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發佈
合力遏制炒作“網紅兒童”現象
徐駿作(新華社發)
近期,一些短視頻、直播平臺上出現了越來越多以展示“萌娃”為主要內容的賬號,不少家長將孩子打造成“網紅”,並通過商務合作實現流量變現。近日,文旅部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保障未成年人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
部分“曬娃”畸形化
某短視頻平臺上,有個主打“戲精萌娃”的賬號,視頻內容是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和一個年齡相倣的男孩的對話,在平臺上擁有200多萬粉絲。在該賬號的視頻縮略圖中,諸如“像極了和女朋友吵架”“霸道小總裁”“女生的心思你別猜”“有錢人的痛苦”等詞並不少見。
而在另一個短視頻平台中,一名4歲和2歲的女寶寶,吸引了3700多萬網友的關注。該視頻賬號以兩姐妹為主要出鏡者,展現“萌娃坑爹”及母女鬥智鬥勇的搞笑日常。在留言區,不少網友表示“寶貝太可愛了”“小表情到位,太喜歡這孩子了”。
在一些直播、短視頻平臺上,類似這樣的“網紅兒童”賬號不少,粉絲從幾萬到上千萬不等。其中,大多以記錄孩子的日常生活為主。但隨著同質內容的增多,不少賬號開始“另辟蹊徑”,出現了吃播、美粧穿搭、演繹劇情段子等模式:吃播博主“佩琪”,年僅3歲就被父母喂到了70斤;剛過完5歲生日的小女孩,熟練地拿起粉底和眼影,對著鏡頭向大家介紹如何化粧;一些家長故意給寶寶喂有刺激性味道的食物,拍攝寶寶表情取悅觀眾……稚嫩的孩童做著與年齡不符的動作,部分“曬娃”逐漸畸形化。
“啃小”危害大
孩子在家裏搗亂,母親無奈地表示:“這一個假期可咋整?”父親隨後念出了某品牌電視的廣告詞,回應道:“有了這個,她就消停了。”
類似廣告大量存在於“網紅兒童”賬號中,成為這類賬號實現流量變現的主要方式。翻開這些賬號主頁,大多可以看到“好物推薦”“直播動態”“找我官方合作”的標識。有運營兒童短視頻賬號的家長表示,靠娃就能月入15萬元。
業內人士表示,“網紅兒童”爆火的背後,可能存在一條“利益鏈”。一部分親子賬號前期確實是單純分享日常生活,在突然爆火獲得流量後,便會有機構主動與其簽約,而簽約之後又能獲得更多的商務機會,這也導致一些父母利用孩子打造賬號,當作生意經營。記者也在某短視頻數據分析平臺上看到,不少爆火的賬號都已簽約MCN(網紅孵化機構)。
專家表示,為了牟利“啃小”,實則是“坑娃”。一方面,把孩子推到鏡頭前,按照腳本“賣萌”,過度透支他們的體力精力,過度暴露隱私,極易造成心理焦慮。另一方面,孩子過早借直播短視頻等參與商業活動也會造成價值觀扭曲,形成功利思維和浮躁心態。
有專家指出,炒作“網紅兒童”,存在諸多法律風險。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今年6月1日起實施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明確規定,網路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發佈者賬號註冊服務。
防止過度消費
針對部分網路文化平臺出現的利用“網紅兒童”牟利等不良現象和問題,《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提出,嚴管嚴控未成年人參與網路表演,對出現未成年人單獨出鏡或者由成年人攜帶出鏡超過一定時長且經核定為借助未成年人積累人氣、謀取利益的直播間或者短視頻賬號,或者利用兒童模特擺出不雅姿勢、做性暗示動作等吸引流量、帶貨牟利的賬號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對平臺來説,也要自覺履行好主體責任。專家指出,網路平臺要從嚴把關,一方面嚴格落實主播準入條件和年齡限制,另一方面嚴格審核涉及未成年人的直播資訊和視頻內容,對過度消費“網紅兒童”的賬號採取封禁等措施。某短視頻平臺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已通過機器演算法和人工標注的方法甄別出以兒童為主角的視頻賬號,並對此類賬號加強管理。
據了解,很多“萌娃”賬號的註冊者都是成年人,這給平臺通過註冊身份直接監管帶來了難度。遏制炒作“網紅兒童”現象,關鍵還在於家長。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專家孫雲曉認為,家長要目光長遠,為孩子營造安全、清凈的環境,不能為一己私利讓孩子過早進入成人世界。
專家表示,學校、社會要加強對家長的引導教育,監督其履行好監護責任,對於那些完全把孩子當做搖錢樹的家長,相關部門要發揮作用,切實保護未成人的合法權益。(記者 喬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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