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寫入中央一號文件後,悄然進行的“保險+期貨”嘗試被拉到了聚光燈下,作為金融市場服務“三農”的新模式,推廣“保險+期貨”試點工作成為了大連商品交易所(下稱大商所)今年的重點工作。
6月12日,大商所發文表示,經過一系列嚴格評審,12家期貨公司的試點項目獲批立項。項目入圍過後,華泰長城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期權業務部總經理程鵬與同事以及大地保險合作夥伴兩三個星期通宵達旦的準備終於畫上了句號。
近年來,托市收購與臨時收儲的政策弊端逐漸顯現,農産品目標價格制度改革面臨困境。作為“場外期權”升級版本的保險+期貨模式成為了農産品價格改革優化的新嘗試。
“保險+期貨就是由保險公司向農民‘賣出’保險,同時向期貨公司‘買入’一個期權産品;相當於期貨公司為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個再保險。”程鵬表示。
在這個過程中,農民得到了農産品價格的基本保障,保險公司收取了保費,期貨公司雖然承擔了農産品價格波動的風險,但也會有管理風險的回報,此外,國家面臨的沉重補貼也得以減輕。然而,由於缺乏場內期權以及期貨市場規模限制,看似多贏的保險+期貨模式也暗藏著風險。而農産品價格波動風險轉移之路的鋪建仍然任重而道遠。
主角:看跌期權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到,要推動金融資源更多向農村傾斜,積極開發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品種,探索開展重要農産品目標價格保險,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
4月,大商所發佈了關於2016年支援期貨公司開展“場外期權”、“保險+期貨”試點的通知,並通過手續費減免等方式支援期貨公司開展業務。此後,對於這一新模式有著共同想法的華泰期貨和大地保險走到了一起。
作為華泰長城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期權業務部的總經理,程鵬主持了華泰期貨與大地保險的項目合作,並作為主答辯人在20個申報項目中脫穎而出,入圍獲批。
6月12日,包括永安期貨在吉林省6個地區開展的玉米“保險+期貨/期權”項目、浙商期貨在黑龍江省嫩江縣開展的大豆“保險+期貨”項目在內的12家期貨公司的項目獲批立項,其中有9個玉米試點、3個大豆試點。
據了解,在試點模式上,大商所要求期貨公司利用“保險+期貨”的操作方式,為農戶、家庭農場及農村合作社組織提供價格風險的保障服務;保險合同中所涉及的價格數據以大商所相對應的期貨數據為依據;同時,試點方案在項目週期、參與公司資質和條件等方面也均提出明確要求。
據程鵬介紹,在其試點方案的設計中,産品的掛鉤標的為玉米期貨主力合約C1701,期限為6個月,現貨量為3萬噸,採用的期權類型為輕型奇異期權半年期亞式看跌期權。程鵬解釋,由於合約為半年期,12月到期後最活躍的合約是C1701,因此選擇了這一主力合約;而選擇亞式看跌期權是因為亞式期權價格為平均價,能把波動價格攤平,因此相對於歐式期權來講會便宜一些。
在風險對衝方面,程鵬團隊主要擬進行基於期貨市場的Delta對衝,並輔以機構間的Vega 及跨品種對衝。程鵬告訴經濟觀察報,期權定價取決於風險管理的成本,也就是期權風險對衝過程中所付出的成本。在賣出看跌期權(即開出保單)後,華泰會在期貨市場上做空;如果價格繼續跌就加大做空的倉位;如果價格上漲就減倉,動態調整倉位。到保險的賠付期,如果價格下跌,如果華泰期貨在市場上的空單賺錢,即可償付理賠金額;如果價格沒有下跌,那麼收入的權利金(保費)可彌補華泰的交易損失。
誘因:農産品市場定價
“參與期貨實際上是投資行為,而買保險是買一個服務額保障,雖然都是防範風險,但對於農民來説參與的難度是不一樣的。”在華泰期貨北京財富中心負責人孫九龍看來,保險公司和期貨公司的合作有著很大的必然性,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均與保障或轉移風險有關,但相對於保險公司來説,期貨公司更為小眾而專業,如果把農民所面臨的農産品價格波動風險轉移到市場中來的話,需要借助保險作為通道,而保險公司也有分散風險的需求。
程鵬表示,經實地調研,公司與大地保險的試點項目已經與10余家農業大戶達成合作意向,而面臨著價格保護政策取消的農民也開始意識到了價格保障的重要性。
2004年,國務院決定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和價格。同時,為了穩定糧食價格,先後對水稻、小麥實行最低保護價收購政策,對玉米、大豆、油菜籽實行國家臨時存儲收購政策。2011年,又開始實行棉花臨時收儲政策。
但隨著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這種政策的弊端開始凸顯,一方面,政策性托市造成財政負擔日益沉重,且資金的運作效率不容樂觀;另一方面,還造成了市場價格扭曲,國內外糧價嚴重倒挂,影響到農業産業鏈市場化的運作。基於此,2014年,國家取消了對大豆的臨時存儲政策,2015年東北三省及內蒙古地區的玉米的臨儲也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市場化收購”加“補貼”的模式。
在保險業資深人士看來,目前市場上大宗農作物只有災害保險,鮮有價格保險。保險+期貨的産品創新,嘗試了農産品市場定價、價補分離的一種手段。同時,期貨能發現遠期的價格、能夠進行風險對衝,與保險結合起來,可以引導生産者生産行為,並提供價格保障。
在2014年,大商所一度聯合期貨公司、涉農企業和種糧大戶,開展了“永安雲天化”、“新湖瑞豐二次點價”和“浙商訂單保險”的“場外期權”項目試點,2015年,“場外期權”項目模式進一步升級,保險公司被引入,並在玉米、雞蛋等品種上開展了三個試點項目。
缺口:場內期權市場建設
“從産品設計上看,這是一個多贏的模式,農民價格上得到保障最基本成本,保險公司在過程中收取到了保費,期貨公司承擔的玉米或者農産品價格波動風險,但通過對風險的管理也獲取利潤回報,而玉米價格市場化,國家的財政補貼包袱也得以減緩。”程鵬表示,但是在試點工作進行中也面臨著一定的困難和風險。
程鵬坦言,由於項目比較趕,並未來得及與當地政府進行深入接觸,因此在他們的試點項目中,政府並未對農戶進行保費補貼,農民的接受程度究竟如何還需要在試點過程中進行觀察。
對於保險公司來説,也會面臨著期貨公司的付費信用風險,此外,不少成熟的農險公司已經形成了相對成熟定價模型以及計算方法,這或許會與場外期權基於標的合約價格實時變化的定價方式存在分歧。
“期貨公司則面臨著最大的不確定性,如果現貨行情不樂觀,就缺乏好的建倉時機,保單還沒有具體簽訂,對衝的數量也需要評估,時間上更是不好把握,需要提前對衝但又不能完全對衝,所以就會産生對衝的不準確,這是期貨公司必須承擔的風險。”程鵬表示,作為最末端,期貨公司承擔著最多的風險。試點階段,所承保的農産品兩級都在數萬噸以內,一般期貨公司著最大的價格風險,如果進行推廣,量級增至幾千萬噸甚至更大,期貨公司以及期貨市場都沒有辦法承受。
在制度建設上面,程鵬表示,場內期權市場建設的需求進一步凸顯。目前,國內並無場內期權市場,完全通過期貨市場絕對會對期貨市場本身造成會有不小的影響。風險就好比洪水從農戶流到保險公司,又從保險公司流到期貨公司,最後由期貨公司向市場分流。如果疏導分散風險的渠道不通暢或不夠多樣化,期貨公司會被市場風險壓垮,而保險公司會因此承擔相應的信用風險,最後整個鏈條都會出現問題。
(責任編輯:郭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