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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日子變成了商標” 三大電商為此互掐

  • 發佈時間:2014-10-31 08:01:23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書海

  為了一個“日子”,各大電商打起了口水仗。

  從2009年開始,阿里巴巴旗下天貓平臺開始在每年的11月11日進行網購促銷活動,吸引眾多消費者參加,每年活動成交額增長迅速。從此,11月11日也被稱為“雙11”,成為一個網購促銷的常用詞。

  前段時間,一封落款為浙江天貓網路有限公司的“通告函”被發佈出來。該函件稱,少數電商企業在投放的廣告文案中對“雙11”活動的實際舉辦方進行混淆,故意誤導消費者。阿里巴巴集團已經于中國取得“雙十一”註冊商標,經阿里巴巴集團授權,天貓就“雙十一”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

  函件中寫道,“少數電商企業甚至罔顧事實,在廣告中使用‘瞎淘’、‘假貨’等宣傳用語試圖將阿里巴巴集團與假冒偽劣相關聯……我方表示強烈的憤慨和譴責,同時,我方真誠希望相關廣告媒體拒絕為該少數電商企業發佈侵犯商標權或涉及不正當競爭的文案、視頻等宣傳推廣資訊……我方嚴正聲明:保留對該少數電商企業通過司法途徑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保留對涉及侵權或違法的媒體進行司法追究的權利!”

  今天中午,京東方面公佈了一份公開信。隨後30分鐘內,蘇寧易購也發出了一份公開聲明。

  京東的公開信稱,最近兩周,全國各大媒體的廣告業務人員都在為某電商企業“措辭強硬”的《通告函》困擾,並以“承擔連帶法律責任”為由讓大家心驚膽戰,“相信這也是你們從業十多年、甚至幾十年來首次遇到的奇事……”

  信中稱,11月11日是全零售行業的節日,也是消費者的網購狂歡節。“該電商企業一貫倡導開放的生態,卻試圖將此節日以‘合法’的方式據為己有,甚至用威逼利誘的手段給媒體和電商同業公司設置障礙,實在是有違開放的網際網路精神,有違公平競爭的原則。這種借法律之名、行壟斷之實的行為,實質上限制了廣大消費者本應享有的充分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參與權,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而蘇寧方面則聲稱:“禁令是客觀事實,在各家電商廣告出街之前釜底抽薪,法律合規手段不義。”“説好了玩真的,侵權吐槽又是何必?“最後送給業內同仁一句,‘雙十一’可以是你的,但市場永遠是大家的!蛋糕永遠留給有準備的人!”

  三家大電商突然互掐,讓很多消費者忍不住看起熱鬧來,有些自媒體很快作出反應,標題寫著,“‘雙11’今後只有馬雲能過?蘇寧京東都瘋了。”“商戰之外的商標戰”。

  那麼事情的本質究竟如何?天貓的通告函中説的使用“瞎淘”“假貨”的電商企業,究竟是否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天貓的通告函給其他電商帶來了怎樣的影響?

  京東方面今天回應中國青年報記者稱,目前公司對此事的態度,一切以公開信為準。

  對於京東和蘇寧的公開表示,阿里巴巴集團的相關人士今天也回應本報記者稱:第一,我們“雙11”做好自己的事情,服務好商家和消費者。第二,我們不需要口水戰,但有些企業需要,商業自有其合法規則,就像在道路上行駛,要符合交規,碰瓷者需謹慎。

  而對更多消費者關心的問題是“‘雙11’到底是誰家的?”“一個日子怎樣變成了商標”等問題,中國青年報將繼續追蹤報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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