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國
網信辦發佈《網際網路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對公眾使用微網志、微信等上網的賬號名稱進行規範,網際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應該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從事自身行為。營造自由、合法的網路空間,除了要堅決治理網際網路用戶賬號名稱亂象,還需要加快網際網路立法,補強法律方面的短板和不足。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網路用戶賬號名稱亂象氾濫,營造一個健康有序發展的網路空間,構建起網路賬號管理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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