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無障礙
站內搜索

AI繪畫野蠻生長現隱憂 是“拼接”還是演算法生成?

發佈時間:2022-12-09 09:33:15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作者:劉胤衡 | 責任編輯:秦金月

只需上傳一張照片或輸入一段文字,幾秒鐘後,你就能得到一張與上傳照片意象極為相似的藝術圖畫。這不是科幻電影,而是當前大火的AI繪畫軟體帶來的視覺新體驗。

AI繪畫即人工智慧繪畫,是今年下半年火爆全網的AIGC(AI-Generated Content,AI技術自動生成的內容)産品,只需幾秒就能出圖,生成結果完全隨機。AI繪圖軟體快捷、好玩的用戶體驗受到不少年輕人追捧,他們紛紛在社交平臺曬出AI繪製的有趣圖畫。

與此同時,網路上關於AI繪畫的爭議不斷。有博主就發佈提示,請大家不要再用AI繪畫,“會吃官司的!”

“離譜”的AI繪畫緣何火爆

“AI繪畫讓我直接進入二次元”“AI把男朋友畫成了狗”“AI繪畫太離譜了”……連日來,網路上關於AI繪畫討論的熱度居高不下。有數據顯示,今年11月以來,“AI繪畫”相關搜索指數環比增長近500%。有人專門為AI繪畫創建了話題,截至目前,總閱讀量達2.1億次。

網友們熱衷討論的是AI繪畫成品是否有趣、吸睛。網路話題#AI繪畫把狗畫成肌肉男#獲得超過2500萬次閱讀。在社交平臺上,一些AI的“離譜”畫作常能奪人眼球。隨著AI繪畫熱進一步升溫,甚至有網友貼出“馴服AI繪畫的攻略”,分享如何通過輸入關鍵詞、選擇參考圖片、設置圖片參數等方法生成受熱捧的AI圖片。

然而,在AI繪畫熱潮之中,不乏一些冷靜的網友發佈帖子,請求網民“不要再上傳自己用AI生成的圖片了”,稱有一些軟體之所以“畫得那麼好”,是因為其實質是在利用機器學習的過億張圖片“拼貼”優秀畫師的作品。而在這些軟體的用戶協議中,有相當一部分軟體明文約定“軟體僅為測試,産出不得自行通過他人以任何方式或載體向第三方披露、提供、轉發、傳播和公開。”因此,用戶上傳AI繪畫到社交平臺的行為如果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權,有可能被追責。

AI繪畫是“拼接”還是演算法生成

“(AI作品)有很多我熟悉的老師的畫作”“求求各位老師對AI重視起來”……插畫博主洛柒投訴AI的微網志獲得1萬多次轉發。

她指出,AI繪畫軟體Nijijourney生成的許多圖片風格與一些畫師的作品高度相似,更有一些圖片下方直接帶上了這些畫師的簽名和浮水印,“就是用他們的畫拼起來的!”

不過,在專業技術人員看來,AI繪畫過程並非“拼接素材”,而是通過不同演算法模型迭代處理數據生成圖像。資深演算法工程師柳城解釋AI繪畫背後的原理時稱,AI的本質是機器學習,機器會基於神經網路來模倣人類學習繪畫的過程。開發者需要通過收集當前已有的圖像來讓機器學習,利用演算法對圖像進行分類和識別並不斷訓練後,AI軟體才能“畫出”一張令人滿意的圖片。他同時承認,“一些演算法模型精度不高,或許也會出現類似‘拼貼’的效果。”

網路上,有大量畫師聲稱其作品並沒有授權AI學習,卻發現AI生成的圖片與其之前的作品高度近似。並且普通用戶如果想使用上述AI繪畫軟體生成圖片,還需要成為其會員,最低收費為每月10美元。洛柒質疑,“如果用未獲得授權的圖片訓練AI,還以此牟利,這不是在侵犯這些畫師的權益嗎?”

“AI讓抄襲更簡單了。”做了6年畫師的黃桃(繪畫筆名)感嘆道。今年10月,畫師@哆啦小熙發博稱,有人用AI抄襲了她的畫作,在她曬出來的圖片之中,這些畫作的風格、構圖都如出一轍。“這也太明顯了”,她在微網志上表示,“AI真不是讓你(抄襲者)這麼用的。”

“AI再聰明也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

“AI‘抄襲’説到底還是人與人之間的‘抄襲’。” 北京市京師(上海)律師事務所商事訴訟與仲裁業務中心主任李陽表示,AI沒有獨立人格,不具備我國著作權法規範中“作者”的主體資格,因此解決AI“抄襲”的關鍵是解決AI背後開發商、使用者的濫用行為。

針對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一些開發者用大量受版權保護的創意作品訓練AI的行為,李陽律師認為,從鼓勵作品的創作、傳播,促進美術行業發展層面上看,單純訓練AI對在先作品創作思想進行學習、研究而不涉及商業用途的行為本身並不構成侵權,但如果AI畫作的呈現結果僅是對在先作品的簡單複製粘貼,且利用該畫作謀取商業利益,則需要事先獲得授權並支付使用費用,否則屬於侵權行為。

何種程度的相似構成“抄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我國著作權法並不保護諸如類似畫風這種抽象“思想”,保護的是繪畫中具體元素等“思想的表達”,對於美術作品構成抄襲的認定採用“獨創性、接觸以及實質性相近”標準,對作品需要進行綜合對比來認定是否構成抄襲。李陽則提示,AI創作的畫作若顯示在先作品浮水印,需要綜合考量該AI作品是否具備獨創性、浮水印的獲取是否取得在先畫作作者的授權等問題來判定是否構成抄襲。

個人利用AI生成的作品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並享有相應權利?李陽強調,應判斷畫作生成過程中,軟體開發者和使用者的行為是否屬於創作行為,相關內容是否傳遞了二者的獨創性表達,如若不然,則二者將不應成為AI畫作的作者,該AI畫作亦不能構成作品,不能受到到著作權法保護。

一些軟體的用戶協議中對該問題有事前約定,如“意間AI繪畫”小程式規定其生成的作品“僅供體驗、交流使用,不能用於商業用途”,版權仍歸屬開發者所有。

對於真人畫師是否會被AI取代的問題,黃桃表示,儘管AI的成長速度非常驚人,似乎已經能取代沒有個人風格的畫師,但無法取代具有極強創作能力的頂尖畫師,“繪畫遠不止畫出形狀、填上顏色這麼簡單。”

“AI再聰明也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不應該成為超法律的特權主體。”劉俊海認為,AI本身無法超越人類,其本質仍基於現有人類智慧的積累和傳承,是借助人類的大數據和深度機器學習等技術的助力發展起來的。在當前法律體系下,AI繪畫與真人畫師的權利邊界仍存在衝突,這需要法律對此作出回應,啟動法律的“立改廢釋”途徑,通過修改著作權法或者修改司法解釋的手段使法律規定與時俱進,讓AI技術造福於人類。

“AI也許能夠精準複製人類畫師的色彩和線條,但永遠無法複製創作中人類畫師對畫作傾注的情感。”黃桃説。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劉胤衡 來源:中國青年報

最新播報查看更多
載入更多新聞
友情連結

關於我們  合作推廣  聯繫電話:18901119810   010-88824959   詹先生   電子郵箱:zht@china.org.cn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京ICP證 040089號-1  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   10120170004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