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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面膜”揭開微商管理監督盲區

  • 發佈時間:2015-04-21 10:3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湯婧

  周夢晗22歲,河南商丘人,曾赴奧地利留學,回國後通過社交網路售賣面膜。今年2月,眾多買家投訴其賣劣質面膜致容顏被毀,周銷聲匿跡。網路數據顯示,截至目前,周夢晗賣劣質面膜的話題已有2萬(人次)討論,1445.7萬次閱讀。(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6版)

  面膜,可謂是微商中的重要商品,曾有報道用“瘋狂的面膜”來形容微商面膜業的迅速生長,其背後存在的三無、品質堪憂、暴利驚人、無售後等問題也被曝光人前。“神仙姐姐”周夢晗粉絲數十萬,自稱年收入七位數,可謂是微商界的“大咖”,而根據微商發展定律,“大咖”的背後必定還站著更多的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們,那麼,“毒面膜”將不再是週一個人的問題,還有很多問題亟待相關部門查處。

  眾多買家投訴、數人報警、相關網貼被2萬人次討論、1445.7萬次閱讀……直至媒體報道引發關注,那麼,監管到哪兒去了?其實今年已有多起微信售假被起訴判刑的案例,只要發生交易事實就已經形成買賣關係,那麼就無法逃脫《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産品品質法》等法律法規的約束,那麼何以買家們投訴維權依然走出了一條辛酸路,甚至最後仍需通過媒體的呼聲才能引來關注呢?

  現在電子商務已經走入千家萬戶,從網購到微商,從馬雲背後的女人到微商前面的代理,人們在資訊發展中經歷著購物模式、思想觀念的變化。微商因其無店舖、無租金、投入小、風險低等特點迅速集結了一批渴望創業者加入到了微商行列。其實這並不是壞事,大多數人也均表示並不反感微商。但是,周夢晗等假貨微商顯然攪亂了微商市場,傷了消費者的信任,阻礙了微商的發展。因此,將微商納入監管範圍,才能讓微商合理健康發展,正如網路商務一樣,政府合格的監管才是對市場發展最大的支援。

  現在的法律顯然並沒有跟上時代的發展,以微商為代表的電子商務還缺乏必要的、針對性的法律法規,直接導致了監管和執法的空白。正因為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支援,缺乏監管部門和監管舉措才讓“毒面膜”等肆意增生,甚至在面對諸多苦主時,仍處於無人管的狀態,我國應儘快制定相關方案,用監管給予這一新興電子商務以最大的支援,還消費者一個可依賴的購物空間。面對違法者應加強執法力度,用法律的威嚴震懾不法分子,讓毒面膜等假貨不敢、不能出現在民眾面前。

  同時,微信的誕生雖是基於交流資訊而來,但微商現實卻已存在,因此,微信、微網志等網路管理者也不能置身事外,而應建立合理措施,給予惡劣微商以打擊。去年微信就曾發佈限制人數、處理舉報投訴微信號等舉措應對微商亂象,其他網路平臺也應跟上腳步,建立更為細化全面的管理監督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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