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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家第三方支付企業被指無照經營

  • 發佈時間:2016-05-16 08:11:09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但慧芳  責任編輯:書海

  千家第三方支付企業被指無照經營

  長江商報消息 安全漏洞將為非法網站、P2P平臺等留下資金騰挪空間

  □見習記者 閆淑鑫 本報記者 但慧芳

  自第三方支付誕生之日起,其便捷的模式與暗藏的風險便一直並存。今年來,被曝光的第三方支付安全問題更是層出不窮,其中,無證經營的現象尤為突出。

  一週來,多位行業內人士向長江商報記者透露,第三方支付市場無證經營多以“二清”公司(指POS機的結算款並非直接支付商戶,而是由一家第三方公司“二次清算”後再劃出)的形式存在,目前國內“二清”公司已超過2000家。

  長江商報記者核實得知,無照經營的公司至少超千家,除了“二清”公司以外,一些無照公司還打著有照公司分、子公司的名義,借資質開展業務,並與有照公司進行分成。

  事實上,長江商報記者查詢央行系統發現,國內真正具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僅267家,無證經營的企業遠超有照企業。

  “牌照難辦或許不是主因。”5月11日,一位支付行業人士接受長江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像一些非法網站的支付業務, P2P平臺暗地進行利益輸送等,無證經營其實就是為了鑽空子。

  不過,上述亂象或許很快會得到遏制。4月份以來,監管機構先後出臺了5份文件對第三方支付市場進行規範。近日,央行與14部委聯合發佈的《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主要對無證開展業務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清理。

  “二清”公司超2000家,有支付牌照公司僅267家

  王華(化名)曾是河南鄭州一家經營預付卡業務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業務員,主要負責商戶維護和簽約。

  “我們是靠用戶到商戶店裏刷我們的預付卡,然後從用戶刷卡金額裏提取費率來盈利,和銀聯的模式是一樣的。”5月10日,王華告訴長江商報記者,“我們沒有網際網路支付許可權,所以沒有線上的業務,線下也只限于與商戶合作。”

  所謂的與商戶合作,目前主要表現為兩種形式,一種是為商戶提供POS機,一種是給商戶的POS機裝上公司自己的支付程式。王華透露,公司有專門的POS機採購通道,“POS機的發行需要國家認證”。

  王華告訴長江商報記者,目前支付行業經營困難,效益不是太好。

  不過,經營困難並不是行業內最突出的問題,多位行業內人士向長江商報記者透露,第三方支付行業目前存在大量無證經營和違規經營。

  “這種無證經營的現象大多存在於‘二清’公司,他們沒有支付牌照卻實際在從事支付業務。”5月10日,一不願具名的行業內人士接受長江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國內“二清”公司的數量已經超過了2000家。

  長江商報記者從多位行業內人士處核實得知,市場無照經營的公司至少應該超千家,除了“二清”公司以外,一些無照公司還打著有照公司分、子公司的名義,借資質開展業務,並與有照公司進行分成。

  事實上,長江商報記者查詢發現,真正在央行系統登記的第三方支付業務許可證(即“支付牌照”)的公司僅267家。

  資料顯示,自2011年5月以來,央行先後發出了8批共270張支付牌照,截至目前,已有三家機構因嚴重違規被登出了支付牌照,分別為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廣東益民旅遊休閒服務有限公司以及上海暢購企業服務有限公司。此外,中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也於今年1月5日被央行登出了網際網路支付許可,同時要求停止對黑龍江、吉林等12個省(區、市)的銀行卡收單業務。

  或為非法網站提供支付通道,無證經營帶來安全風險

  “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的,或者支付機構超出《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限繼續從事支付業務的,都是不合法的。”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玉芳接受長江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既然違法,為何還有這麼多第三方支付公司選擇無證經營呢?

  “牌照難辦並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但凡一個正常經營的公司,如果想真正從事支付行業,肯定會想辦法申請支付牌照,無證經營其實就是為了鑽一些空子。”5月11日,一位支付行業內人士接受長江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據上述行業內人士介紹,一些非法網站,他們在交易的過程中,為了避免自己的資訊被監管部門獲取,往往會選擇一家隱蔽性較強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進行合作,收款、付款都通過這個第三方支付公司。

  “如果非法網站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的話,就會變得更加隱蔽,打擊難度將增大,會給社會帶來更多不安定因素。”武漢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馬理對長江商報記者介紹。

  此外,另有行業內人士表示,第三方支付市場上還存在一種隱蔽性行為,即支付公司與P2P平臺進行合作。有些P2P是沒有自己的支付通道的,他們會選擇和第三方支付公司進行合作,相互進行業務交叉,但並不一定告知P2P平臺客戶。

  此前曾有媒體曝出,第三方支付機構通過挪用備付金來理財或者做其他經營項目,一旦投資項目出現問題,資金鏈容易出現斷裂等問題,無法及時完成對特約商戶的資金結算。

  “無證經營的支付公司,賬戶、資金等完全脫離相關監管機構的監管,存在鉅額套現,導致出現如卷款跑路、不能按時結算給商戶、在消費者付款後引發維權糾紛的問題。”5月10日,澄泓研究IT工作室分析師齊建霖對長江商報記者表示。

  馬理表示,無證經營可能帶來網路安全風險、非法集資風險、卷款跑路風險、洗錢風險、擠兌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

  齊建霖表示,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支付牌照申請比較嚴格,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資質根本達不到條件;二是支付機構數量眾多,同質化競爭嚴重,辦理牌照需要花費時間和資金成本。

  “不少沒有牌照的公司通過正規公司提供的渠道做清算業務,並與正規公司分享利潤,卻游離在監管之外,這導致了很大的風險,有可能給投資人造成損失。”馬理表示,“嚴管是肅清市場的一種表現。”

  規範第三方支付市場需“監管+創新”

  一個月出臺5份文件,可看出監管機構對規範和整治第三方支付市場的決心。

  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除了嚴格清理無證機構外,《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中還提到“一般不再受理新的機構設立申請”,也就是説央行可能不再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發放支付牌照。

  這也引起業內人士的關注和討論。“目前已有267張牌照,已經太多了。而國內具有支付資質的企業裏,真正有盈利能力的也就三五家,牌照資源面臨巨大浪費。”齊建霖表示,“不再放開申請門檻或更有利於行業發展。”

  不過,馬理等金融專家則表示,監管機構應該建立健全審核和監管機制,而不是採取不發放牌照這種“嚴管”方式。

  “短期內來看,不再發放牌照似乎是偏正面,但從長期來看可能催生更多的尋租,如“二清”公司暗地裏發展等問題。從這個角度看,不能簡單禁止,應當與時俱進,規範發展。”馬理表示,“從長期看,金融創新的大潮勢不可擋,監管與創新應當相輔相成、共同發展。”

  長江商報記者從上述行業內人士處了解到,支付行業的利潤空間有限,眾多公司從事該行業其實是看中了支付背後隱含價值屬性。

  “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具有網際網路屬性,其中一點是支付有數據,即大數據。”該行業人士表示,“基於這個數據,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做很多事情,包括廣告推送、客戶需求開發等。”

  “現在不再發放支付牌照,一些機構只能通過收購的形式來獲得牌照從而開展支付業務,在保護自己公司數據的同時還能拓展其他的業務。”上述行業人士告訴長江商報記者。

  多位行業人士表示,此輪整治或將加快第三方支付行業的洗牌速度,通過市場調節完成牌照資源的優化配置,但要讓第三方支付行業市場的健康發展,還需等待市場的成熟。“目前業務類型還較單一,網路支付、收單業務和預付卡業務為主流,盈利空間均有限。”

  齊建霖等分析人士稱,經過金融創新和行業洗牌,技術實力強、安全性高、真正為用戶提供服務的企業將逐步佔據更大的市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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