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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制網購暴力 還需監管給力

  • 發佈時間:2014-11-05 08:19:37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湯婧

  近日,一名女士在網上購買東西時,由於對東西並不十分滿意給了中評,在商家來電話要求刪除未果之後,該女子每天就遭到了"呼死你"騷擾,一天能接到數百個騷擾電話。(揚子晚報)

  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讓網路購物逐漸成為了人們消費生活中的重要部分。按理説,網購也是一種合法消費行為,消費者的權益理應得到保護。然而,因為沒有給出"好評"受到騷擾的怪象卻時有發生,甚至很多時候,都不知道這種騷擾來自何方。由於沒有確切證據,消費者往往投訴無門,報警無路,很是苦惱。消費者花錢購物,難道不管貨物好壞,都必須要給出好評嗎?這顯然是綁架消費者思想的嚴重侵權行為。

  網購有方便快捷的優勢,也有魚龍混雜、隱蔽性強的缺陷。一些網店之所以敢這樣侵害客戶利益,主要就是利用了網路的缺陷,仗著距離遠客戶投訴維權成本大和軟弱求安心理,肆意妄為。放眼全國,諸如"壽衣門"、"騷擾電話"等惡意騷擾消費者事件並非偶然,而且有了一定的慣性動作,監管部門對此應該引起足夠重視。

  保障消費者網購正當權益,完善立法是關鍵。根據工信部"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將突破18萬億元。可以説,網上購物將是大勢所趨,而網上購物秩序的建立也是舉足輕重。因此,有必要加快電子商務立法。明確對網店的監管主體、監管內容、監督方式等,特別要完善對網店監管的法律監督體系。

  網購權益更需重罰來撐腰。作為網購監管主體的工商和公安部門,有義務加強監管和打擊力度。有必要開闢網上舉報綠色通道,凡舉報,一經核實就要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嚴厲制裁。譬如取消網店賣家的電子營業執照和許可證,追究網店平臺提供者的連帶責任,而且要嚴厲罰款,追加當事人侵權責任,加大其違法成本。

  總而言之,規範網購行業發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僅需要網路交易的提供者和商家加強行業自律,更需要有關部門對不法行為加強規制, “軟”“硬”兼施,才能確保網路交易的健康有序發展,維護網購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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