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文化是中國新石器時代一支重要的考古學文化,距今約7000—5000年,主要分佈在陜西、河南、山西三省,影響遠達甘肅、青海、湖北、河北、內蒙古等周邊地區,陜西西安半坡、陜縣廟底溝、河南鄭州大河村、山西夏縣西陰村、甘肅秦安大地灣等都是著名的仰韶文化遺址。同時,仰韶文化也是中國第一個被發現和命名的考古學文化,在考古學研究和考古學史中都具有重要地位。
仰韶文化的由來
仰韶文化最早由瑞典學者安特生發現並命名。他曾兩次前往河南澠池仰韶村考察,並於1921年末對仰韶村遺址進行正式發掘。隨後,他發表了在仰韶村等遺址調查、發掘的初步結果,提出“仰韶文化”是中華遠古文化。
在研究初期,雖然安特生認為仰韶文化的彩陶與中亞、東歐等地的彩陶有相似之處,但他並未對此作出肯定解釋。1923—1924年,他到甘肅、青海等地進行調查後,認為甘肅齊家坪的彩陶較河南者更早,並提出仰韶文化是從新疆遷入黃河河谷,而新疆遠古文化又受中亞、西亞文化的影響,即“仰韶文化西來説”。對於這一觀點,我國考古學家梁思永先生明確指出,山西夏縣西陰村、河南澠池仰韶村的遺存都較甘肅的仰韶文化更早。夏鼐先生在甘肅陽洼灣發掘所獲的地層證據則證明了甘肅仰韶文化較齊家文化為早。這一系列發現和論證都有力地駁斥了“仰韶文化西來説”。
▲參觀者在仰韶文化博物館內拍攝展板(6月12日攝)。新華社記者李安攝
彩陶文化與旱作農業
自1921年至今,經過近百年的調查、發掘和研究,考古學界對仰韶文化的起源、發展階段、基本特徵等問題都有了深刻的認識。研究表明仰韶文化前後歷時2000餘年,是延續時間最長的考古學文化,可以大致分為早、中、晚三個階段。
▲這是仰韶文化博物館展出的文物彩陶盆(4月10日攝)。
仰韶文化最主要的特徵是絢麗的彩陶,因此早年的一些研究者也直接將仰韶文化稱為“彩陶文化”。仰韶文化早期(距今7000—6000年),以西安半坡遺址為代表,是仰韶文化的開始階段,彩陶以黑彩為主,圖案多寫實,如魚、蛙、人面紋和幾何紋等。仰韶文化中期(距今6000—5300年),以河南陜縣廟底溝遺址為代表,是仰韶文化的大發展階段,彩陶以黑彩為主,還出現紅彩、白衣彩陶等,圖案主要是由幾何紋構成的花卉形圖案。考古學家蘇秉琦先生認為廟底溝彩陶的主題花卉圖案描述的是玫瑰花的形象,因此有“華山玫瑰燕山龍”的詩句。仰韶文化晚期(距今5300—4600年)是彩陶的衰落階段,以河南鄭州大河村遺址為代表,彩陶以紅彩為主,圖案趨於簡單,有條紋、網格紋、折線、圓點等。
▲這是河南省鄭州市大河村遺址博物館內展示的彩陶片(12月11日攝)。新華社記者李安攝
旱作農業主要以小米(包括粟黍)為基本農作物,飼養豬、狗等家畜的農業經濟形態。旱作農業在黃河流域起源,並在黃土高原地區大發展,長期以來是中國北方地區的主要經濟形態。仰韶文化時期是旱作農業經濟從起源到成熟發展的關鍵時期。多學科研究表明,大致在仰韶文化半坡階段旱作農業經濟成熟起來,形成了固定的農作物種植結構和家畜飼養模式,並在廟底溝階段伴隨著彩陶迅速向周邊地區擴張,至距今5000年前後擴展到了東北地區的西遼河流域、長江中游地區、東南沿海等。可以説仰韶文化奠定了中國傳統旱作農業的基礎,也是華夏文明起源的重要經濟基礎。
早期中國文化圈
廟底溝期是仰韶文化的興盛時期,也是當時勢力最強大的史前文化。這一時期,仰韶文化內部各地方類型不斷融合和一體化趨勢加強。關中和甘肅東部的仰韶文化受其影響發展為泉護類型,晉中北、冀西北的文化面貌則與其基本相同,花瓣紋彩陶、雙唇口尖底瓶、葫蘆形瓶等廟底溝類型的典型器物也廣泛見於豫中南及鄂北地區。
不僅如此,它還從中原核心區向外強力擴張,花瓣紋彩陶的廣泛分佈就是其影響力的一個具象表現。以弧邊三角形為特徵的花瓣圖案彩陶,不僅遍及黃河中游的整個仰韶文化分佈區,還在東北方向一直影響到西遼河流域,向東影響到山東和東南沿海地區的大汶口文化和崧澤文化,向南則滲透到湖北、湖南和重慶三峽地區的大溪文化,雖然這些仰韶文化鄰境地區的主體器類仍為當地傳統,但也能見到正宗或變體花瓣紋彩陶。儘管這種向外擴張的動力和方式尚不明晰,但現有的材料已顯示出中國大部分地區在這一階段交融聯繫形成了一個相對的文化共同體。
黃帝時代與古國文明
仰韶文化時期是古史傳説中的黃帝時代,也是中國文明起源的關鍵時期。隨著旱作農業經濟的成熟,仰韶文化的聚落持續穩定地發展,各地人口規模不斷擴大。經過千餘年的積累,到廟底溝類型時期,聚落出現大繁榮,在數量、面積上均達到頂峰。有陜西高陵楊官寨、河南鞏義雙槐樹這類面積超過百萬平方米的特大型聚落,有如河南靈寶西坡這類約40萬平方米的大型聚落,更常見的是如河南陜縣廟底溝這樣約24萬平方米的中型聚落和10萬平方米以下乃至面積更小的小型聚落。各地聚落大小規模差別顯著,特點突出,呈現出多層級的區域聚落結構。
▲這是河南鄭州大河村遺址博物館內的仰韶文化房基(12月11日攝)。新華社記者李安攝
除聚落之間呈現出明顯的差異之外,聚落內部也出現了某種程度的分化。在那些發現數十乃至上百萬平方米大型聚落的地方,往往還發現有大型墓葬,墓穴面積數倍于小型墓地,有槨室甚至還發現木棺,隨葬品數量雖然不多,但有象牙、玉飾件和玉石鉞等,以及成套的飲食陶制明器,頭骨上還殘存硃砂。此外,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特大型房址或百餘平方米精心加工的大型房址也是聚落分化的表現,在華縣泉護村、白水下河、靈寶西坡等遺址都有所發現。這些半地穴建築都經過了非常細緻、複雜的建築工序,如挖成半地穴和門道、依託立柱建築墻體、鋪設不同材質的居住面墊層、設置室內柱、地面處理和裝飾、室內修整和墻面等。許多學者認為這類大型房屋可能是舉辦公共活動、處理公共事務的場所,與面積十余或幾平方米的小型房址有所不同。
農業的成熟、人口的集中、早期城市的出現、社會階層的分化都在距今5000年前後的仰韶文化中晚期出現。與此同時,在長江流域以稻作農業為基礎的良渚文明、石家河文明以及西遼河流域的紅山文明也同步發展起來,中華文明的起源正式進入到古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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