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電子運單出明確要求 電子檔案至少存兩年
- 發佈時間:2014-09-23 10:23:55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湯婧
近日,為規範快遞行業電子運單的使用,國家郵政局從條款、製作、管理與使用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根據要求,快遞企業總部應對電子運單統一編碼,並分配專門號段。列印後用於流轉的電子運單,應當包含符合《快遞服務》國家標準的完整資訊。
在電子運單製作上,國家郵政局要求,紙張性質及列印品質應滿足保存1年的要求;電子運單宜採用三聯,不包含寄件人存根聯的,在收寄快件時,企業應當向寄件人提供相應收寄證明。此外,電子運單資訊系統應採取技術手段做好用戶資訊保密工作,電子檔案保存期限應不少於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