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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對電商徵稅能不能來一回“稅收法定”

  • 發佈時間:2015-05-13 08:25: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磊

  據媒體日前報道,接近國稅總局的人士透露,對電商徵稅是早晚的事。屆時,國稅總局不會一概而論,而是會謹慎劃定徵收範圍及對應稅率。

  此前,國稅總局發佈的一份《關於堅持依法治稅更好服務經濟發展的意見》,表示今年不得專門統一組織針對某一新興業態、新型商業模式的全面納稅評估和稅務檢查。

  徵收與否,何時徵收,國稅總局完全掌握了話語權和資訊權。這在以前,也沒什麼不適應的。但今年3月,《立法法》通過,明確了稅收法定原則,即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徵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都只能由法律規定。也就是説,如果以後對電商徵稅,主導權在全國人大,不在國務院,更不在國稅總局。

  當然,誰也不指望《立法法》甫一公佈,稅收法定原則就得到徹頭徹尾的執行。在《立法法》通過之前就已經吹過風,到2020年才能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因此在前些天,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聯合發文,將捲煙批發環節的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同時對每支煙加徵0.005元的從量稅。對此,人民群眾情緒穩定,沒有拿著《立法法》四處嚷嚷:説好的稅收法定原則哪去了?

  儘管規定的是五年之後,但也不能讓這五年就是靜止狀態,仍然挂空擋、不放手剎。在《立法法》之前,燃油消費稅一紙紅頭文件就調整了;在《立法法》之後,煙草消費稅也是一紙紅頭文件説調就調了。這完全看不出《立法法》和稅收法定的威嚴何在。若如此,法律的信仰如何建立,法治的思維又如何鼎新?

  回到對電商徵稅的問題。徵稅本身應該是趨於共識,這個道理很容易講通。現在引而不發,是對經濟發展的考量,是不希望在經濟下行期間貿然打壓消費、創業和網際網路新經濟。儘管如此,地方政府因為財政收入減少,對電商很是挂懷。很多省市稅務部門已經約談過轄區內的電商,劍指漏稅。

  雖然這股風潮被國稅總局給壓了下去,但對電商徵稅始終處於一個關門拉簾的不確定性之中。也可能過些日子,國稅總局一紙通知便雷厲風行地徵稅了。雖然説對電商徵稅,其實是“補稅”,並不是新的稅種“電商稅”,但電商作為新商業業態,使得徵稅對象的外延發生變化,因此也需要來一回“稅收法定”,因為後者的題中之義,便在於政府收什麼稅、向誰收、收多少以及怎麼收,都要通過人大立法決定。

  既然確定了稅收法定原則,並通過最高立法程式形成法律,就要主動地循序漸進,而不是拖到最後一刻,不情不願開工。須知道,游泳是在游泳的過程中學會的,法治是在法治的過程中實現的。沒有改革實踐的鍛鍊,稅收法定這四個字,就總是死的法律條文,而不是活的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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