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書法藝術成就幾乎可與魏晉時期相媲美,且與魏晉主要依託“二王”(王羲之、王獻之)一枝獨秀、獨領風騷的局面不同,唐朝涌現出數量眾多的書法大家和風格各異的書法佳作,創造了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盛世景象。為什麼唐朝的書法會取得如此的成就?可從這一時期的審美取向、人文精神和文化景觀等方面窺探一二,而文化又是最基礎的因素。唐朝的書法藝術在某種程度上是其盛世文化的縮影,經歷了在發展中走向成熟,在創新中塑造典範的過程。
在審美取向方面,以追求法度備存為主要特徵,有力促成了書法的推廣
清代梁巘在《評書貼》中對各個朝代的書法風格進行了高度概括:“晉尚韻,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態。”魏晉士人風流自賞、喜好清談,他們的書法隨性而作、體任自然、應和萬物。唐朝書法家雖然仍對魏晉推崇備至,實際上卻已經擺脫了追求自然之美的風尚,形成了具有時代特徵的審美自覺,實現了風格的集體轉向。初唐四家(歐陽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的楷書無不以法度森嚴而著稱,由六朝的欹斜傾側、娟媚遒逸變為端莊謹嚴、平正規範。如歐陽詢《付善奴授訣》有雲:“每秉筆必在圓正,氣力縱橫重輕,凝思靜慮。當審字勢,四面停均,八邊俱備;長短合度,粗細折中;心眼準程,疏密被正。”顏真卿更是把唐書重法度推向了極致,《廣川書跋》稱其“法度備存而端勁莊持”,顏體寬綽開張,雄渾豐厚,有浩大氣勢。
唐朝書法注重法度,與其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繁榮發展有著密切聯繫。一方面朝廷注重公文書寫的美觀和書法人才的培養,如把書學作為國子監“六學”之一,在科舉考試中樹立“書法取士”的導向;另一方面社會物質生活的優裕推動了精神活動的豐富,越來越多人把舞文弄墨作為閒暇時的興趣愛好。因此,唐朝書法的興起具備了廣泛的參與基礎,這與魏晉時期的封閉形成鮮明對比,張彥遠在《法書要錄》記載:“蔡邕受于神人,而傳與崔璦及女文姬,文姬傳之鐘繇,鐘繇傳之衛夫人,衛夫人傳之王羲之………世南傳之,授于歐陽詢、褚遂良。”魏晉時期,筆法被視為稀世珍寶,主要在家族血親中傳承流衍,外人根本學不到。宋人陳思在《書苑菁華》記載了鐘繇為了從韋誕那裏得到蔡邕的筆法而入墓行竊的奇聞,這段故事雖未可信,但是魏晉書法家對筆法的隱秘可見一斑。
唐朝書法的參與基礎越廣泛,越開放包容,就越需要樹立大一統的規範,在各個流派之間建起可以溝通的橋梁。在審美取向方面,書法家從風流自賞、契合知音、感應外物相對單純的需求,轉向以滿足差異化的偏好,博得廣大受眾認可為主要目的。越是博大精深的法度,越具有開放性和包容性,越能適應時代審美的需要。而這反過來又促成了書法的推廣,因為統一法度、書寫規範讓秘而不宣的技法變得便於普及,書法從此不再被少數書法世家所壟斷,而是“飛入尋常百姓家”,成為大眾日常生活中一門普通的藝術。
在人文精神方面,建立書品與人品的對應關係,強調道德對藝術的統攝
清代文藝理論家劉熙載在《書概》中寫道:“書者,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總之曰如其人而已。”這是書法作品與書家人格關係較為完整的表述,這一觀點可上溯至唐代柳公權“心正則筆正”之説。《舊唐書·柳公權傳》有這麼一段記載:“穆宗時,(柳公權)以夏州書記入奏。帝曰:‘朕嘗于佛廟見卿筆跡,思之久矣。’即拜右拾遺侍書學士。帝問公權用筆法,對曰:‘心正則筆正,乃可為法。’帝改容,悟其以筆諫也。”柳公權並非只為筆諫才説出“心正則筆正”,在書法品評中,重視人格垂范的影響和藝術的道德價值,是那個時代書法家普遍信奉的準則。如張懷瓘在《文字論》裏寫道:“文則數言乃成其意,書則一字已見其心。”
唐朝書法大家顏真卿樹立了書品和人品的雙料典範,書法道德觀在他身上得到很好的詮釋,也對後世産生很大影響。歐陽修在《筆説》裏寫道:“古之人舉皆能書,獨其人之賢者傳遂遠。然後世不推此,但務于書,不知前日工書隨與紙墨泯棄者,不可勝數也。使顏魯公書雖不佳,後世見者必寶也……非自古賢哲必能書也,惟賢者能存爾,其餘泯泯不復見爾。”在歐陽修眼裏,顏真卿之所以備受推崇,不僅因為他的字寫得好,更因為他的人品冠絕古今。歷史上字寫得好的人很多,但經歷了歲月的大浪淘沙,能千古流傳的,必是品行高尚的聖賢之人。宋代書法“四大家”——蘇、黃、米、蔡,蔡原本指蔡京,可由於其名聲太差,為後人所不齒,由蔡襄取而代之。
藝術向道德歸位,是法度至臻和人文精神至盛協同發展的必然結果。柳公權進諫“心正則筆正”,已經預設了一個前提:“正”是書法審美的最高準則。在唐朝法度完備的語境下,這個前提是毋庸置疑的,而實際上在其他朝代,未必能普遍認可這樣的觀點,如北宋書法家米芾就視柳公權的字為“醜怪惡札之祖”(米芾《海岳名言》:“柳公權師歐,不及遠甚,而為醜怪惡札之祖。自柳世始有俗書。”)。書法法度的統一,單純依靠書法家的影響力是不夠的,必須先有堅實穩固的地基。儒家正統便是唐朝書法的根基,把書法納入儒學的體系中,用儒學來闡釋書法,從傳統中獲取權威,所建立起的法度自然獲得廣泛認可。儒家倡導“內聖而外王”“內化於心,外化于形”,漢代大儒楊雄于《法言·問神》雲:“故言,心聲也;書,心畫也。聲畫行,君子小人見矣。”因此,在儒家正統的浸染下,唐朝書法必然走向自內向外、由心至書,以道德統攝藝術的發展道路。
在文化景觀方面,唐朝書法與各種藝術深度交融,形成了枝繁葉茂的盛世文化氣象
唐朝書法的開放包容不僅體現在建立統一法度、吸納各種風格、推動廣泛參與等自身發展方面,還體現為與繪畫、詩歌、佛學等各種文化元素深度交匯融合,産生了奇特的化學反應。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書法與詩歌的融合。
一方面,與魏晉以信札為書法主要載體不同,唐朝的書法應用的場景十分廣泛,摩崖石刻、楹聯牌匾、碑文佛經、信箋長卷等都是書法家展示才藝的天地,因此,書寫內容不再以實用為主,抄寫有文學價值的文字成了書法創作的常態,而詩歌以其篇幅精短、文字優美、意境豐富、寓意深遠等優勢,深受書法家的喜愛,如李白的《上陽臺帖》、張旭的《古詩四帖》《殘秋入洛帖》、杜牧的《張好好詩》等。以詩歌作為書法的創作內容,可以把詩歌的意境與書法的意象融合在一起,實現詩美與書美的珠聯璧合、交相輝映。
另一方面,唐朝的書法作品,尤其是狂草,又催生了很多盛讚作品和作者的絕妙詩文。唐朝許多詩人,如李白、杜甫、韓愈、高適、岑參等都有許多以論書為題材的詩歌代表作,如李白的《草書歌行》、杜甫的《飲中八仙歌》、高適的《醉後贈張九旭》等。詩人用高超的語言藝術淋漓盡致地描繪了書法之美,這些詩歌既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又展現了作者對書法藝術的深刻感悟,也反映了那個時代蓬勃旺盛的文化景觀。
唐朝書法能夠與其他文化元素深度交融,得益於其所根植的文化土壤十分肥沃,可以源源不斷地提供養料,給其生長繁衍提供十分廣闊的空間,而同時書法的發展又對培育它的文化進行了回饋。唐朝的書法、詩文、繪畫都通過創新和發展達到了新的高度。蘇軾在《書吳道子畫後》盛讚道:“知者創物,能者述焉,非一人而成也。君子之於學,百工之於技,自三代歷漢至唐而備矣。故詩至於杜子美,文至於韓退之,書至於顏魯公,畫至於吳道子,而古今之變,天下之能事畢矣。”
唐朝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面都得到了廣泛的發展,成為中國歷史上最為繁榮和輝煌的朝代之一。在這個時期,作為文化傳承載體和表達形式的書法藝術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唐朝書法家們深諳經典、善於詩詞,注重心靈的修養,他們將自己的生命和情感融入到書法中,將對書法藝術的追求融入儒學正統的理想中,使其在建立完備法度的同時,更加具有人文情懷。唐朝的書法藝術與時代文化密不可分,既要從書法看文化,又要從文化看書法,這才是讀懂唐朝書法何以成為典範的正確途徑。
(作者:陳振熙,係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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