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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賣O2O配送資質存隱患 缺乏監管細則

  • 發佈時間:2015-08-25 09:32:14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彭琳  責任編輯:湯婧

  近日有媒體披露,美團等外賣O2O合作商家時常存在食品安全及無照配送等問題。對次,美團相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關於相關配送資質方面,美團外賣也希望有關部門給一個比較明確的規範。“餓了麼”相關負責人則向南方日報回應稱,“餓了麼”是目前網路訂餐平台中唯一擁有相關執照的外賣O2O平臺。

  易觀智庫分析師劉旭巍認為,配送問題暴露會促進相關政策出臺,給有資質的平臺發放配送牌照。知名IT律師趙佔領表示,並沒有相關法律有明確規定平臺方有義務對接入餐飲商家的審核並且負責,監管存在一定滯後。

  配送監管細則待明確

  我國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主要針對的是傳統餐館,對新興的外賣O2O平臺並沒有明確的證照要求或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對此,美團外賣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關於相關配送資質方面,美團外賣也希望有關部門給一個比較明確的規範。”

  記者查閱了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面顯示美團外賣、到家美食會、美餐網等大部分企業經營範圍是網際網路技術,並無餐飲相關配送業務,只有“餓了麼”的經營範圍包括食品流通一項。作為對比,麥當勞的工商資訊中,經營範圍明確表示有“餐飲配送”。

  “餓了麼”上述負責人表示,事實上第三方網路訂餐平臺還是個新興事物,尚未有明確的監督管理辦法。

  易觀智庫分析師劉旭巍認為,此次外賣O2O配送問題的暴露,無疑會促進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但是不會“一刀切”。首先,外賣市場不像專車打車軟體那樣涉及到人身安全性,監管不會反應那麼快。再者,外賣市場並不是很大,只是這兩年網際網路企業以及大量資本進入,外賣O2O市場快速擴張,從而産生的問題也隨之受 到大眾關注,相關政策還沒及時跟上。

  加強對商家的審核追責

  知名IT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認為,要厘清外賣平臺與接入餐飲商家的關係,外賣O2O平臺是提供資訊技術服務平臺,而餐飲商家則需要獲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其中包括餐飲食品的生産製作以及外賣配送。

  但目前來看,並沒有相關法律有明確規定平臺方有義務對接入餐飲商家的審核並且負責,在這方面監管法律就存在一定滯後性。趙佔領還表示,此外對於自建物流體系的外賣平臺如何去監管,也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空白。去年,上海出臺了一份“關於網上外賣平臺監管管理辦法的意見”,外賣平臺需要加強對接入商家的管理力度。

  記者了解到,目前中國已經在食品衛生領域頒布了諸多法律規定,但卻沒有真正實施。2015年3月,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加強對食品生産經營的規範,並增加對網路食品交易進行規範,“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責任”。

  易觀智庫分析師劉旭巍則指出,大部分外賣O2O平臺的配送還是合作商家工作人員,少數平臺建立了自己的物流團隊。此次配送問題的暴露會促進相關政策出臺,給有資質的平臺發放配送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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