《中國古代服飾研究》中也説過:“凡關係到人體活動較大部位,多斜向開料,既便於活動,又能顯示體態的美。”由是可見,斜裁對於整個服裝的舒適度和美感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
《製衣》中斜裁法的破解得益於兩個詞的釋讀。首先是“衺”字。上文已經有過介紹,《製衣》裏裙皆以“衺”命名,或表明其裁製所用為衺殺之幅。除了裙,大襦、小襦也以有“衺”與否分成兩類。其次是“交(見圖②)”。此詞在制裙、襦、绔時均被提及,從文意看,應該是一種裁法。“交(見圖②)”疑讀為“交輸”。《漢書·蒯伍江息夫傳》:“初,充召見犬臺宮,自請願以所常被服冠見上。上許之。充衣紗縠襌衣,曲裾後垂交輸,冠襌纚步搖冠,飛翮之纓。”如淳曰:“交輸,割正幅,使一頭狹若燕尾,垂之兩旁,見於後,是《禮·深衣》‘續袵鉤邊’。賈逵謂之‘衣圭’。”蘇林曰:“交輸,如今新婦袍上挂全幅繒角割,名曰交輸裁也。”
古書中記載斜裁法最為詳細的是《禮記·深衣》的注疏,但《禮記》因其禮書性質,與儒家尊禮的思想直接相關,因此其設計帶有更多理想化的程度。至於出土實物,從發掘報告可以看出,雖然楚式袍服上衣與下裳相連屬的特徵與深衣較為接近,但是大多數幅數、尺寸與《禮記》記載並不相同。這可能是出土實物更多的是依據實際情況而製作,不同於禮書理想化的設計。
值得一提的是,《製衣》中體現了量體裁衣的思想。簡文在記載裙及绔的制法時,均提及“其短長存人”。就是説,根據人的身高等實際情況來決定衣服的長短。裙和绔都是下裳,上衣同樣也存在不同的尺碼可供選擇。《製衣》在介紹大衣、中衣、小衣以及大襦、小襦和前襲的制法時,均提及了“督”這個關鍵部位。上文介紹過“督”,督長就是指衣的長度。從《製衣》可知,大衣、中衣、小衣以及大襦、小襦的督長是不一樣的。這樣,就增加了可選擇性。可見,《製衣》的服裝裁製思想乃是由實際情況靈活調整,以更加適體為準。
《製衣》的價值
北大秦簡《製衣》書明確表明為黃寄的制術,從內容看,似乎有自己一套獨特的體系。這是一本實用書應該是沒有疑問的,不僅強調“其短長存人”,且不同種類服裝還根據尺寸及工藝分為多種,説明其是比較注重實際情況的。目前看來,《製衣》更多的是對關鍵部位裁剪工藝的記載,且特別強調斜裁法在裁製服裝時的應用。如果完全按照《製衣》復原秦代服飾,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或無法完整復原。《製衣》雖極大地豐富了我們對於秦代服裝以及裁製工藝的認識,能為我們理解和校正古書以及與出土實物進行對比研究提供較為直接、也較真實可靠的材料,但也必須認識到,其某些記載與傳世文獻和出土實物對比還是有一定差異的。如何認識這種差異,並最大可能地發掘《製衣》的價值,是今後的研究重點所在。
(作者:劉麗,係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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